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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税费

2022-03-03 来源:乌哈旅游
⼟地租赁税费

现实⽣活中不少⼈会租赁⼟地建⼚房或者仓库。租赁⼟地要很多的⼿续,并经过⼟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当然租赁⼟地交税是不能避免的。那么租赁⼟地要交哪些税?租赁⼟地的税率是多少?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解答。

⼀、⼟地租赁税费

⼟地出租应携带国有⼟地使⽤证、租赁合同等有关资料,主动到所在地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等,具体如下:

1、营业税:按租赁收⼊依5%税率计征;2、城建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征;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的征收率计征(有的地⽅还开征了地⽅教育附加,各地不同,征收率有1%,也有1.5%。

4、印花税:按租赁收⼊千分之⼀贴花。⼆、⼟地租赁的程序(1)申请

⽤地单位向市、县国⼟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地租赁申请,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2)受理

业务受理窗⼝受理,审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达到审批受理要求。(3)供地⽅案报批

市、县国⼟资源部门根据⼟地利⽤总体规划、年度⼟地利⽤计划、城市规划、市场状况,由经办⼈编制国有⼟地使⽤权呈报说明书和租赁供地⽅案,经过局内会审后,报市、县⼈民政府批准。

(4)签订合同

市、县⼈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国⼟资源部门与⼟地使⽤者签订《国有⼟地使⽤权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当事⼈名称、⼟地的位置和⾯积、⼟地⽤途和其他使⽤条件、租赁期限、租⾦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租⾦的⽀付⽇期和⽀付⽅式、⼟地交付的条件和时间、合同的解除和终⽌条件等。

(5)缴费

⽤地单位缴纳⼟地租⾦和契税,领取租赁合同。(6)归档和建库

将业务相关资料进⾏归档,并建⽴数据库。三、⼟地租赁的⽅式有哪些

随着⼟地使⽤制度改⾰的深化,我国⼟地租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式。⼀是国有⼟地租赁;⼀是⼟地使⽤权出租。国有⼟地租赁和⼟地使⽤权出租都是国有⼟地有偿使⽤的⽅式。

在⼟地管理法规中,国有⼟地租赁的概念在1998年2⽉17⽇发布的《国有企业改⾰中划拨⼟地使⽤权管理暂⾏规定》(原国家⼟地管理局第8号令)⾸次被提出并予以界定的,⽽且被规定为国家处置⼟地资产的⽅式。

1998年12⽉24⽇颁布的《⼟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已经将国有⼟地租赁明确规定为国有⼟地有偿使⽤的⼀种⽅式。

1999年7⽉27⽇国⼟资源部颁发的《规范国有⼟地租赁若⼲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条规定:“国有⼟地租赁是指国家将国有⼟地出租给使⽤者使⽤,由⼟地使⽤者与县级以上⼈民政府⼟地⾏政主管部门签订⼀定年期的⼟地租赁合同,并⽀付租⾦的⾏为。国有⼟地租赁是国有⼟地有偿使⽤的⼀种形式,是出让⽅式的补充。”《意见》第六条规定:“国有⼟地租赁,承租⼈取得承租⼟地使⽤权。”⼟地使⽤权出租的标的物具有复合性,即不仅包括⼟地使⽤权,还包括⼟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当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时,其范围内的⼟地使⽤权随之出租,同时,出租⼟地使⽤权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也随之出租。⼟地出租⼀般是同房屋租赁结合在⼀起的,单纯的场地出租⾏为在整个⼟地使⽤权出租市场中⽐较少。

由于在⼟地使⽤权出租中,⼟地使⽤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不发⽣转移,承租⼈以⽀付租⾦为代价取得对⼟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定期限使⽤的权利,期限通常较短,投资相对较少,⽅便灵活,出租⼈则通过承租⼈⽀付的租⾦收回投资,因⽽⼟地使⽤权出租⼗分普遍,具体形式也有多种多样。如商业柜台出租、各种铺⾯出租和住房出租等,都包含着⼟地使⽤权的出租。

在国有⼟地租赁和⼟地使⽤权出租的概念中,都采⽤了租赁、租⾦这样的词语,使⼈容易混淆,实质上国有⼟地租赁和国有⼟地使⽤权出租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第⼀,所处的⼟地市场不同。国有⼟地租赁属于⼟地⼀级市场;国有⼟地使⽤权出租属于⼟地⼆级或者三级市场。第⼆,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有⼟地租赁的主体是⼟地所有者与⼟地使⽤者。国有⼟地使⽤权出租是在⼟地使⽤者之间进⾏,其主体——出租⼈是通过划拨、出让(或转让)取得⼟地使⽤权的受让⼈;承租⼈为取得⼀定年限的⼟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全部或者⼀部分的使⽤权,并定期向出租⼈⽀付租⾦的⾏为主体。

第三,⼟地使⽤者的权益不同。《意见》第六条规定:“国有⼟地租赁,承租⼈取得承租⼟地使⽤权。承租⼈在按规定⽀付⼟地租⾦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地⾏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地使⽤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地使⽤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承租⼟地使⽤权的转租。承租⼈将承租⼟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的,承租⼟地使⽤权仍由原承租⼈持有,⼟地承租⼈与第三⼈建⽴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取得⼟地的他项权利。

承租⼟地使⽤权的转让。承租⼈转让⼟地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租赁合同经更名后继续有效。

承租⼟地使⽤权的抵押。从《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可以看出:

第⼀,单独的承租⼟地使⽤权可设定抵押权,即地上没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承租⼟地使⽤权可设定抵押权。第⼆,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地使⽤权可随之抵押。抵押权实现时⼟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

划拨⼟地使⽤权的出租。《城镇国有⼟地使⽤权出让和转让暂⾏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四条规定:“划拨⼟地使⽤权,除本条例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民政府⼟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地使⽤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1、⼟地使⽤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2、领有国有⼟地使⽤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依照本条例第⼆章的规定签订⼟地使⽤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民政府补交⼟地使⽤权出让⾦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地使⽤权出让⾦。“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划拨⼟地使⽤权转让、出租、抵押时,地上必须具有合法的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也就是说,地上没有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单纯的划拨⼟地使⽤权,是不能出租的。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五条规定,房地产所有权⼈以营利为⽬的,将划拨⼟地使⽤权的地上建筑物出租的,应当将租⾦中所含⼟地收益上缴国家。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地使⽤者⽆合法原因擅⾃出租划拨⼟地使⽤权,属⾮法⾏为。

出让(或转让)⼟地使⽤权的出租。按《条例》规定,取得⼟地使⽤权的⼟地使⽤者,在规定的期限内⼟地使⽤权可以出租,未按⼟地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地的,⼟地使⽤权不得出租。

上述就是⼩编对“⼟地租赁税费”问题进⾏的解答,进⾏⼟地租赁要交纳的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四种,由承租⼈带齐资料到所在地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果读者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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