设备运行管理办法
2023-09-21
来源:乌哈旅游
攀煤焦化公司设备运行攀煤焦化公司设备运行管理实施办法运行管理实施办法(暂 行 行) 根据攀煤焦化公司设备运行管理需要,为了规范设备运行管理工作,明确运行管理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据本办法指导公司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的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各工序设备受控运行。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设备运行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等,适用于攀枝花攀煤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各生产车间的主要生产设备必须按此办法管理,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隐患管理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公司已下发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引用而成为本办法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办法。 2.1《攀煤焦化公司设备管理制度》、 2.2《攀煤焦化公司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2.3《攀煤焦化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2.4《攀煤焦化公司设备备机管理办法》 2.5《攀煤焦化公司设备维护管理办法》 2.6《攀煤焦化公司停送电管理办法》 3 术语及定义 3.1 公司—攀枝花攀煤联合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3.2 ××管理部门—公司规定某项职能的管理部门。 3.3 设备:设备是有形固定资产的总称。本办法所指设备特指机电设备、工业炉窑、工业建(构)筑物等。 3.4 设备管理:以企业生产经营目标为依据,通过一系列技术、经济、组织措施,对设备的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 3.5 点检定修制:以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 3.6 设备点检:按照“五定”(定点、定法、定标、定期、定人)的方法对设备实施全面管理。即按预先设定的部位(包括结构、零部件、电气仪表等),对设备检查、测定,了解和掌握设备劣化程度及其趋势,提出防范措施并及时加以处理,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延长零部件寿命,达到以最经济的维修费用来完成设备维修的目的。 ——岗位点检:也称日常点检,由岗位工人(包括维护和操作工人)承担,主要依靠人的五官对设备进行检查,并进行简单维护。 ——专职点检:也称定期点检,靠人的五官和简单的仪器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连续记录,进行综合分析及研究,判定设备运行状况,掌握设备劣化倾向,以制定恰当的维修计划。通常是对主要生产设备重要部位的点检。 ——精密点检:运用精密仪器、仪表,或采用特殊方法,对设备进行定量测试、分析,掌握设备劣1 化程度和状况,剖析设备故障原因。 3.7 设备劣化:设备原有功能的降低及丧失,以及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的降低,称为设备劣化。 3.8 劣化倾向管理:对劣化设备的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对比状态参数,找出劣化规律,控制设备的劣化倾向,定量掌握设备零部件使用寿命。 3.9 定修:指主作业线或对主作业线生产有重大影响的设备,依据点检情况和定修模型,在对主作业线 的生产物料和能源协调、平衡的前提下,按规定时间停产(停机)进行的计划检修。 3.10 非计划检修:因设备严重劣化等原因必须安排的临时性(在定修计划外)检修。 3.11 设备事故: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所造成一切设备损坏(特殊原因除外),导致生产突然中断的事故,称为设备事故。 3.12 设备隐患:可能引发设备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又不具备立即处理条件的设备缺陷,称为设备隐患。 4 职责 4.1 设备工程管理部的职责 4.1.1 设备工程管理部是公司设备运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设备运行管理制度。 4.1.2 负责主要生产设备运行信息的收集、汇总、跟踪、分析等工作,编制设备运行日报、周(月)运行实绩分析。 4.1.3 负责定修计划及非计划检修的审批与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定修模型。 4.1.4 负责设备隐患管理,组织公司级设备隐患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厂级设备隐患整改工作。 4.1.5 负责组织开展设备点检定修工作。 4.1.6 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工作。 4.1.7 负责组织(或参与)设备事故抢修、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 4.1.8 负责主要生产设备运行管理指标的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4.1.9 组织(或参与)设备改造、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4.1.10 负责全厂特种设备运行管理。 