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 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租赁车辆收车验车单 编号:
一、牌照号码: 二、车体查验
车身外观: 正常 新缺失、损毁部位拍照备案 内 饰: 正常 新缺失、损毁部位拍照备案
机油: 正常 防冻液: 正常 轮胎: 正常 三、随车附件、工具、证照
行驶证 年检贴 保险贴 车辆安全使用手册 工具包 警示牌 千斤顶 备胎
四、油箱: 满 未满(拍照备注) 五、里程表计数: 公里
出租方验车代表: 承租人:
年 月 日 时 分
编号: 租赁车辆交车验车单
一、车辆基本信息
牌照号码: 品牌: 车型: 颜色: 使用油料: 二、车体查验
车身外观: 正常 原缺失、损毁部位拍照备注 内 饰: 正常 原缺失、损毁部位拍照备注 机油: 正常 防冻液: 正常 轮胎: 正常 三、随车附件、工具、证照
行驶证 年检贴 保险贴 车辆安全使用手册 工具包 警示牌千斤顶 备胎
四、油箱: 满 未满(拍照备注) 五、里程表计数: 公里。
出租方验车代表: 承租人:
年 月 日 时 分
1、我公司尽量提供满油出行车辆,承租人也应满油还车。如承租人取车时我公司未及时为出行车辆加满油料,承租人还车时油料应不少于取车时的油量。反之承租人应支付油量差价。
2、我公司提供均已清洁完毕的出行车辆,承租人也应归还清洁完毕的租赁车辆。若承租人还车时没有时间清洁,可支付相应费用我公司代为清洁。轿车30元,商务、吉普车40元(含服务费)。
3、租赁车辆前,承租人应比对上述事项认真检查。对车辆原有损毁、缺失等问题与公司验车人员共同备注记录或拍照。确认记录无误后签字确认接收租赁车辆。
4、交还租赁车辆时,承租人应与公司验车人员共同对车辆进行检验。对新发生的损毁、缺失等问题登记备案。通过验收后,承租人与公司验车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交还租赁车辆。
5、承租人租赁期间租赁车辆新发生损毁、缺失应照价赔偿或修复。如造成租赁车辆维修耗时等不能正常租赁的情形,承租人应承担按日计收租金的租赁车辆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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