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病案服务管理制度

病案服务管理制度

来源:乌哈旅游


病案服务管理制度

贯彻执行国家、卫生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热爱本职工作,收集完整详实的病案资料,科学地 加以管理,妥善保存,随时提供病案信息,为患者的医疗、临床、科研、教学,院内外及社会需求提供信息服务,保证医院医教研的顺利开展,病案人员工作中必须 做到:检索病案动快,抽取的病案要准确,对病案需求者要认真负责、态度好。增强为临床服务意识和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着装简洁,挂牌上岗,为外来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一、 病案借阅制度

1、 病案只有在医疗成教学使用时可以拿出病案室

2、 所有借出的病案都要有追踪措施,以表明病案的去向,建立借阅登记本,详细登记借阅人、时间、目的,并按时限及时催还。再入院患者使用病案,出示再次住院首页和本院大夫写借条,借出后2-3个工作日归还,借条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借条及时放在病案所在原位。

3、 科限制研教学病案供应:限制一次使用病案的数量,较大量的,与使用者约定分期分批提供病案,在病案科(室)内使用,并请爱护和妥善保管。

二、 病案复印制度

认真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明确规定:患者有权复印病历资料的规定,依法为患者复印病历,建立病案复印登记本。

1、 根据国家规定允许复印病案的人员

(1) 患者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 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 公安、司法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保险机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