4.1.11负责全厂空调运行管理。 4.1.12负责全厂办公计算机及工控机的运行管理。 4.1.13负责全厂外委零星检修工程管理。 4.1.14负责全厂设备大中修管理。 4.1.15负责全厂电力运行管理。 4.1.16负责全系统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的检查、督促与考核。 4.2 生产技术部的职责 4.2.1 负责定修计划调整和非计划检修的确认工作。 4.2.2 参与周定修计划的审查工作。 4.3 生产单位职责 4.3.1 生产单位是设备运行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业务上接受设备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与考核。 4.3.2 负责划分点检定修设备和事后维修设备的范围,组织实施设备点检、维护工作。 4.3.3 负责设备运行信息的收集、跟踪、分析、汇报工作。 4.3.4 负责主要生产设备定修维护计划的编制、上报,并组织及配合检修单位实施维护及检修作业。 4.3.5 负责设备隐患的查找、上报,制定监护运行措施,建立隐患档案,组织(或参与)隐患整改等工作。 4.3.6 负责参与(或组织)设备事故抢修、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 4.3.7 负责本单位设备技术管理工作,完善产权区域内设备档案。 4.3.8 负责上报设备工程部要求的设备运行分析和统计报表。 4.3.9 参与(或组织)设备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4.3.10 负责本单位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2 5设备运行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设备分类 5.1.1 行业分类 : a. 按管理对象可分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非生产设备。 b. 按精度可分为:普通设备、精密设备、高精度设备。 c. 按设备在生产中的重要程度分为:关键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次要设备。 5.1.2 本公司设备分类标准:分为主要生产设备、对主要生产设备有直接影响的辅助设备和其它辅助设备三类。 5.2 设备使用与维护管理要求 5.2.1 点检定修制是公司设备维修管理的基本制度,主要生产设备和对主要生产设备有直接影响的辅助设备必须开展点检定修工作,其使用与维护必须紧紧围绕《点检标准》、《给油脂标准》为核心的点检定修制进行实施。 5.2.2 按照点检、润滑标准或“三大规程”使用、维护设备,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5.3 点检定修管理 5.3.1 点检标准体系: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和设备实际运行情况,提出修订和完善点检标准及润滑标准,每季度将修改信息反馈至工程部进行调整。 5.3.2 点检分类:分为岗位点检和专业点检,专业点检又分为专职点检和精密点检。 5.3.3 点检分工: 5.3.3.1 岗位点检:由岗位操作工人承担。岗位操作工人依据岗位点检标准实施点检,岗位点检侧重于生产工艺参数的符合性检查及设备运行状态的检查。 5.3.3.2 专职点检:我公司目前暂由维护单位所属区域兼职点检员承担;主要生产设备解体点检,可由区域兼职点检员提出计划,对应检修单位(或车间)承担作业,区域兼职点检员在现场全程参与。 5.3.3.3 精密点检:相对简单的精密点检由区域兼职点检员承担;复杂的精密点检,委托专业技术部门承担,区域兼职点检员配合。精密点检的主要类型包括:无损检测、振动噪音测试、铁谱及光谱分析、油液取样分析、应力及扭矩(扭振)测试、继(绝)保试验等。 5.3.4 点检作业内容: 5.3.4.1 岗位点检的作业内容包括:依据岗位点检标准,进行工艺参数的符合性检查和设备运行状态检查,准确、及时填写设备运行、工艺参数记录和点检表卡,并担任对设备的调试、紧固、清扫、加油等车间级岗位维护工作。 5.3.4.2 专(兼)职点检的作业内容包括: a.参与编制、评审负责区域设备点检标准、润滑标准的评审。 b.编制和修订点检计划。 c. 参与编制定修模型。 d. 进行点检作业,对岗位点检和维修作业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参与主要生产设备解体点检和精密点检工作。 e. 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 f. 收集设备状态信息,进行劣化倾向管理。 g. 编制定修计划。 h. 提出维修资材计划。 i. 建立点检信息卡、档案台帐。 j. 进行事故分析处理,提出修复、预防意见。 k. 做好维修记录,分析维修效果,提出改善性维修和改进设备管理的建议。 5.3.5 点检计划管理:检修车间或生产车间区域兼职点检员或技术员,负责对设备各部位的点检项目按点检周期分别列出,依据检修及维护人员负荷,经过综合平衡,编制上报或下发定修作业计划(分为日3 常、定期、长期计划)。 5.3.6 点检实绩管理 5.3.6.1 设备工程部运行管理员及车间区域兼职点检员每天要对岗位点检情况进行检查,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专职点检,填写点检记录(或日志)和备件、材料消耗记录,并进行必要的运行状况分析。 5.3.6.2 每月召开区域设备运行分析会,针对设备状况,提出下阶段点检的重点和方法,编制出准确、合理的定修计划。 5.3.7 劣化倾向管理:劣化倾向管理由区域兼职点检员具体掌握、实施,管理的对象、项目要明确,区域兼职点检要按周期测定检测点的劣化量,记录相应的数据,并进行趋势分析,提出精密诊断计划或定修计划。对影响工序生产的故障应及时进行信息反馈。 