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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020-12-14 来源:乌哈旅游
客运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篇:客运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客运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必须依法经营,爱护车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

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安全行车,自觉遵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服从站内指挥和管理。

三、驾驶员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四、车辆的日常维护是驾驶员必须完成的日常工作。坚持做好车辆日常三检工作,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机件连接的紧固情况;保持四清,即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防止四漏,即防止漏水、漏油、漏气、漏电;保持车容整洁;保证车上消防器材和安全附属设施设备齐全有效,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五、行车前应检查是否携带齐与所驾车辆相符的有关证、牌,检查润滑油、冷却液、燃料、制动液、液压油和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技术规定,连接装置是否紧固可靠。对车辆制动、转向、传动、悬架、灯光信号等部位和装置以及发动机运转状态进行检查。对使用燃气的车辆,还应检查系统的显示是否正常,燃气的储存情况,燃气系统和高压表指示压力与停车前比较有无明显下降,燃气装置、高低压管路、管接头、阀是否有松动、漏气和损坏,安装是否可靠,高低压管路是否和其他部件有摩擦,橡胶输软管是否损坏、老化。

六、车辆发动后应注意各部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应做到预热起动、低速升温、低档起步。气制动汽车,严禁在气压低于7.5公斤/㎝2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气压低于4.5公斤/㎝2时,不得起动。行驶中注意保持速度,行驶平稳,安全滑行,经常注意车辆各部件工作情况。

七、驾驶员在行车中途休息时,应重点检查轮胎气压、表面磨损情况和轮胎螺帽有无松动以及车轮花纹间有无镶嵌物并剔除;察看仪表、灯光工作是否正常。

八、驾驶员在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洁,保持车容和发动机外表整洁。对车辆进行检查,记录车辆行驶的情况,如有故障,应详细记录车辆故障状况,对车辆维修提供资料。

九、行车前应检查行李包是否装捆牢固,禁止乘客在门道或过道上放置行李,并协助乘务员组织旅客上车,维护好乘车秩序;行车途中要做到车未停稳不得打开车门上下客,车门未关好不得起步行驶,同时要注意车内乘客的动向,提醒乘客不要将头、手等部位伸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车辆起动、行驶中或停止时应做到平稳,以避免乘客受伤。

十、驾驶车辆时严禁闲谈、接打手机、戴耳机听音乐、饮食和吸烟等其它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严禁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赤膊开车;严禁双手脱离方向盘或长时间单手脱离方向盘驾车;严禁驾驶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从事客运;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不符合驾驶该车资格的人驾驶。

十一、驾驶员必须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严禁疲劳驾驶、超载、超速行驶、违章超时驾驶客运车辆。严禁饮酒或醉酒后驾驶客运车辆,严禁随车携带国家规定的禁止物品或危险物品;严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客运车辆的疾病驾驶客运车辆。

十二、行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过道路限速或公司线路运行作业计划限速超速行驶。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候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能见度低于30米时,应就近安全停放,能见度达到30米以上后方可恢复运营,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十三、行驶过程中,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

全距离,不得违法超车;不得在禁止或者禁止转弯的地点和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违法掉头;在倒车时,应当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倒车,不得在禁止倒车路段倒车;在会车时,应当依法会车,文明礼让。

十四、行驶过程中,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过;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在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十五、行驶过程中,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在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十六、行驶过程中,应按照规定车道行驶,严禁逆向行驶;严格按照规定方向行驶,进入导向车道后不得违法变换导向车道;严禁违法侵占非机动车道,驶入驶出非机动车道,应当避让非机动车。

十七、车辆在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进入路口。在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应当依次排队,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不得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的,应当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

十八、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灯光装置和喇叭,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客,停靠站点应当规范,不得截头进站、超车出站,不得滞站揽客。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按照规定停车。车辆在行经漫水路、漫水桥、危险路段时,应当察明情况,确保安全后,组织乘客下车,低速通过,严禁冒险行车。车辆在进入加油站或加气站前,必须组织乘客下车。

十九、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二十、车辆在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

成人员伤亡的,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在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找好旁证(尤其是刹车客伤事故),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或者公司有关负责人。

二十一、车辆在行驶中发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车辆在行驶中,如因高压燃气管破裂、卡套松脱造成燃气大量泄漏而无法关闭气瓶阀时,应立即靠边停车,关闭电源总开关,疏散人员,并将现场隔离,不允许人员、车辆进入,隔离火源,待燃气散尽后再作处理。

2、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管路或气瓶阀无法关闭,引起燃气大量泄漏,应及时疏散乘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3、车辆在行驶中发现有异响或异味,应立即停车,关闭车辆总电源、燃油油箱(CNG气瓶)开关,同时组织乘客安全有序离车,对车辆各部位和车厢内进行检查,发现隐患或可疑包裹等及时处理,不能处理应立即报告公司相关负责人或报警求助。

4、车辆在行驶中如因漏电、漏油、漏气等其它原因发现火灾苗头或发生火灾,应立即停车,关闭电源、油阀、气阀,打开车门,组织乘客安全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如发现车门不能自动开启时,应采取手动开启车门或及时砸破车窗玻璃,组织乘客安全有序撤离至安全地带。

二十二、燃气汽车停驶时的注意事项:

