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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赞成或反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经济学理由

2024-07-28 来源:乌哈旅游
J热点分祈 ltt J'n ,_,0,■■ 浅桁赞成或度对知识产权制度的经济学理由 一杨[摘卫复旦大学上海海洋大学 要]本文首先介绍了知识产权制度在今天受到重视的原因,继而分析各种赞成或反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因,最后 提出了今后的研究方向。 [关键词]知识产权弱保护 强保护 经济增长 决策者们对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是否有利于一国经济增长存 果得到更好保护,他们愿意对国内的研发投资更多 也愿意为员 在争议。如果创新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发动机,并且企业除了通过 创新而别无他法来获得部分市场.那么 或许知识产权保护可能 工提供更好的培训(Sherwood.1 990)。Mansfield(1 994)发现 美 国企业,特别是化学品和药品制造企业.会限制在知识产权弱保 会促成经济的长期增长。这里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知识产权保护 护国家的直接投资。 是否总是与创新和较高的增长相一致。 此外,尽管有人认为强保护会极大地提高市场垄断力量.但 一 知识产权保护 是有人研究发现发达国家的专利保护并没有长时问地阻止竞争者 正是因为知识产品具有典型的非竞争性,所以知识产权法试 进行市场(Evenson.1 990;Levin et a1.1 987)。Mansfield(1 985) 图缓解个人收益和社会福利的天然的紧张关系。也就是说,一旦 研究发现.在他所选取的创新样本中,约有一半的专利保护阻止 某种知识产品生产出来,它在能够被多方使用的同时几乎不产生 竞争者的模仿时滞仅仅只有几个月。这些发现并没有否认有关垄 或完全没有额外成本。为了激励创新,政府试图确保创新者能够 断的观点.但是某种程度上将其削弱了。Schankerman(1 991,P. 从创新中获益。但如果过于迫切地保护创新者可能会限制新思想 28).在对法国专利的经济计量研究中(包括对来自德国.美国, 的传播.因而会限制经济增长的机会。所以.这里的焦点就集中 日本,英国和法国的申请者授予专利)发现,由专利制度生成的 在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上。并且,我们也注意到,几乎所有国家 产权赋予了权利人以相当大的经济租金。平均而言,这些租金大 都对专利的保护设定期限。一个有趣的现象是,通常发展中国家 约相当于1 5%的对于研发的补贴额。因而.专利保护是创新活动 比发达国家为专利提供更短的保护时间。 的重要回报途径.但是它似乎不是最主要的渠道。 1.弱保护的理由。理由之一是企业或个人有权自由获得信息而 另一个赞成强保护的理由是,如果没有保护,则获得技术的 非付费。另一理由是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容易引致垄断行为。已 成本会较少,但是技术会变老而更新较慢(Maclaughfin et al, 经有证据表明在一定条件下.一个垄断企业可能会通过专利的“休 1 988,P 1 O6)。一个不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创新消费国会影响 眠”累积专利数量来维持其垄断地位(Gi Sbert and Newb ̄y,1 982) 其企业购买技术的能力.即使企业愿意付钱购买。当同这些国家 企业通过创新部分地来确保垄断力量的观点对发展中国家的 的企业打交道时,外国的技术供应商会非常谨慎地出售技术.因 政策来说有特别重要的含义。Chin and G rossman(1 990)证明了全 为他们担心这些潜在的购买者会免受惩罚地违背购买协议。 球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程度条件并不必定使每个国家福利极大化。 最后,值得一提的观点是,创新消费国进行保护的动机是.创 这里再次说明.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会减少竞争并可能由垄断行为 新生产国可能会对实施弱保护的国家进行贸易报复。实际上.很 替代竞争。在创新净消费国 垄断成本会超出为激励更多成本节约 多发展中国家对知识产权提供更强保护的原因直接来自于美国的 型创新的目的而设计的更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所带来的贡献。 贸易报复或贸易报复威胁。 类似地,在Diwan and Roddk(1 991)所展示的条件下.创新净消 二、结论 费国只有在其需求的创新类型与创新生产国需求的创新类型不同 在目前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和内生经济增长中.有关中国这 的情况下,它才有动机去保护知识产权。如果消费国与创新国的需 样经济转型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经济增长方面的实证研究还不 求一致 则不管消费国有无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国都将会研发该技 够充分。在所涉及的模型中.大都把创新等同于技术的获得,但 术。另一方面.如果消费国的需求和创新国完全不同 则创新国在 实际上 技术的取得有非正式途径.这意味着即使不创新.通过 消费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条件下将会代表消费国的利益进行创新。 非正式渠道也可获得技术.既而有助于经济增长 这种增长也有 从那些希望鼓励国内创新的消费国角度来看 另一个反对强 着微观基础。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与否.是给予强保护还是弱保 保护的观点与制度结构有关系。Vessuri(1 990)认为.位于巴西 护,是鼓励创新还是鼓励模仿及其对经济增长问题的考量实际上 的跨国计算机企业不会有兴趣研发或吸收当地技术.因为他们会 是一个动态博弈的过程,因此有必要在今后的模型中将这一多重 严格地将研发限制在位于母国的公司中。因此,与保护知识产权 博弈甚至演化博弈考虑在内。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研究经济增 相反,巴西试图通过为本地企业保留一定的市场来发展本地仓0新。 长中的国内收入分配效应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反作用 知识产权保 另一个反对强保护的观点是.在消费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执 护中的信息不对称如何影响一国经济增长。 行成本非常高( mo Braga.1 990)。外国人拥有发展中国家的大 参考文献: 量专利 因此,实施成本所带来的仅仅是增加了外国人的专利使 [1]Barro,R,obert J.,1 991,Economic growth in a C ̄0SS section of 用费收入和本国人更多的专利使用支出。 countries,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 06,407~445 2.赞成强保护的理由。为何要为知识产权提供高保护呢7调 [2]Bhagwati,Jagdish,1 978,Anatomy and consequences of exchange 查表明 至少在美国是这样,保护刺激了创新(Mansfield).并且保 control reglmes(Ballinger,Cambridge,MA) 护的社会回报率明显高于对创新者的回报率(MansfieI d et aI. [3]Helprn&n,Elhar ̄n,1 995,Innovation,imitation,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1 977 J。在~份对巴西377家企业的调查中.约8O%的企业表示如 rights.Econometrica 61.1247~1280 商场现代化》2009年8月(中旬刊)总第58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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