5.3.8 定修管理 5.3.8.1 定修模型的设定 5.3.8.1.1 模型设定依据:工艺特点、维修体制、生产经营计划、设备技术状况等。 5.3.8.2 定修计划的编制、申报与审批: 5.3.8.2.1 编制:重点针对主要生产设备和对主要生产设备有直接影响的辅助设备。计划内容包括设备的主要缺陷、定修起止时间(停止生产至恢复正常生产)及对生产的影响程度。若因生产原因难于确定定修起止时间的,可申报开口计划,但开工时间的确定,必须征得生产组织管理部门、公司生产及设备主管领导的同意,并由其通知设备管理部门。 5.3.8.2.2 申报:每周四15:00前,各单位将下周定修计划及产权区域内维护计划报设备工程管理部运行员处; 5.3.8.2.3 审批:周定修计划经设备工程管理部汇总后,经设备工程部平衡、汇总,综合生产管理部门、公司生产、设备主管领导及检修单位意见后,形成正式周定修计划,于每周五14:00前报公司有关领导、检修车间和生产车间等下发执行。 5.3.8.3 调整:定修计划一经审批,不得随意调整或取消。因重大、特殊原因必须调整定修计划实施时间或取消定修时,按下列程序申请调整: 公司设备主管领导 各生产单位或检修单位 设备工程部 设备工程部 生产技术调度室 5.3.8.4 定修计划的实施:定修计划由对应单位按计划自行组织实施。 5.3.8.5 非计划检修:非计划检修经过批准后方可实施。申请程序如下: 各生产单位 生产技术部 设备工程管理部 检修维护单位 5.3.8.6人员调配:当因突发设备故障的状况下,各单位必须服从设备工程部的人员调配指令,确保突发状况下设备故障的快速处置,以满足公司生产工艺需求。 5.4 工业控制计算机管理 5.4.1 机房管理: 5.4.1.1 环境要求:必须达到防尘、防磁、防潮、防静电、全密封、温度控制等要求。 5.4.1.2 必须建立机房管理制度。 5.4.1.3 使用独立电源,并配备UPS电源。 5.4.2 使用与维护管理: 4 5.4.2.1 计算机系统纳入设备点检管理。 5.4.2.2 操作人员必须密切关注系统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护人员处理,非操作和维护人员严禁动用计算机及辅助设备。操作人员不得擅自修改程序和进入系统软件或应用软件环境,更不得进行软件安装、修改等操作。 5.4.2.3 维护人员定期进行系统测试,检查系统数据、状态及控制特性,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如实登记。 5.4.3 软件修改及备份管理:系统数据必须定期备份,明确软件修改及备份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5.4.4 软件升级:按期向软件供应商提出升级申请,并组织实施。 5.4.5 资料管理:随机资料及软件要妥善保管,并明确负责人。 5.5 液压润滑及油品化检验管理 5.5.1 设备润滑管理要求 5.5.1.1 液压润滑设备纳入点检范围,维护、操作人员要注意观测油标、油位、油压、油温及乳化变质情况,防止跑、冒、滴、漏。 5.5.1.2 对主要生产设备要绘制润滑示意图,集中润滑系统(含液压系统)要有系统示意图。 5.5.1.3 液压润滑设备要精心维护,定期检查和计划检修,保持零部件完好、整洁、无泄漏,油路畅通、油量适中。 5.5.1.4 制定系统污染度控制目标,定期进行污染度检测。 5.5.1.5 设备用油必须采取“三过滤”(入库、发放、加油),各种润滑油应标注油品牌号,对号入座,防止混号、错加现象。 5.5.1.6 设备用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润滑油的代用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生产设备油品代用由设备工程管理部批准。未按报批手续私自更换设备用油的,一经查实,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对责任人进行顶格考核及承担相应的损失。 5.5.1.7 新购入的油品必须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方能办理入库手续,储存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要求,标识准确。库存两年以上的油品必须复检合格才能发放。 5.5.1.8 做好废油回收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废油再生处理。再生油品不得在主要生产设备上使用。 5.5.2 油品化检验管理 5.5.2.1 各单位可据设备运行工况,在严格执行《液压润滑油品检测的一般规定》的前提下,可自行按周期申报本单位油品分析需求工作。 5.5.2.2设备工程管理部协调质计部实施油品化检验工作。各单位按照《液压润滑油品检测的一般规定》和专业技术部门要求取、送样,质计部协调专业检测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化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5.5.3 不合格油品要单独标识,并建立书面处理记录。 5.6 电气检修作业票管理 5.6.1 原则上不得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必须带电作业的,各单位应制定带电作业审批程序和详细的作业方案,经电气专业工程师和机动(设备)科主管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带电作业。重大的带电作业应报告设备主管领导。 5.6.2 凡对电气设备(包括高压母线、油开关、隔离开关、变压器、电机、电缆、电磁站等)进行继(绝)保试验、检修、传动系统调整等作业时,设备所属单位和作业单位(含本单位检修、试验车间及班组)必须执行电气检修作业票制度(见附录D)。 5.6.3 设备所属单位接到定修计划或作业单位电气作业申请后,由有关电气负责人填写电气检修作业票(填写内容必须完整、准确),交岗位值班电工执行。值班电工若有疑问,应及时向发票人询问。 5.6.4 岗位值班电工在全面执行完电气检修作业票规定的内容并经负责人检查确认、签字后,将电气检修作业票交付作业单位负责人。