1、每日收车后,应认真检查系统是否正常,有无钢瓶松动、漏气及其他异常现象,关闭手动气阀及电气总开关,查看高压表的压力情况,以备次日判断系统是否漏气。

2、燃气汽车停止行驶、停入车库或停车场时,应认真检查车辆停放周围有无明火火源或易燃、易爆物品,然后切断车上所有电源,关闭气瓶组合阀上的出气阀,拉紧手刹,锁好车门,不准在妨碍通行的地点任意停放,应在停车场内规范停放。

二十三、燃气汽车夏季驾驶的特殊要求:当大气压温度在35℃以上时,必须注意水(防冻液)温表的读数,如果水温表读数接近或达

到100℃,应当检查百叶窗是否全开,发动机散热器是否缺水(防冻液)。

对气油发动机供油系,采取隔热、降温等有效措施,防止气阻;加强冷却系维护,清洁水垢,保持良好的冷却效果。防止发动机过热,调整发电机调节器,减小充电电源。检查调整蓄电池电解液密度,保持液面高度和通气孔畅通;行车途中经常检查轮胎温度和气压,若温度过高,应将车停放阴凉通风处自然降温,不得采取放气或冷水浇泼的方法降低轮胎的气压和温度。

二十四、车辆在低温条件下使用的措施:

1、车辆停放: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使用前应预热。 2、车辆换油:各总成和轮彀轴承换用冬季润滑油(脂),制动系换用冬季用制动液。柴油机使用低凝点柴油。

3、调整电系:调整发电机调节器,增大发电机充电电流,注意保持蓄电池电解液的合适密度和蓄电池保温。

4、发动机保温:发动机罩和散热器前加装保温套,注意保持正常工作温度。

5、加防冻液:冷却系换用防冻液,应掌握其正确使用方法。 6、带防滑链:携带防滑链,在冰雪道路行驶时,应在驱动车轮装防滑链条及其他防滑措施。

二十五、车辆在山区等地区使用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制动系和操作系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制动和操作装置可靠,工作正常。

2、爬长坡、陡坡时,注意提前换档。

3、下坡前,注意制动系压力及制动机构工作状况,禁止熄火空档滑行,防止制动毂过热。

4、对点火系和供油系作适当调整。

5、可酌情采取提高压缩比、改变配气相位、增压等措施,提高发动机的动力性。

第二篇: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驾驶员岗位操作规程

公司驾驶员除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和交通法规,以及公司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车辆出车前的检查

1、凡影响安全行车的故障,不经修理,不准擅自出车。 2、出车前,须检查机油、燃料、冷却水是否加足。 3、检查手制动器是否灵活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4、检查各管道接头是否有漏油、漏气、漏水等现象。 5、检查轮胎气压是否足够,轮胎和半轴螺丝是否有松动。 6、认真检查车辆各部件连接有无松动和脱节现象。

7、检查车辆方向、挂车连接、转盘、牵引部分、连接肖、各类保险装置、灯光、刮水器、设施和所配的工具,消防器材是否有效、齐全。

8、出车时、必须携带各类备查证件,车辆号牌齐全有效。 二、发动车辆时

1、发动车辆时变速杆、各种操纵杆,不必要的按钮开关等应置于空档关闭位置。

2、拉紧手刹车,上下坡发动车辆时,前后轮胎下应填塞石块、三角木、防止车辆滑动,发动车辆时应踏下离合器,发动后慢松离合器。

3、冬季发动车辆时,汽车应冷摇发动机数十圈,柴油机冬季应 加强预热,有条件的,冬季应加热水。

4、发动机发动后,严禁加大油门,突然提高发动机转速,细心倾听有无异声,并注意观察各种仪器的工作情况,特别要注意机油、气压表工作情况。

5、使用起动机发动车辆时,每次不得超过3-5秒钟,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三次。

6、冬季发动车辆时,不准向化油器内倒汽油发动车辆,不准用明火加温烘烤车辆,不准用人工直流油。

7、冬季遇有管道结冰时不准用明火烘烤。 三、汽车起步

1、发动机发动后,经预热达到60度以上,气压表压力达

4KG/MM时方可起步。

2、起步(倒车)时,应预先观察周围上下车辆底部是否有人或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3、起步时排档位置适中,稳踏油门,低速行驶,待发动机、变速箱、差速器油预热正常后再逐渐换入高速档。

4、上下坡道起步时、手、脚刹、离合器油门应配合平稳。 5、凡有安全带装置的车辆,行驶时按规定应配戴安全带。 四、车辆行驶

1、车辆在行驶中凡发现刹车、转向、主挂车连接部件、灯光、雨刮器等安全部件故障时,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或修复后方可行驶,严禁侥幸驾驶带病车辆,行驶中车辆停车时,必须

按规定的地方停放,并设置警告、防护、灯光等临时停车标志,严禁乱停乱放,妨碍交通安全和他人车辆行驶。

2、车辆在行驶中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接受交通安全管理,做到文明驾车,遵守各种道路、各种气候特点行驶规定,在情况不明时停车察看,不准盲目行驶。

3、严禁疲劳驾驶车辆,行驶中如遇身体条件或精神状态有缺陷时,应选择地点停车休息或治疗。

4、车辆涉水,应先观察或试探后,确认安全后方可涉水,通过涉水车辆,应轻踏刹车慢行一段,防止涉水后刹车失灵,造成事故。

5、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根据道路、装载货物情况,随时或定时做好停车检查车辆技术和货物技术状况和货物装载状态,凡必须停车时,应不妨碍交通安全和违反交通法规有关条例。

