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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人的犯罪主体资格

2024-03-26 来源:乌哈旅游
作者: 李荣谦

出版物刊名: 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页码: 94-98页

主题词: 法人犯罪;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法定代表人;补充规定;否定法;双罚;适用刑罚;走私罪;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摘要: <正> 一、法人能否成为犯罪主体 关于法人能否成为犯罪主体的问题,世界各国在法学理论上都有不同的见解,有的已经争论了一百多年。这种争论反映到立法上,也有不同的规定。现代各国立法上,有的仍没有规定法人犯罪,如苏联等国。有的已经规定了法人犯罪,规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规定法人和自然人一样,都可以是犯罪主体,如英国和美国等国;另一种是没有一般地规定法人犯罪,仅在有些经济法和行政法中规定了法人犯罪。如日本刑法仍规定自然人为犯罪主体,而在商标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中规定了法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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