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姆斯-奔驰”与“克莱斯勒”合并收益法评估案例
本文拟从企业价值的角度结合“戴姆斯-奔驰”与“克莱斯勒”合并案例,谈谈西方企业并购评估中收益法的运用。收益法是西方企业并购评估的主流方法。
(一)预测期内现金流量的计算
现金流量=经营利润×(1-所得税率)+折旧-(增量的流动资本投资+增量的固定资本投资)
或:CFt=St-1(1+gt)(Pt)(1-Tt)-(St-St-1)(ft+W)
CF:现金流量;S:销售额;g:销售额年增长率;P:销售利润率;T:所得税率;f:销售额每增加一元所需追加的固定资本投资;W:销售额每增加一元所需追加的流动资本投资;t:年份。
预测期的确定一般以企业经营已达到稳定状态为原则,所谓稳定状态是指:新投资收益率和盈利再投资比例以及由此形成的自由现金增长率保持不变。如果该企业的经营具有周期性,那么预测期应该覆盖一个完整的周期。
(二)续营期内现金流量的计算
在预测期之后,企业通常就进入稳定状态,因此续营期内每年现金流量往往以预测期最后一年的数值为准。但事实上不会有真正的稳定状态的到来,而最可能的是出现商业周期,因此,所谓的稳定状态就必须反映对成本和需求的平均预期,也就是未来商业周期中间状态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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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确定企业的资本成本
企业的资本成本由其所包含的风险决定,因而资本成本的确定问题可以转化为对风险进行定价的问题。西方有不少风险定价模型,但至今准确性较高而又简便易行的常用模型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其公式为:
Ri=Rf+(β×MRP) Rf:无风险收益率;MRP:市场风险溢价;β:企业的风险系数。
在Rf和MRP确定之后,β值的确定就成了关键因素。
β值的确定首先要知道企业所在行业的β值,即所在行业的风险系数,然后根据本企业与行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进行相应调整。在西方,一般从公开出版物上可以查到行业的β值。
三、案例分析
德国的戴姆勒-奔驰公司和美国的克莱斯勒公司均为世界著名的汽车制造公司,戴姆勒-奔驰的拳头产品为优质高价的豪华车,主要市场在欧洲和北美,美国克莱斯勒公司的产品几乎全部集中于大众车,与戴姆勒-奔驰在产品和市场范围上正好互补,两家公司的合并是着眼于长远竞争优势的战略性合并。两家公司各自的规模以及在地理位置上分属欧洲大陆和美洲大陆,使合并的复杂程度和评估难度大大提高。
由于净资产账面价值不能决定持续经营公司的内在价值,而受股票数量、市场交易情况、投机性等众多因素的影响,股票市场价格具有短期波动性,因此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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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法、市场价格法等均被否定,最终决定采用收益法分别对两家公司进行评估,并以此为基础确定换股比例。
1.评估过程
(1)确定未来年度净收益。原则上以各自独立经营为基础分别进行价值评估,不考虑双方因合并产生的预期整合效应和合并费用。原因在于:一是双方规模、实力相当,对合并后企业的贡献基本相同;二是与两家企业的价值相比,整合效果较小,可以忽略不计。在具体方法上,则从历史数据出发,考虑未来企业发展与竞争环境,分析双方存在的发展机会和风险,以此为基础构成两阶段评估模型。
第一阶段为预测期,时间从1998年~2000年。为评估两公司当前获利能力,获取预测未来收益的依据,合并双方以1995年~1997年经审计的公开披露的财务报表,对各项收入和费用进行了详细分析,并对未来不会重复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和收入项目进行了调整,分别计算出1998年、1999年和2000年各自所属部门的息税前净收益及总和。
第二阶段为续营期,时间为2001年及以后年份。自2001年开始,假设两公司的息税前净收益保持不变,其数额等于2000年息税前净收益扣减不可重复发生的收入和费用项目。在息税前净收益的基础上,进一步扣除根据两公司1998年1月1日资本结构计算得出的净利息费用、其他财务收入和费用、公司所得税、得到两家公司未来各年份的净收益。
由于公司评估时必须考虑股权投资者的纳税情况,在公司净收益的基础上,还要减去按35%假设税率计算的股东所得税,得出最终用于贴现的税后净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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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确定贴现率。贴现率分为三部分:基础利率、风险溢价(报酬率)和增长率扣减(修正值)。
基础利率:两家合并时,正值市场处于低利率时期,不足以代表未来长期的利率水平,最终确定评估的基础利率为6.5%。