6、车辆在行驶中应保持足够的气压,下坡时不准熄火滑行,装载特种物资和危险品车辆不准滑行,装有转向助力器的车辆,不得熄火脱档滑行。

7、车辆在行驶中,通过公路、无人看管铁道口,交叉口时执行“一慢、二看、三通过”的规格,严禁盲目通行。

8、在泥泞、积水、结冻、窄桥、急弯傍山险路、雨雾天气视线不清时,按规定行驶,不准滑行。

9、夜间行驶应正确使用灯光,视线不清或有怀疑的地段,应及时减速或停车。

10、车辆行驶中,如遇雷雨时,不得在大树下,高压输电线下停 车。

11、车辆在行驶中,严禁使用人工直流油 五、车辆回场

1、车辆回场后驾驶员应进行自检

2、车辆检查按驾驶员“一日三查”中回场的必检十二项进行。 3、车辆回场停驶后,冬季应放尽冷却水、储气筒油水、水不放净,驾驶员不准离开。

4、车辆回场时,应低速行驶,听从指挥人员指挥,依次整齐,并保持车距和留有安全通道,不准乱停乱放,影响安全通道或有紧急情况车辆出车。

5、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应拉紧手刹。关闭电器开关,所好车门。 第三篇: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公交车驾驶员岗位操作行为,确保公交车驾驶员为乘客提供安全规范服务,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新邵县公共汽车公司所有公交车驾驶员当班工作行为。

三、驾驶员工作状态要求

1、认同公司管理文化,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要求和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听从公司安排,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岗位技能。

2、牢记“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工作方针, 树立“以客为尊”品牌服务理念,精心操作,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规范意识、成本意识、环保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谨慎规范操作习惯, 致力为乘客提供“安全、准点、便捷、舒适 ”的公交服务。

3、上岗驾驶员必须能熟练操作所驾驶车辆和各种车载服务设备, 熟悉线路途经路段站点、站名,熟悉线路沿途危险路段操作要求和各路段准点时间,熟悉岗位责任考核内容和本操作规程。

4、驾驶员要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和良好睡眠质量,上班时要放下一切思想包袱,保持“平常心态 ”,保持良好的体力、集中精力驾驶车辆。

5、严禁饮酒后开车、带情绪开车、带病勉强开车、服药后开车、疲劳开车,不得在夜间和阴天戴深色眼镜(视力有障碍驾驶员必须配戴眼镜,保证纠正视力达到正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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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不得与他人闲谈、玩手机游戏、接打电话、吸烟、饮食、看资料或双耳戴耳塞。行车时不做与安全行车无关的事,任何时候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7、当班驾驶员必须穿着干净整齐,带好驾驶证上班,严禁赤膊上岗、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开车。

8、不得将车辆交给不具备上岗资格的驾驶员驾驶。 四、“三检”工作要求

驾驶员当班期间需做好“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三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修,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灯光、方向、制动系统或其它影响安全行车的部件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驶报修,严禁“病”车上路。

(一)、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须在发车之前 10分钟报到,做好出车前的各项检查、准备工作,检查内容包括:

1、电机:电机冷却液、皮带;

2、电器电路:电池电量、灯光、喇叭、仪表、电器、音响系统(开舱检查时严禁触摸橙色高压电线);

3、行驶系: 气泵气压表(必须大于6.5公斤)、刹车、轮胎、轮胎螺丝;

4、传动系:传动轴、半轴螺丝; 5、方向系:方向机、液压油、横直拉杆;

6、润滑系:检查集中润滑系统有无异常报警。

7、车身:车门、后视镜、玻璃是否有破损;注意检查车厢座椅、地板、扶手是否牢固平整,有无危害乘客安全的破损;出发前调节好驾驶员座椅、后视镜位置(行驶过程中不得边行走边调座椅或后视镜)。

8、附属设施:灭火器、三角木、安全锤、监控设备、刷卡设备、空调机、钱箱、电子路牌等是否齐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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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驶中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电池电量、仪表指示信号;气泵气压、车辆动力状况变化;刹车、方向行程和性能变化;集中润滑是否正常;异响、异味、异常状况;有问题及时在安全区域停车检查。

(三)收车后操作、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电机工作情况;轮胎、灯光、玻璃状况;搞好车辆内外卫生,与收钞人员做好钱袋交接手续,把车停在规定充电车位,关好门窗、用电设备、低压电源、高压手柄开关,按规定完成充电操作程序后方可下班。

五、车厢环境要求

1、驾驶室内要保持清洁、整齐,不乱张贴图片、悬挂、堆放杂物妨碍视线;水杯等杂物摆放要固定,确保安全,以免影响正常操控车辆和杂物滑动卡住刹车踏板发生危险。

2、保持车厢内环境干爽、洁净、整齐、舒适。

3、调节适宜的温度、湿度,保持空气清新,照明充足,减少噪声干扰,室外气温 30℃ 以上时必须开启空调,夏天空调调至24—26℃,冬季空调调至18-20℃,报站、音响音量要控制在适当范围。

六、营运服务要求:

