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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试验区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xxxx-22年)

2022-01-23 来源:乌哈旅游
毕节试验区中长期民族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2010-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试验区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教育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贵州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中央、省、地关于加强民族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形势

毕节试验区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杂居区,有少数民族乡77个,生活着汉、彝 、苗、回、仡佬、布衣、白族等三十多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09万,占全区总人口的28%。由于社会、历史和自然等诸多因素,毕节地区少数民族人居环境相对较差,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比重大、贫困程度深。民族教育资源十分薄弱。2010年,全区独立设置的少数民族幼儿园和中小学仅为11所,其中民族幼儿园1所、民族小学6所、民族中学4所。少数民族在园(班)幼儿33040

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班)率33.73%,少数民族小学在校生300730人、入学率97%,少数民族初中在校生111015人、毛入学率92.3%,高中阶段在校生26496人、毛入学率44.4%。8个县(市)中尚有两个县(市)没有设置独立的民族中小学校。少数民族入学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辍学率较高,升学率较低。其中,学龄前儿童毛入园(班)率低于全区2.46个百分点、小学入学率低于全区2.35个百分点、初中毛入学低于全区8.21多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低于全区5.77个百分点。少数民族教育师资力量薄弱,特别是“双语教师”数量少、专业化水平低,不能满足“双语教学”的需要。

因此,加快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步伐,改变民族教育存在的各种不利局面,建立和完善基本适应毕节试验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体现民族特色和时代特点的民族教育体系,进一步巩固民族地区“两基”成果,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加强少数民族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扩大少数民族教育优质资源,提高民族教育服务试验区经济社会的能力,是“十二五”期间毕节试验区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

精神为指导,优先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自主创业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少数民族各类人才,为试验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发展目标

2015年,少数民族幼儿入园(班)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5%以上、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84%左右、高中阶段学生入学率达75%以上;2020年,少数民族幼儿入园(班)率达90%、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初中适龄少年入学率达85%、高中阶段学生入学率达85%。

三、基本思路和发展任务 (一)基本思路

以解决民族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为切入点,以推动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全面、协调、持续发展,提高民族地区劳动者素质和培养民族地区急需人才为目标,坚持思想观念和制度创新,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奋力把少数民族人口素质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发展任务

2011至2015年,每个民族乡分别建成1所中心幼儿园,民族乡农村中小寄宿制学校覆盖率达100%,创建省级特色普通

高中学校1至2所。2016至2020年,改善民族乡中心幼儿园的规模和办园条件,创建3至5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50%的民族乡建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各1所;各县(市、区)新建或改扩建民族普通高中学校各1所;创建省级特色普通高中学校2所。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完善促进民族教育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完善民族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统筹配置国家和社会资源,加快培育优质民族教育资源。巩固提高民族地区“两基”成果,统筹和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完善民族地区师资队伍补充、培训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学生帮扶机制。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切实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建立“以县为主”的、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民族教育投入体制。在不减少全区教育投入的基础上,专列民族教育预算,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民族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优先保障民族学校公用经费。薄弱学校改造工程、校舍安全工程、初中校舍建设工程、农村寄宿制工程等资金安排向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倾斜。2011年起,地区行署设立300万元少数民族教育发展资金,以

后逐年递增10%,到2020年地级少数民族教育资金达到700万元∕年,专项支持民族自治县和少数民族乡发展基础教育。县(市、区)以100万元为基数,逐年递增少数民族教育专项经费,专项用于发展少数民族基础教育。

(三)大力巩固提高民族地区“两基”成果,统筹和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认真落实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在整个民族教育中“重中之重”的地位。从2011年起,地区行署每年划拨专项资金100万元,支持民族自治县和少数民族乡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自治县和少数民族乡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学生入住。加强民族自治县和少数民族乡教师周转房建设。巩固少数民族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全面扫除少数民族青壮年文盲,确保2020年“两基”指标达到省颁标准。

统筹和促进民族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加强少数民族学前教育。从2011年起,地区每年划拨专项资金100万元,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分别新建中心幼儿园。大力发展少数民族高中教育。每年划拨专项资金100万元,支持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发展高中阶段教育。

(四)加强民族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充实少数民族地区师资力量,各级特岗计划或每年招考的新教师尽量安排到民族乡和民族学校任教;对自愿到民族乡任教的师范院校本科毕

业生,在评先选优、职称评聘时坚持优先评聘;动员更多的汉族教师到少数民族乡村学校任教。积极探索强化培训与完善机制相结合的少数民族教师继续教育模式,把“双语教师”作为培养培训的重点,打造以本民族语言为主体的“双语”型民族教师队伍和“民汉兼通”人才。大力培养中青年骨干教师,鼓励少数民族教师和民族学校教师积极参加学历进修,保证教师离职进修期间的工资与福利待遇。有计划地选派民族中小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到发达地区学习培训、挂职锻炼或到各级教育行政学院学习,促使少数民族骨干教师脱颖而出。对于在边远、偏僻的少数民族乡工作的教师,实行上浮一档工资的激励政策,连续十年不调动的上浮部分转为固定工资,可再上浮一档工资,最高不超过上浮两档工资。

(五)提高民族学校教学管理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民族教育对口支援计划、实施方案和考核制度,从全区优质学校选派骨干教师、优秀校长到民族学校任教、挂职,帮助民族学校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扎实有效地开展民族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民族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民族学校教育质量。加强民族中小学校长提高培训工作,每年选派一批优秀中小学校长或年轻干部到先进地区或优质学校挂职锻炼,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的民族学校校长队伍。建立和完善适应素质教育教学要求的考试评价制度,结合全地区实际制定少数民族学生评

价办法。

(六)推进民族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科学设置民族学校机构和岗位,依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原则,推进民族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制度。深化、完善校长选拔机制和校长负责制,健全民族学校校长考核、培训、激励、监督等相关制度。建立科学的学校分配制度、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积极落实民族学校教师绩效工资。适当提高民族中小学教师的中高级职称比例和职务聘任比例。把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教学实绩作为选聘教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确定待遇的主要依据。

(七)积极落实民族学生帮扶政策。适当扩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举办民族班的数量和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比例。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优先安排少数民族中小学住校贫困生生活补助,在国家实施普通高中贫困生补助后,优先安排少数民族普通高中学生困难补助。继续落实国家关于少数民族学生高考、中考加分录取政策,各类评优选先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学生。

(八)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民间文化教育。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积极开展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进教材、进课堂活动,为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我中华的祖国观、民族平等的民族观、顾全

大局的宗教观,不断夯实各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增强中华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充分挖掘民族民间文化教育资源,突出多元民族文化教育特色,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发少数民族文化校本课程,推进以校本教材为主、学科渗透为辅、综合实践活动并行的民族民间文化教育教学活动。

(九)切实加强对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列入地委行署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优先重点发展。成立少数民族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民族教育工作,研究制定政策措施,解决民族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加强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督促、检查、指导各部门职责范围内民族教育政策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有效推进民族教育的工作机制,把重视民族教育发展,保证民族教育投入,落实民族政策法规,为少数民族办实事等事项列入对县(市、区)领导干部和地直部门主要领导任期目标和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行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的职责。对于损害少数民族利益的行为给予坚决制止和惩处。努力营造既全面推进全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又体现民族教育与全区教育均等发展、优先发展的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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