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6年度勘察现场作业质量安全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安全生产和现场作业管理,规范勘察现场作业行为,确保勘察现在作业安全和勘察质量,根据市安委办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勘察现场作业质量和安全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建设、勘察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勘察质量,规范勘察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勘察现场作业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破坏地下管线、设施等类似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景观等项目前期勘察作业活动。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
1.检查是否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向勘察单位提供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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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勘察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设施资料等有关资料。
2.是否开展管线交底工作,是否会同勘察及权属单位制定专项保护方案,并督促勘察单位落实有关保护措施。
3.是否在未取得地下管线、设施资料的情况下,要求勘察单位开工作业。
(二)勘察单位
1.是否建立健全勘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2.在勘察作业前,是否将勘察现场地下管线、设施情况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组织作业人员对现场进行踏勘,评估每个勘探点位地下管线、设施保护风险,并制定保护措施;对管线数据不清晰的点位,是否指导钻探班组采取措施进行人工探测,确保管线安全。
3.在勘察作业时,是否严格遵守《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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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是否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4.现场作业人员机长、记录员是否持有深圳市工程勘察现场作业人员培训合格证;现场作业情况及原始资料是否真实,包括:孔位、孔深、采取率、取样、各种原位测试等。
四、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至6月20日)。各建设、勘察单位依据本方案要求对勘察现场作业质量安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勘察单位应将正在实施的勘查项目基本情况,报项目所在地区(新区)行业主管部门。
(二)专业工程主管部门执法检查阶段(6月21日到6月30日)。各专业工程主管部门和政府建设单位对企业自查情况以及勘察作业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五、工作分工
(一)各区人民政府,各新区管委会应督促辖区工务部门、重建部门、街道办事处等政府建设单位切实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做好本单位建设项目勘察作业自查自纠工作并及时将自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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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区行业主管部门;督促区建设、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二)前海合作区管理局应督促本区域内项目勘察作业的建设、勘察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组织执法检查。
(三)市建筑工务署负责组织本单位建设项目勘察作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四)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应督促交通工程、水务工程勘察作业的建设、勘察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交通工程、水务工程勘察作业的执法检查。
(五)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宝安区建设局,各新区城建局应做好辖区内项目勘察作业的执法检查工作。
(六)市质监站、市政站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地铁项目勘察作业的执法抽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建设、勘察等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履行勘察作业质量安全职责,按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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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勘察现场作业质量安全自查自纠活动,并将检查记录和排查台账建档备查。
(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各部门应当根据检查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能满足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责令其停工整改,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三)及时反馈,认真总结。各区(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认真做好勘察现场作业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认真填写《勘察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表》,并于6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我局。请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工务署、前海合作区管理局、市地铁集团于6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报我局,我局汇总报市安委办。
附件:勘察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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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勘察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 勘察单位 建设单位 检查情况记录 一、文明施工 1、作业现场是否设置封闭围挡。 2、作业现场是否挂设工程标识标牌。 3、作业现场是否设置警示标识。 4、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二、地下管线、设施资料的收集、使用,及相关手续报批 1、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是否到档案部门、市规划部门、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地铁、燃气、水务、电力、通信等)查询并收集作业区域所有地下管线、设施资料。 2、作业区域无现状资料或地下管线、设施位置难以判断的,建设单位是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探测。 3、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地铁、燃气、水务、电力、通信等权属单位申请办理相关手续或签订协议。 4、建设单位是否及时向勘察、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可靠的地下管线、设施资料,做好管线交底工作。 5、建设单位是否督促勘察、施工单位会同权属单位制定地下管线、设施保护专项方案,督促勘察、施工单位落实有关保护措施。 1、勘察、施工单位是否根据涉及地下管线、设施的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提高地下管线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2、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前,是否将勘察现场地下管线、设施情况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组织作业人员对现场进行踏勘,评估每个勘探点位地下管线、设施保护风险,并制定保护措施。 3、对管线数据不清晰的点位,勘察单位是否指导钻探班组采取措施进行人工探测,确保管线安全。 4、施工单位施工作业前,是否根据勘察、设计图纸和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开展管线调查工作,核实并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的地下管线、设施情况,会同建设、监理等参建单位和权属单位共同制定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施工方案,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地址 项目负责人 及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及联系电话 现 场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三、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是 □否 6
案进行施工作业。 5、监理单位是否有进行旁站监理并作好记录。 四、现场勘察人员核查 项目负责人(注册人员现场签字): 工程技术负责人(现场签字): 抽查孔号: □技术孔 □一般孔 机长姓名: 培训合格证:□有 □无 记录员姓名: 勘 探 质 量 培训合格证:□有 □无 5、地质编录 抽查孔号: □技术孔 □一般孔 机长姓名: 培训合格证:□有 □无 记录员姓名: 培训合格证:□有 □无 主 要 问 题 和 检 查 结 论 3、岩芯采取率 4、钻孔原始记录 5、地质编录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1、样品采取 2、原位测试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3、岩芯采取率 4、钻孔原始记录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1、样品采取 2、原位测试 □是 □否 现场钻探机长 人, 记录员 人; 其他:□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符合 □不符合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被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认可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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