1、车辆发车时必须低速缓慢按顺序出场,驶出站场后缓慢提高车速,注意车辆底盘、转动有无异响。

2、按营运规定的时间、路线、站点准时发车运行。 3、遵章守法,文明驾驶,按规定时速匀速平稳运行。

4、遵守营运规定,文明驾驶、热情微笑服务、不开英雄车、赌气

车、把安全、准点放在工作首位,言谈举止大方、得体,让乘客感到舒适,耐心解答乘客的问询,真心解决乘客的困难,热心服务广大市民。

5、在营运期间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拉好手刹,带走钥匙,关好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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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对本班的运行、车况交代清楚,交接班时如果接班司机未到应正常行驶或打电话报告营运部门听从调度安排。

7、车辆下班回场停放,必须按规定路线和时间由当班驾驶员直接将车开回停车场,禁止在中途逗留、办私事。

七、起步操作要求

1、始发站提前 3分钟开车门等待乘客上车,按时发车。

2、乘客上车后,应先关好车门,提示乘客坐好扶稳,然后观察大小反光镜,打左转向灯, 鸣喇叭(特区内禁鸣),确认车辆四周安全后松手刹,用 “D” 档平稳起步,务必做到起步安全、平稳。

3、起步时要预防关车门夹伤人, “ 冲车(起步不平稳,起拱子)” 跌伤人,防止出站与直行车碰挂、与车辆间隙中突然冲出行人相碰等交通、服务事故。

八、车辆行驶中操作要求

行驶中要做到匀速平稳行驶,做到加速平稳、刹车平稳、停车平稳、转弯平顺。

(一)、车速控制要求。

1、城区内公交车要保持与交通流和道路环境相适应的车速行驶,控制车速在40km/小时,城区复杂路段限速15km/小时,禁止超速行驶。

2、外出租车时必须遵守各路段限速规定,无限速规定且道路条件较好的路段时速控制在 70km /小时以下,在人车混杂路面、乡村路面时速控制在 30km /小时以下。

3、进出公交站台时速控制在10km/小时以下,进出停车场时速应控制在5km/小时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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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过路口、斑马线、辅道进出口、绿化带缺口要做到 “ 一慢、二看、三通过 ” ,按交通指示、标志、标线或警察指挥,看清四周、控制 20km /小时以下速度安全通过。禁止争道抢行、冲红灯、高速通过。

(二)、遵循右侧通行、各行其道的原则按道行驶。

1、混合道路要选路中间偏右行驶,有分道路面按导向行驶,不得违章走非机动车道,不得跨线行驶,尽量减少变道、借道,不得蛇形行车。

2、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 须按行进方向分道行驶。未设置导向标志、标线的交叉路口,左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左侧的车道转弯, 右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右侧的车道转弯。

3、行车遇前方有障碍时,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通行,转弯、借道行驶时要提前打转向灯,让优先通行车辆先行。

(三)、礼让行车

1、礼让 “ 三先 ” ,先慢、先让、先停,并要求 “ 一让到底、一让到停 ”不能边让边走。

2、驶入、驶出道路或者借道通行时, 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

3、遇正在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喷涂“校车”字样并载有学生的车辆应当让行。

4、通过路口、人行道、人车混杂路段要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辆,遇老年人、儿童、孕妇、抱婴者,以及持盲杖的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横过道路,应当停车让行。

5、遇行人、车辆突然横过马路时危急时刻, 应第一时间急刹停车避让,不能有侥幸心态。

6、道路变窄或遇前方道路障碍时, 要遵守依次通行原则, 不得违章抢行。

(四)、保持安全距离 / 11

1、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跟车距离, 一般保持相当于本车速写写帮

文秘助手数的距离,比如40公里 /小时速度最少要有 40米, 30公里 /小时速度最少要有30米;

2、注意与道路其它交通参与人保持侧向安全间距;

3、遇路边、站台人多拥挤时,要与行人保持 50厘米以上安全距离,防止乘客被挤倒或挤近车辆发生危险。

4、前方车辆或其它静止障碍物形成视线盲区时, 要提前减速、交替使用近远光灯、鸣喇叭小心通过(特区内禁鸣),提防从视线盲区突然冲出车辆、行人。

九、特殊路面安全操作要求

1、下陡坡时要控制车速、选好车道,带档下坡,禁止熄火、空档滑行或超速下坡。注意防止因长时间刹车使刹车片过热发软或因滑行惯性太大导致车辆失控。

2、通过普通水浸路面要先选好路线、测好水深,涉水高度不得超过30CM,超过30CM时须绕道行驶或把车停放在高处避让,低速(控制在10km/小时)通过,同时观注仪表是否有报警。

3、凹凸不平路段要提前减速,先选好路面小心行驶,防止底盘撞击地面、发生客伤和颠伤事故。

4、遇雨、雾、风、雪天气或路面洒水、有油污时,要增大安全跟车距离、谨慎采取制动措施、小心慢速行驶,严禁高速空档滑行。防止车辆因刹车不均衡侧滑失控。万一发生侧滑时, 要及时放松刹车, 先顺着滑出方位打方向, 消除侧滑后再慢慢修正。

5、非机动车、摩托车混合行驶路段要平缓减速、方向要小打小回、注意看清车辆两侧及后方摩托车动向, 防止摩托车追尾或与其刮蹭事故。

十、超车操作要求 / 11

1、行驶中需要超越前车或者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 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以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 再驶入需要进入的车道。