风险溢价:取决于公司自身及所处行业的风险,根据有关实证研究资料,平均风险报酬率在4%~6%之间,因为两家公司的效益较好,所以统一采用3.5%作为风险报酬率。这里值得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因为不同来源提供的β值差异甚大,所以没有采用CAPM模型;二是因为换股比例仅决定于两家公司的相对价值,所以尽管使用不同的风险报酬率将导致双方绝对价值的变化,但不会对换股比例产生重大影响。
修正值:理论上资本市场利率包括了通货膨胀所造成的风险补偿,但由于企业可以通过提高销售收入部分补偿由于通货膨胀造成的成本上升,企业的名义收益将按通货膨胀的一定比例增长,所以名义贴现率包括了数值上等于未来通货膨胀率一定比例的可扣减利率,即所谓增长率扣减。假定通过提高销售价格,两家公司的名义收益将以1%的速度增长,则2001年及以后年份恒定收益的贴现率应减去1%的修正值,而1998年~2000年的各项收入和费用是按实际金额估算的,所以这三年的贴现率无须扣减修正值。
经过上述测算,在扣除35%的股东所得税后,两个阶段的贴现率分别为6.5%[注:6.5%=(6.5%+3.5%)×(1-35%)]和5.5%。
(3)非经营性资产评估。运用收益法折现的价值仅仅反映了企业经营性资产持续经营的价值,要得到企业完整的价值还需要考虑非经营资产。这些可单独出售的非经营性资产并不影响企业持续经营价值,应单独评估,评估的方法是计算资产在市场上出售后扣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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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净收益。
通过上述评估,两个企业的收益现值分别为1020.71亿马克、803.79亿马克。再加上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得出两个公司的实际价值分别为:奔驰公司1100.10亿马克,克莱斯勒804.39亿马克(不出售库存股票)或82272亿马克(出售库存股票)。
2.确定每股价值
在两个公司实际价值业已确定的情况下,还须确定双方的总股本数,才能最终确定换股比例。奔驰公司在合并前发行了附认股权证的7年期债券、强制可转换债券、股票期权计划。克莱斯勒公司在合并前也向各级管理人员提供了股票期权、业绩奖励股票和其他与股票相关的权力,另外还有3000万股库存股票。公司的股本数量将受到这些认股权和转换权执行情况的影响。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假定股票期权、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债券在合并日之前全部执行,并按照双方各自1998年6月30日的股票市价,全部转换为各自的普通股股票。克莱斯勒的库存股是否出售取决于能否采用联营法进行会计处理。按照1998年6月30日克莱斯勒的股票市价、扣除2.5%的股票手续费以及股票价格潜在的下跌和股东所得税等因素,并按照同日美元对马克比价计算,克莱斯勒公司库存股票价值为18.33亿马克。如果需要出售,克莱斯勒公司价值增加18.33亿马克,同时股本数额增加3000万股;如果不出售,其价值和发行在外的股票总数都不会发生变化。
经上述调整后,奔驰公司总股本为5.83465亿股,克莱斯勒公司总股本6.595亿股(不出售库存股票)或6.895亿股(出售库存股票)。两个公司的每股现值为:奔驰公司:1100.10/5.83465=188.55马克;克莱斯勒:804.39/6.595=121.97马克(不出售库存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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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822.72/6.895=119.32马克(出售库存股票)。
3.确定换股比例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准则(U.S.GAAP),此次合并要想采用联营法进行会计处理,以避免账面价值增加、确认商誉等,就必须要求奔驰公司至少有90%的股东愿意接受换股。在奔驰公司愿意接受换股的股东比例无法确定的情况下,为鼓励更多的奔驰公司股东接受换股,提高换股比例的吸引力,经过双方讨价还价,确定了不同接受换股股东比例下相应的换股比例:
如果奔驰公司换股股东不足90%,则每一股奔驰公司的股票换一股新公司的股票,每一股克莱斯勒公司的股票换0.6235股(不出售库存股票)、0.6469股(出售库存股票)新公司股票。
如果奔驰公司接受换股有股东达到90%,则每一股奔驰公司的股票换1.005股新公司的股票。
表面看,最终换股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对奔驰公司有利,但如果能以此吸引至少90%的奔驰公司股东接受换股,合并后的企业就可以采用联营法进行会计处理,可以有效避免合并后企业因资产增值、合并商誉的摊销对净利润的影响,进而增强合并后企业股票的吸引力,从而也可使原克莱斯勒股东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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