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高泉工会„2011‟1号
关于评选表彰2010年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的通知
司属各工会:
2010年,分公司工会在省公司工会和分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大宣教、大服务、大完善、大提升”为主线,以“带队伍、强实力”为重点,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抓好队伍建设,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也涌现出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为回顾总结,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体员工比学赶超,乐于奉献,推进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10年度泉州管理
分公司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泉州管理分公司2010年度工会工作评选先进领导小组,负责先进表彰的评比、审定工作。
组 长:翁应宗 副组长:李文海
成 员:林晨夕、叶瑜瑜、林惠忠、林志崇、刘志军、
苏建榕、刘开荣、潘金水、吴剑文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各项决定。在工作中求真务实、勇挑重担、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2、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广大职工办实事好事,受群众拥护者。
3、积极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团结职工,乐于奉献,工作中表现突出者。
4、热爱工会工作,忠于职守,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突出成绩者。
三、评选办法
每个基层工会推选1人,分公司工会推选1人上报评先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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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励方法
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相结合的方法,对评选出的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发给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在全面盘点工作经验和成效的基础上,宣传发动,弘扬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优良风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全司上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
2、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进行,经充分酝酿推荐,采取领导和群众评选相结合的办法,确实推选表现优秀的职工,确保广大员工认可、满意。
3、坚持计生、创安、廉政工作一票否决权。
4、各单位应于1月5日前将推荐名单报送分公司工会。
附件:推荐评选2010年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简明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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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工会 评先评优 通知 抄送:分公司领导。
福建高速泉州管理分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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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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