2、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不得从前车右侧超车。不得在超越前方车辆后突然减速、转弯。

3、下列情形不得超车:在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时;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4、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 要依次等候, 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禁止逆行超车。

十一、进站停车上下客操作要求

1、车辆在营运过程中,驾驶员必须做到“逢站必停、非站不停”,凡违反“逢站必停”规定者一律作无故越站的严重违章处理,因违反“逢站必停”规定造成乘客投诉的按有责投诉规定处理。

2、营运车辆遇有多车到站时,先进站车辆必须尽可能靠站台前端停车,以方便后面车辆进站,后进站车辆根据需要必须做到二次停靠,前后车间距不得大于2米,严禁超越前车。凡违反二次停靠规定者一律作严重违章处理。因未二次停靠造成乘客投诉的按有责投诉规定处理。

3、车辆进站必须提前100—30米减速,进站前不得超越任何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慢速靠边依次进站;

4、车辆停靠站台时:有候车亭的站台,车头不得超越候车亭前沿;车辆右侧距离站台30—50厘米;停靠站台的营运车辆必须做到停直摆正;

5、车辆进站时,车未停稳不开车门。车辆停稳后,先开前门、再开后门;车辆出站时,车门未关好不起步;

6、做到依次出站,严禁营运车辆在行驶时边开车门,边上下客。 / 11

7、车辆进出站前必须仔细观察大小反光镜,规范使用转向灯,以确保安全;

8、为维护上车秩序, 提高车辆运行速度, 自动投币车上不设找零, 乘客相互找换零钱应劝告不要阻碍其它乘客乘车,严禁驾驶员擅自收钱找零,尽量避免乘客在钱箱口收取找零。

十二、进地沟保养、维修时的操作要求:

车辆发生故障或例行保养,进出场站限速5公里/小时,进地沟前先鸣喇叭,确定地沟无人时缓慢驶入,确保不掉轮,车辆停好后再行下电;维修完后,先检查故障排除、维修人员、工具的撤离情况,在规定单据上签字,确认地沟无人时再上电驶离地沟,上线营运。

十三、车厢服务要求

1、驾驶员应积极动员上车乘客往车内靠拢,警示乘客坐好扶稳, 劝止乘客在车辆行进中不得在车厢内来回走动,头手不要伸出窗外。

2、小心照顾好“老、弱、病、残、孕妇和抱婴者”乘车,动员乘客让座。

3、乘客夹带危险品、违禁品等“三品”上车要依法阻止,阻止无效可报警处理。

4、禁止为别人托带行李,乘客遗留在车上的行李禁止擅自开拆, 危险品当场处理,其它物品收班后上交公司处理。

十四、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紧急避险时的操作

1、遇到险情,驾驶员要保持冷静和头脑清醒,及时判明情况,采取正确的避让措施。

2、遇到危急情况,要先考虑人的安全再考虑物资安全。 3、遇到紧急情况,要先选择无损失或危害较轻的一方避让,避开损失较大或危害较大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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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出现险情时,先行制动,再视情况顾及方向,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

5、遇到险情后,驾驶员应先想到他人的安危,先抢救处在危险中的乘客或受伤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或为保全自身安全而不顾其他人。

(二)、恶劣天气操作要求:

1、遇暴雨天气:拉开车距,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路面积水情况,积水超过30cm(小车轮胎正中位置、越野车轮胎最下面螺栓离地30cm)时绕道行驶或把车驶向高处安全停放,严禁涉水高度超过30cm。

2、下雪天气:拉开车距,减速慢行,严禁超车;轻踩刹车,谨防急刹,防止侧滑;起步时轻给油门,防止打滑。

3、路面结冰:就地安全停车,或上防滑链条后运行。

4、大雾天气:开启防雾灯,减速慢行,转弯处多鸣喇叭,能见度低于30M时就地安全停车,开启危险警示灯。

(三)、车辆爆胎时的操作

1、当轮胎发生爆胎时,应沉着冷静,避免急打方向或采取紧急制动,造成车辆侧滑或翻车、撞车事故的发生。

2、当已察觉爆胎时,应尽力抵住方向盘的自行转动,极力控制车辆直线行驶,如果已经产生转向,不要硬性扳转方向盘。

3、在控制住方向的情况下,轻踩制动踏板,不要过于紧张而采取紧急制动,应使车辆缓慢减速,待车速降到适当时候,稳稳地将车辆停住。

(四)、车辆制动失灵时的操作

1、在低速行驶的情况下,拉手刹,同时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鸣笛警示其它过往车辆。

2、在高速行驶的情况下,迅速换至低档位,同时寻找安全的行驶路线,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必要时利用路边的树木、栏杆等牢固的障碍物擦挂车体,使车辆减速,并迅速告知车内人员向车厢内部挤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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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车辆失火时的操作

1、发现车辆起火等紧急情况,立即靠边安全停车。

2、迅速打开车门,在车辆动力系统自动切断时,打开驾驶室左边手动应急开关(必要时要求乘客正确使用安全锤砸破车窗玻璃),稳定乘客情绪,劝其不要惊慌,不能拥挤,安全有序疏散乘客,并使乘客与车辆保持3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正确使用灭火器,找准火源点进行扑灭。