作业单位只有在接到电气检修作业票后方可开始作业。 5.6.5 在停电作业中,完全停电必须设两处明显断开点,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部5 分停电设一处断开点,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任何可能的送电危险。若作业区附近有带电部分,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或加安全遮栏。 5.6.6 作业完毕后,作业单位必须拆除各种接线、试验工具和设备及由作业单位采取的安全措施,恢复作业前的设备状态;作业负责人对上述内容检查确认、签字后,将电气检修作业票交回值班电工。 5.6.7 在收到作业方交回的电气检修作业票后,值班电工负责拆除设备所属单位采取的安全措施,确认送电前的设备状态,设备所属单位组织送电。电气检修作业票未返回设备所属单位,该设备不得送电。检修试验设备未完成试车,作业人员不得离开检修现场。 5.7 设备防火管理 5.7.1 主电室、控制室、操作室、变(配)电站(所)、油库、液压(润滑)站应做到: a. 建立防火制度,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b.禁止在室内吸烟。未经批准,不准在室内明火作业或私自生火。 c.保持良好通风,配备必要的降温设备。 d.保持清洁卫生,无垃圾、积水、油污等。 5.7.2 不得用汽油、酒精等易燃品擦洗电气设备、液压(润滑)设备。 5.7.3 不准在主电室、控制室、操作室、变(配)电站(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7.4 主电地下室、电缆隧道、电缆沟等电缆密集处,有条件的单位应配备电缆头在线测温装置。 5.7.5 对线路接头、电缆中间头等易发热部位要实施点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7.6 电缆桥(架)、主电地下室、电缆隧道、电缆沟等电缆密集处、交叉处、分支处、近各种热源、火源处电缆应刷防火涂料或包扎阻燃包带,有条件的要配备自动灭火装置。主电室、控制室、操作室、变(配)电站(所)、电缆隧道、电缆沟的电缆进出口处应使用阻燃材料分隔或封堵。 5.7.7 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设施应按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开展维护保养及检测(修)工作。 5.8 防雷设施管理 5.8.1 每年雨季前后,必须对防雷设施进行检查、维护,重点要对工业建(构)筑物、发电机组、高压输电线路、变(配)电所的防雷接地系统、瓷件、避雷器进行检查、处理及测试工作。 5.8.2 雷雨季节,必须对防雷设施安排巡检。防雷设施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安排检查、处理。 5.9 计量(测量)设备管理 5.9.1 工艺计量(测量)设备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并按公司计量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检定和校验;厂际间计量(测量)点由计量专业维护部门负责维护;公司进出物资计量(测量)设备由计量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5.9.2 计量(测量)设备必须在规定检定周期内正确使用,并纳入日常点检管理。 5.9.3 计量(测量)设备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安排处理,确保精度等级。新更换的计量(测量)设备必须首检或校验合格才能使用。 5.10 设备技术管理 5.10.1 各单位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结构、性能、技术参数、润滑方式等,更不得擅自取消设备功能。 5.10.2 因生产需要或工艺调整(含新产品试制引起的工艺调整或参数变更),需改变设备的性能、用途,变更设备的技术参数,必须报设备管理部门批准。电气设备保护整定值改变,必须按职能分工分别报主管部门审批。 5.10.3 设备功能管理:设备投运时,必须保证功能完好;如有功能丢失,必须立即恢复;因特殊原因需取消部分功能的,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门批准。 5.10.4 新技术、新材料应用管理 5.10.4.1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应的培训和技术交流工作。积极、主动地选择应用新技术、新材料。 5.10.4.2 凡是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必须先向设备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应用。对主要生产设备可能造成影响的新技术、新材料应用,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后,先试用,再推广。 5.11 备用设备(机组)管理 5.11.1 备用设备(机组)的管理范围:主要生产设备的备机(如:煤气鼓风机组、推焦车、焦炉气压6 缩机、机泵等)和对生产有直接影响的辅助设备的备机(如:电机、变压器、备用电源、油泵、水泵、液压润滑设备等)。 5.11.2 各单位按公司下发规定备机管理办法定期进行倒换、性能测试、试验周期,及时处理存在的缺陷,确保性能完好,随时具备开机条件。 5.11.3各单位未按公司备机管理办法定期进行倒换、性能测试、试验周期,及时处理存在的缺陷,致使设备无法备机影响工序生产的,按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5.12 设备隐患管理 5.12.1 隐患分类:按照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公司将隐患分为公司级和车间级两类,级别界定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5.12.2 设备隐患实行分级、动态管理,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并建立隐患档案。 