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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信息上报制度

2022-03-25 来源:乌哈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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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信息上报制度

建陵初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把握我校的各项工作动态,提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的整体水平,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促进师生的健康成长,提升学校的办学声誉,同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我校决定建立动态信息上报制度。

一、从本学期开始我校将信息上报作为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建立和健全灵敏高效的信息网络,及时向镇中心校和市教体育局各科室、必要的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助于提高我校办学声誉的文字信息或者文字加图片信息。

二、学校将信息上报工作纳入德育工作管理,各级段、各学科备课组、各学科教研组、各处室、各班级、师生个人均可随时收集整理各类教育教学、各类活动、重要集会、集体或个人优秀事迹等有益的信息。有关搜集信息的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所发稿件及图片必须利于提升学校声誉为目的,学校为此项工作创造一切便利的工作条件,切实保证我校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

三、凡是报送的信息必须经校长或分管领导审阅批准后报送。

四、信息报送容

1、本单位开展各类教育教学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人物及事迹;

2、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总体及阶段性工作思路或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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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级领导对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指示或我校领导对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言论;

4、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动态和开展的活动;

5、本单位个人或者集体表现突出被上级新闻媒体进行正面采访的稿件;

7、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正面的具有创新性和实效性意见和建议;

8、出外参观学习考察的先进经验做法;

9、本单位认为需要报送的重要信息。

五、信息报送的原则

1、及时性原则。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原则。实事,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文字表述准确,用词严谨、分析恰当、数字精确,坚决杜绝虚假信息。

3、实效性原则。以服务决策,推动落实,促进工作,提高声誉为原则,及时提供真实、有积极意义的情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六、信息报送要求

一、凡报送镇中心校、教体局及上级政府部门的信息、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认真完成。并于要求报送时间只能准时、提前,但不能拖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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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处室、师生个人要指定信息报送责任人;尚丽敏老师为学校主要信息联、电脑操作设计负责人,学校德育处负责本校上报信息的把关工作。

三、信息上报制度事关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工作安排的落实和我校的安全稳定以及壮大发展,各处室、师生个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给予高度重视。

七、上报信息规程

1.上报信息要做到全面、深入、客观、准确,确实能反映学校工作实际。师生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活动实际,重在发现问题、探究原因、反映事实、及时处理。

2.对于紧急、重要信息,必须做到发生或发现后及时汇报,不得延误,并及时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针对事件所开展的工作情况等。对于紧急、重要信息,必须全面、准确汇报。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上报信息,在一般情况下,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先越级上报。

八、我校动态信息上报情况将作为考核各处室、师生个人工作的重要容。

1、凡是被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者新闻宣传部门、政府部门正面发表录用的,学校奖负责组织的有关教师5分、撰稿人5分、参与教师各1分,参与的学生奖1分归有关指导或辅导教师所有、摄像者2分,纳入当月绩效考核。2、凡是没有被上级正面发表录用的,仅及时上交了稿件,则奖负责组织的有关教师3分、撰稿人3分、参与教师各0.5分,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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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的学生奖0.5分归有关指导或辅导教师所有、摄像者1分,纳入当月绩效考核。3、上报信息复印件一律交校长处存档考核。

昭陵镇建陵初级中学

2016.2.15

学校信息上报制度

1、、上报围

凡校教育系统出现以下重大紧急事件,各班级、各处室必须及时报告:

①、师生伤亡、学生出走、校舍垮塌、食物中毒、重大灾情疫情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事故;

②、学生群殴、流氓滋事等刑事治安事件;

③、侮辱学生人格、伤害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事件;

④、上访、罢课、串联和贴大小字报等危及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紧急事端和苗头性、倾向、预警性的社会重要动态及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负面事件。

⑤、县级以上领导、市级以上部门领导视察、调研等,以及新闻媒体对敏感问题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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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报要求

①、对重大紧急事件,各班级、各年段、各处室主要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及挂点领导,同时,在事发1小时写出书面信息报送县教育局党政办,并要续报事态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针对事件所开展的工作情况及处理结果。

②、上报书面信息须经学校主要领导签发、确保真实、准确、及时、口径统一。

3、责任追究

①、各班主任、各处室主要领导为重大紧急信息上报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从事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②、工作中不认真履行重大紧急信息报送规定,出现缓报、漏报、瞒报、谎报重大紧急信息的,视情节轻重,对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1)缓报、漏报重大紧急信息,未造成后果或所造成后果轻微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造成较大后果,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当年度不能评优评先。

(2)瞒报、谎报重大紧急信息,未造成后果或所造成后果轻微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当年度不能评优评先。

(3)工作中,因缓报、漏报、瞒报、谎报重大紧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构成渎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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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手段,压报或阻扰他人报送重大紧急信息的,上服县教育局,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5)对出现上述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单位,在追究个人责任的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度奖励资格。

4.上报程序:

①、家校联系制度

(1)、教师与校领导之间必须互有通讯方式.

(2)、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必须互有通讯方式.

(3)、各班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上报责任人.校长为学校学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上报责任人.

②、突发事故上报制度

(1)、班主任要让每一位家长明白:学生在课外任何时间所发生的意外事故应该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或者学校领导联系。

(2)、如果有意外事故发生,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要做到层层上报:家长――教师――校领导――上级领导。不得擅自越级上报。

昭陵镇建陵初级中学 201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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