4、如火情无法控制,立即拨打119报警,讲清车辆位置、车辆类型、火情大小等基本情况,与乘客一起撤离,等待消防救援,同时上报公司。

(六)、车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操作

1、行车时车厢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其它突发性事件,驾驶员需提示乘客注意,配合受害人报警,保护现场。

2、乘客之间发生纠纷应停车劝止,劝止无效可要求其下车,突发情况及时报告公司或报警处理,切忌擅自处理,破坏现场,造成善后处理工作麻烦。

3、车内发生扒窃事件时,应第一时间关好车门,做好乘客的解释工作,充分征求被扒窃乘客的意见,或正常营运,或开至派出所处理。

(七)、车内乘客突发疾病时的操作

遇车内乘客突发疾病时应沉稳应对,不要慌乱,做好乘客的解释工作,要求其它乘客配合救治病人,拨打120,说明基本情况,让他们做好接诊准备,选择最近路段急速驶向医院进行救治。

(八)、遇乘客不按规定上、下车,故意刁难、拦车时的操作: 注意文明用语,讲清道理、多做宣传解释工作,做到有理也要三分让,无理更应先道歉。确实做不通工作,则打110报警,同时上报公司。

十五、车辆发生事故、故障时操作要求:

1、车辆万一发生事故,驾驶员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设置警示标志、10 / 11 抢救伤者、收集证人证据,并及时打110报警、报告公司。现场车辆必须留有人员看守,防止证据和物品丢失。

2、车辆因故障需停车时,应将车辆尽量停放在路边不阻碍交通的安全地点,及时向修理班打电话抢修。

3、车辆因事故、故障停车时,须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应在来车方向150米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在夜间或者遇风、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在普通道路上临时停车,还应开启示廓灯。

4、车辆因故无法正常营运时,驾驶员应向乘客说明原因,并引导乘客安全转乘本线路后续车辆。后续车辆驾驶员应积极协助转乘,共同做好转乘过程安全工作,不得拒载。

十六、车辆充电操作要求:

1、按公司规定时间、充电桩位进入充电场,先关掉车内用电设备,断开车内低压开关后,再断开车外高压手柄开关。

2、先检查充电桩界面,正常后拔充电枪插入车辆充电口,再按规定点击充电桩界面进行充电操作。

3、充电完毕,先点击充电桩界面上的“停止充电”,再按右下角的“返回”键,直至出现“单枪快充、双枪慢充”待机界面,再行拔枪插回充电桩。

十七、附则

1、本规程解释权归公司安全部门和营运部门。 2、本规程自二0一八年六月一日起实施。 / 11

第四篇:XX公司客运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XX公司客运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驾驶员首先在上岗前配合车辆安全例捡部门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捡,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技术状况是否良好,检查各项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取得安全例捡合格单。

2、携带好各种证件,领取行车路单,服从调配。

3、检查行包是否装困牢固,协助乘务员组织旅客上车,维护好乘客秩序。

4、旅客全部上车后,检查车门是否关好,开始进行安全告知。 5、接到发车信号后,鸣号起步发车,在出站口接受“六不出站”检查。

6、运行时集中精力,谨慎驾驶,按规定时速运行,礼貌行车,安全第一。

7、临近车站要减速行驶,平稳停靠,抓紧检查车辆,发现故障立即排除。

8、收车后将车辆开到指定停车位进行检查,清理好车辆卫生,做好下个班次出发准备。

第五篇:公交车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河池市公共交通公司 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公交车驾驶员岗位操作行为,确保公交车驾驶员为

乘客提供安全规范服务,制定本规程。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公司所有城区及郊区和外线车驾驶员当班工作行为。3. 上层流程及引用文件 无。

4. 驾驶员工作状态要求

4.1 认同公司管理文化,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行业管理要求和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安全指挥,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与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岗位技能。4.2牢记“安全 4.5严禁饮酒后开车、带情绪开车、带病勉强开车、服药后开车、疲劳开车,不得在夜间和阴天戴深色眼镜(视力有障碍驾驶员必须配戴眼镜,保证纠正视力达到正常要求)。4.6

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不得与他人闲谈、打手机、吸烟、饮食、看资料或戴耳机耳塞。行车时不做与安全行车无关的事,任何时候不做有损员工形象的行为。4.7

当班驾驶员必须穿着干净整齐工作服、带齐有效驾驶证、上岗证上班,严禁赤膊上岗、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开车。4.8

任何人不得将车辆交给不具备上岗资格的驾驶员单独驾驶。5. 三检工作要求

5.1 驾驶员须提前在发车之前15分钟报到,做好行车准备工作。5.2驾驶员当班期间需做好“三检工作”。三检工作是指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对车辆各部件和清洁卫生的检查工作。5.2.1 出车前检查内容包括: A.发动机:燃油、机油、冷却液、皮带;B.电器电路:电池、灯光、仪表、电器、音响系统;C.行驶系:刹车油、刹车、轮胎、轮胎螺丝;D.传动系:传动轴、半轴螺丝;E.方向系:方向机、液压油、横直拉杆;F.车身:车门、后视镜、玻璃、沙板是否有破损。注意检查车厢座椅、地板、扶手是否牢固平整,有无危害乘客安全的破损;出发前调节好驾驶员座椅、后视镜位置(行驶过程中不得边行走边调座椅或后视镜)。G.附属设施:灭火器、空调机、报站器、钱箱、电子三牌、服务标识标志等是否齐全有效。H.车辆各营运证件、保险卡、车票是否齐全。5.2.2 起动机启动前要确认车辆处于空档位置,拉好手刹,启动一次不能超过10秒钟,连续启动要间隔2分钟,启动后禁止