5.12.3 隐患报告制度:发现隐患要逐级报告,确认可能构成公司级及以上设备隐患的,由其书面报告设备管理部门,经批复后纳入公司级隐患管理。 5.12.4 隐患监护制度:设备隐患整改前,必须制定监护措施,必要时可采取紧急措施,停止使用。 5.12.5 隐患整改:公司级隐患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整改,车间级隐患由设备管理部门监督整改。隐患 改要与检修相结合,并优先安排。当年发现的隐患,原则上当年整改完毕;当年暂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明确的整改计划,分期分批实施。 5.13 设备事故、故障管理 按《攀煤焦化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执行。 5.14 运行信息管理 5.14.1 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按规定反馈信息: a.各类设备事故和非计划检修; b.30分钟以上的设备故障; c.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倒机运行; d.设备损坏; e.辅助设备发生对上、下级系统或其他单位有影响的故障。 f.外部原因造成生产中断或影响; g.当日定(检)修计划执行情况; 5.14.2 信息反馈要求 5.14.2.1 在当班时间内,对照5.14.1条检查各项工作,向设备工程管理部门反馈信息。 5.14.2.2 设备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或需外部施工单位参与抢修的一般设备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30分钟内向设备工程管理部门反馈信息。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能源供应中断的,同时按相关规定汇报。发生一般设备事故或故障,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向设备管理部门汇报。反馈信息时,要详细说明事故时间、地点、部位、影响范围、主要原因等内容。 5.14.2.3 反馈定(检)修计划执行信息时,如未按期完成,要详细说明原因及预计推迟时间。反馈设备倒机运行时,要说明原因和停机到备机启动的具体时间。 5.14.2.4 工作日白班运行信息向设备工程管理部门相关运行员反馈,节假日或中夜班运行信息向公司值班领导反馈。设备工程管理部门每天早晨必须了解前日夜间设备运行情况。 5.14.2.5 每周四14:00前,各单位设备管理员向设备工程管理部门报送一周设备运行分析材料;设备工程部每周二向公司主管领导上报上周设备运行分析。 5.14.2.6 每月第一周星期二前,各单位设备管理员向设备工程管理部门报送上月设备运行及定修情况分析材料;设备工程部在每月设备例会和公司行政例会上通报上月设备运行情况分析。 5.14.2.7检修作业开始前必需填报附表B中的《机械检修作业票》,涉及停送电的必需填报附表A中的《电气检修作业票》 6检查与考核 7 6.1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设备工程管理部门组织检查(抽查)。 6.2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纳入焦化公司绩效考核。 6.3 各单位依据本办法自行制定本单位设备运行管理考核办法,各单位将本单位设备运行管理考核办法报设备工程部备案。 8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电气检修作业票 厂别: 车间: 工段: 第 号 PMJH(Y)—2013 作业负责人: 发票人: 值班电工: 计划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作业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作业任务(作业地点及内容): 停电操作程序(发票人填写): 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发票人填写): 已做到的安全措施和作业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及注意事项(值班电工填写): 作业及安全措施变动情况: 作业负责人: 值班电工: 全部作业于 年 月 日 时 分 完毕,作业人员已全部撤出作业地点,电气检修作业票已交回,临时遮栏、标示牌及其它安全措施已拆除,常设遮栏已恢复。短路、接地线共 组,已全部拆除。 作业负责人: 值班电工: 备注: 9 附 录 B (资料性附录) 机械检修作业票 . 车间 编号 检修负责人 : 检修人员(签名): 工作内容: 预定工作期限: 年 月 日 时 分开始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 1、 检修作业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执行情况: 工作票签发人(签名): 日期 2、 生产单位补充的安全措施: 执行情况: 工作许可人: 日期 4、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从 年 月 日 时 开始工作 工作许可人: 检修负责人: 值班长: 5、负责人变更: 年 月 日 时 分开始,由 接任工作负责人。 6、工作票延期:此票准许延至 年 月 日 时 分。 7、工作人员已退出工作地点,工作已于 年 月 日 时完结。 8、工作票已交回 检修负责人: 工作许可人: 值班长: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