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调研报告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调研报告
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身份证明。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是严格行政执法队伍教育和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必要手段,也是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措施。但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由于某些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对依法正确使用和管理执法证件缺乏应有的认识,以致执法证件使用和管理不够规范。
一、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认识不够,无证执法现象较为严重。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的前提。一些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也存在着不出示或违规使用执法证执法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果,也影响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执法证件报送不及时、不全面。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规定,未经审核的执法证件无效。就今年来说,一些执法单位不在规定的期限内参加培训考试;有的在办理证件后,证件到期后在不参加培训考试等问题。
(三)执法证件换证率和旧证回收率不高。按照规定,执法证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要到政府法制机构重新换领执法证。一些执法人员在有效期满后不按规定换领执法证;有的在执法岗位调动后换证迟缓;部分人员调离执法岗位或退休时未能按规定及时上交、注销证件,造成一些执法证件流失在外。
(四)使用法律、法规或规章另行规定的执法证件备案率低。一些使用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和实行地方垂直管理的部门,不按规定将本部门执法证件持证人员花名册及证件样本报送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为证件的统一管理造成一定困难。
(五)执法证件档案资料不全。长期以来,由于政府法制机构人少事多,加之以前对证件管理重视不够,没有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致使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执法资格以及执法证办理情况档案不齐,对证件使用和管理不能进行有效监督。
(六)执法证件缺乏动态管理,证件信息公开程度不够。在全省范围内,执法证件管理还没有一套操作简单、管理方便的系统管理软件,证件的管理多属于书面的、静态的管理,证件信息不能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外公布,不便于行政管理相对人查阅。
(七)对执法证件的使用监督力度不够。在执法监督检查中,往往只注重对执法行为实体上的监督和纠正,而忽视了对违规使用执法证件的执法行为程序上的监督和纠正,对应当暂扣或注销的执法证件管理失之过软,没有充分树立执法证件的权威性。
二、加强执法证件管理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加强证件管理的组织领导《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这是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政执法人员提出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行政执法必备的程序之一。各地各部门要从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证件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对证件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凡属于行政执法机关中在编在岗的行政执法人员都应按规定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主动申领执法证,杜绝无证执法或用一般的工作证、上岗证、检查证或其他证件代替执法证执法,不断增强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自觉性。
(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抓好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工作。一要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凡拟申领执法证件的人员,必须首先参加省级或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
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同时还要参加市政府法制部门组织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二要规范考试程序。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考一次,并严格实行 “六统一”,即由省政府法制部门“统一组织、统一培训、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使资格考试认证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要过硬考试纪律。资格考试采用闭卷方式答题,考试中如有作弊行为的,一律作不合格处理,并明确在两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考试。四要严格资格认证。只有考试成绩合格的,才授予行政执法资格,凡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得授予行政执法资格,不得发给执法证,不得上岗执法和实施行政许可,以维护资格考试认证工作的严肃性。
(三)创新思路,健全制度,努力探索证件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证件管理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制。政府法制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要确定专门机构和安排专人负责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由其统一办理有关执法证件申领等事务,确保证件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二是建立执法人员离岗报告制。当行政执法人员辞职、辞退、退休或调离执法岗 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调研报告
位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将有关情况进行报告,并收回其行政执法证件,上缴政府法制部门统一注销。三是建立执法证件报送备案制。凡使用法律、法规或省政府另行规定的执法证执法的部门,必须将本部门持证人员花名册及证件样本报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凡未进行备案的,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予认可。四是建立执法证件定期清理和公示制。每年定期对在岗执法人员以及持有执法证件人员情况进行清理,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新办执法证件、经年审合格以及年审不合格的执法人员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行政机关依法使用执法证件的意识,维护执法证件的权威性。
(四)上下联动,内外结合,不断创新证件监督新机制一是加强证件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政府法制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行政执法中持证上岗、亮证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无证执法或违规使用执法证件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各级政府应将证件的管理工作一并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计划中予以安排,并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执法主体公告及执法证件管理等
情况列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严格进行考核。三是加强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宣传,公布执法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有效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行政执行力考核自检自查报告
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局办公室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参照县政府行政执行力实施细则,制定了《**县司法局行政执行力考核实施细则》,并印发到各司法所和局机关各股(室),提高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立项督查,狠抓落实。局办公室根据县委政府工作安排和本局重点工作进行立项督查,建立健全各项督查制度,按照《**县司法局行政执行力考核实施细则》,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使各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自检自查,查缺补漏。根据《**县行政执行力考核实施细则》,指定专人负责对我局一年来的行政执行力工作完成情况开展自检自查,梳理工作完成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通过自检自查,一年来,我局按时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各项业务工作,全年共组织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调处1656起,其中:县委政府转办29起,调处率达100%;开展法制宣传187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8万余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62件;开展社区校正121人(次);落实“两劳”刑释人员安置45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00余人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通过自检自查,自评分为115分,其中加分16分。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随着司法行政工作的不断拓展,加之近年来中心工作日益增多,我局的工作任务比较繁重,人少事多矛盾比较突出。
2、交通工具比较紧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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