猛轰油门升温、打气。启动后15秒内必须有机油压力显示,否则要停机检查。5.2.3 车辆起动后检查是否有机油压力、漏电、漏油、漏气、漏水、异响、冒黑烟现象。早上出发前车辆必须怠速运转5分钟,待水温上升至40℃以上和制动气压达到标准才能出车。5.2.4检查车辆和车厢内清洁卫生是否达到公司清洁卫生标准,做好安全、清洁检查监督记录并签名,发现存在不适合营运问题及时报修并通知调度员暂停发车,立即整改。5.2.5 行驶中主要检查安全部件,内容包括:仪表指示信号;车辆动力状况变化;离合器、刹车、方向行程和性能变化;异响、异味、异常状况;有问题及时在安全区域停车检查。5.2.6 收车后操作、检查内容包括:车辆熄火之前要怠速运行3-5分钟,充分冷却涡流增压器。注意检查发动机工作情况,轮胎、灯光、沙板、玻璃状况。清洁车厢、关闭总电源和门窗、排放贮气筒积水、锁好钱箱和车辆防盗锁,做好交班工作后方可下班。6. 车厢环境要求

6.1 驾驶室内、车头要保持清洁、整齐,不乱张贴图片、悬挂、堆放杂物妨碍视线;口盅杂物摆放要固定,确保安全,以免影响正常操控车辆和杂物滑动卡住刹车踏板发生危险。6.2 保持车厢内环境干爽、洁净、整齐、舒适。

6.3 调节适宜的温度、湿度,保持空气清新,照明充足,减少噪声干扰,室外气温23℃以上时必须开启空调,夏天保持车厢内温度比室外温度低2℃。音响声音要控制在适当范围。7. 起步操作要求

7.1 始发站提前3分钟开车门等待乘客上车,发车时间到或发车铃响30钞内起步。7.2 乘客上车后,应先关好车门,提示乘客坐好扶稳,然后观察车辆四周情况,打左转向灯,确认安全后用一档(自动档车辆用“D”档)平稳起步,注意离合器与油门的配合,做到起步平稳。

7.3 起步时要预防关车门夹伤人,“冲车”跌伤人,出站与直行车碰挂,与车辆间隙中突然冲出行人相碰等交通、服务事故。8. 普通道路行驶操作要求

8.1 行驶中要做到加速平稳、刹车平稳、停车平稳、转弯平顺。8.2 车速控制要求。

8.2.1 城区内公交车要保持与交通流和道路环境相适应的车速行驶,

禁止超速行驶。8.2.2 外线车在道路条件较好的普通水泥路面时速控制在70公里/小时以下,在人车混杂路面、乡村路面时速控制在30公里/小时以下。8.2.3 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按标明车速以下的速度行驶。8.2.4 进出停车场、候车站时速应控制在5公里以下。

8.2.5 通过路口、斑马线、辅道进出口、绿化带缺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按交通指示、标志、标线或警察指挥,看清四周、控制20公里/小时以下速度安全通过。禁止争道抢行、冲红灯、高速通过。8.3 遵循右侧通行、各行其道的原则按道行驶。

8.3.1 无分道路面要选路中间行驶,有分道路面按导向行驶,不得违章走非机动车道,不得跨线行驶,尽量减少变道、借道,不得蛇形行车,不得长期走超车道。8.3.2 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须按行进方向分道行驶。未设置导向标志、标线的交叉路口,左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左侧的车道转弯,右转弯的机动车应当提前驶入最右侧的车道转弯。8.3.3 行车遇前方有障碍时,可以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通行,转弯、借道行驶时要提前打转向灯,让优先通行车辆先行。8.4 礼让行车

8.4.1 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并要求“一让到底、一让到停”不能边让边走。8.4.2 驶入、驶出道路或者借道通行时,应当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8.4.3 遇喷涂“校车”字样并载有学生的车辆应当让行。

8.4.4 通过路口、人行道、人车混杂路段要主动避让行人、非机动车辆,遇老年人、儿童、孕妇、抱婴者,以及持盲杖的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横过道路,应当停车让行。8.4.5 遇行人、车辆突然横过马路时危急时刻,应 车辆两侧及后方摩托车动向,防止摩托车追尾或与其刮蹭事故。8.6 保持安全距离

8.6.1 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跟车距离,一般保持相当于本车速写写帮文秘助手数的距离,比如60公里/小时速度最少要有60米,40公里/小时速度最少要有40米; 8.6.2 注意与道路其它交通参与人保持侧向安全间距;

8.6.3 遇路边、站台人多拥挤时,要与行人保持50厘米以上安全

距离,防止乘客被挤倒或挤近车辆发生危险。8.6.4 禁止高速并排行车;呈队列行车时,连续跟车不能超过4台。8.6.5 前方车辆或其它静止障碍物形成视线盲区时,要提前减速、交替使用近远光灯、鸣喇叭小心通过(特区内禁鸣),提防从视线盲区突然冲出车辆、行人。8.7 超车操作要求

8.7.1 行驶中需要超越前车或者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以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再驶入需要进入的车道。8.7.2 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不得从前车右侧超车。不得在超越前方车辆后突然减速、转弯。8.7.3 下列情形不得超车:在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地点;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时;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8.7.4 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要依次等候,不得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或者超越行驶,禁止逆行超车。8.8 进站停车上下客操作要求

8.8.1 营运中不得到站不停,不得在有规定站点范围外上下客,不得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滞站揽客。

8.8.2 不得在路口、人行道、黄格内、立交桥、隧道等禁止停车地点上下客。8.8.3 车辆靠站停车要提前100-30米减速,打右转向灯,进入车站、靠边摆直(右轮外侧距路边50cm以内为宜、车辆侧边与路沿平行)、停稳后方可开门上下客。遇有积水应避开停靠。禁止在中道上下客、急刹停车上下客。8.8.4 营运中车辆应排队按先后顺序进站,不得包头进站。在港湾式站台停靠要尽量摆到站台前方,方便后方车辆跟随进站。遇站前有二台以上公交车停车上下客的,必须待前方车辆起步后起步,依次从站前出站,有乘客要求上下时应二次进站(在主管部门或公司规定不允许二次停站的路段严禁二次停站)。

8.8.5 为维护上车秩序,提高车辆运行速度,自动投币车上不设找赎,乘客相互找换零钱应劝告不要阻碍其它乘客乘车,严禁驾驶员擅自收钱,禁止乘客在钱箱口收取找赎。8.9 车辆发生事故、故障时操作要求

8.9.1 车辆万一发生事故,驾驶员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设置警示标志、抢救伤者、收集证人证据,并及时报警、报告安全科,等候救援。现场车辆必须留有人员看守,防止证据和物品丢失。8.9.2 车辆因故障需停车时,应将车辆尽量停放在路边不阻碍交通的安全地点。8.9.3 车辆因事故、故障停车时,当班驾驶员应在来车方向100米位置设置故障车辆警示标志。在夜间或者遇风、雨、雪、雾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在普通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示廓灯、后位灯。8.9.4 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情况下,当班驾驶员应尽快将乘客疏散到路边安全地带。8.9.5 车辆因故无法正常营运时,驾驶员应向乘客说明原因,并引导乘客安全转乘本线路后续车辆。后续车辆驾驶员应积极协助转

乘,共同做好转乘过程安全工作,不得拒载。

8.9.6 车辆进厂维修,必须服从修理厂安全管理规定,地沟有人时禁止开车上下地沟;车辆修好后起动前要先确认车底无人后、鸣喇叭方可起步。经修理厂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开车离厂。9. 高速公路安全行驶要求

9.1 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牌。其驾驶员和前排乘车人必须系安全带。

9.2 从高速公路起点、匝道进入高速公路,必须在加速车道上尽快将车速提高到50公里以上,并开启左转向灯。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9.3 在高速公路时速保持九十公里/小时以下,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小时。9.4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9.4.1 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超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 9.4.2 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 9.4.3 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9.4.4 不准右侧超车;

9.4.5 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

9.5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选择靠右侧的行车道行驶。不得连续在最左侧超车道上行驶。除因停车驶入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在高速公路驶入超车道的机动车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9.6 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按出

口预告标志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然后经匝道驶离。9.7 除救援、清障车外,禁止其他车辆拖拽故障车、肇事车在高速公

路上行驶。9.8 高速公路停车操作

9.8.1 在高速公路行驶,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御货物; 9.8.2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上。禁止在行车道上修车。9.8.3 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一百五十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9.8.4 机动车修复后需返回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进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10. 车厢服务要求

10.1 驾驶员应积极动员上车乘客往车内靠拢,警示乘客坐好扶稳,劝止乘客在车辆行进中不得在车厢内来回走动,头手不要伸出窗外。10.2 小心照顾好“老、弱、病、残、孕妇和抱婴者”乘车,动员乘客让座。10.3 乘客夹带危险品、违禁品上车要依法阻止,阻止无效可报警处理。10.4 禁止为别人托带行李,乘客遗留在车上的行李禁止擅自开拆,危险品当场处理,其它物品当次上交车队处理。11. 其它安全操作要求

11.1 上班期间停车超过5分钟必须关闭发动机,驾驶员下车后必须

带走车辆钥匙,关好车门。

11.2 车辆下班回场停放,必须按规定路线和时间由当班驾驶员直接将车开回停车场,禁止在中途逗留、办私事。11.3 车辆停场应服从场站管理员指挥,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做好回场检查工作。11.4 车辆万一发生火警或其它异常现象,要保持镇定,及时将车辆停到安全地带,关闭电源、发动机,组织乘客快速有序下车疏散,正确使用灭

火器瞄准火源根部喷射灭火,积极扑灭初起火源,及时报警求援。11.5 行车时车厢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或其它突发事件,驾驶员需用报站器提示乘客注意,配合受害人报警,保护好现场。乘客之间发生纠纷应停车劝止,劝止无效可要求其下车。突发情况及时报告车队或报警处理,切忌擅自处理,破坏现场,造成善后处理工作麻烦。12. 附则

12.1 本规程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科和客运科。日起实施。

本规程自下发之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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