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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上站施工备案流程及违规处罚办法

2020-11-25 来源:乌哈旅游
施工单位上站施工备案流程及违规处罚办法

为确保施工安全、业主满意,维护好铁塔公司及三家电信企业的设备运行安全以及应得权益,特制定施工单位上站施工备案流程及违规处罚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 适用对象及适用场景

1、适用对象:菏泽移动、菏泽联通、菏泽电信三家电信企业委派的通信线路及设备施工单位。

2、适用场景:施工单位进入菏泽铁塔产权的机房、机柜、通信铁塔(基站)进行电信企业的新建传输线路施工、新增设备的安装、新增设备接电、新增设备的开通、现有设备的改造和替换的施工过程;不包括电信企业自有人员及代维单位对既有线路和既有设备的日常维护、修理。

第二章 三家电信企业委托的上站施工单位和人员备案流程

施工单位持登记表到区县铁塔 办事处办理上站登记手续 施工单位持登记表到铁塔公司 维护部登记备案 施工单位持登记表到铁塔公司 建设部审核盖章 委派施工电信企业建设部门,填写上站施工人员登记总表并盖章 第三章、施工相关管理要求 一、进出基站管理

(一)施工单位人员在区县代维驻点(或办事处)办理完登记后,加入当地区域《上站配合调度微信群》;(铁塔代维人员会划片区管理机房门禁,专门人员对接施工人员,若不是智能锁或门锁故障,铁塔公司代维人员现场配合开门)

(二)按照要求到站后首先拍摄一张含上站人员和基站背景的照片发到微信群,发到微信群里进行开门。

(三)施工前拍摄一张照片(施工几项则拍摄几张照片); (四)施工完毕务必清理施工垃圾,关好机房门、机柜门和防盗笼,要拍摄两张机房内环境或机柜内外环境的照片。

(五)施工离开时,一定要关好机房门、机柜门和防盗笼,并拍摄一张照片,最后将所有照片上传钉钉审批。 二、设备接电

(一)各运营商设备接电需按照铁塔公司开关电源的规划进行设计,按设计接电施工。客户1为移动,客户2为联通,客户3为3电信。各方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不得无设计随意接电。

(二)电源线应按相关规范张贴设备标签。

(三)各方走线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符合整体有序原则。 (四)对于已安装分户计量设备站点,运营商施工队在接电时要将负载线穿过各自运营商的霍尔互感线圈,并拍摄一张负载链接位置的照片上传微信群。

三、严禁直流远供远端设备及电源线未经设计未经许可私搭乱接,

造成的一切故障后果由私接乱接方负责。

四、综合机柜使用

综合柜内设备的安装应该从上到下按照顺序安装,务必保障1U的间隔,线缆的布放必须整齐绑扎。

五、馈线窗进线

施工单位在完成所有线缆布放后,务必用防火泥严密封堵馈线窗洞或机柜进出线孔洞。

六、光缆施工

(一)运营商布放光缆在利用铁塔电力杆路时,不必独立打吊线布放,要与电力缆间隔50CM。

(二)运营商光缆预留要盘好预留在末端杆上,不能随意挂在铁塔上或随意丢到机房顶和院内。

(三)运营商光缆的布放必须要整齐,不能乱扯乱放,机房内走线架上要与电源线分开布放绑扎。 注意事项:

1、照片要求:要求用“元道相机”APP软件拍照,带经纬度、时间、填写(上站原因+施工单位名称+施工人员名称+联系电话)。 实例:

进站前照片 施工前照片1 施工前照片2 施工完照片1 施工完照片2 关好门离站照片

2、线缆的布放必须整齐并绑扎,负载线必须张贴机打标签,标

明哪家运营商什么设备。(不能与其他线缆复接)

3、有门禁的机房进出要按照当地代维的要求操作。

第四章 处罚办法

1:菏泽移动、菏泽联通、菏泽电信三家电信企业委派的通信线路及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先到铁塔公司进行单位备案和人员备案;

2:菏泽移动、菏泽联通、菏泽电信三家电信企业委派的通信线路及设备施工单位,需缴纳押金10000元(金额暂定,以下金额均暂定),若该施工单位不再菏泽铁塔铁塔产权范围内施工,核实无违规问题后,押金将归还;

3:对机房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维护人员人员反映,否则下次进入机房时发现的问题视为上一次进入机房的单位造成。没有拍照的处罚20元;没有填写进出机房登记表的处罚20元;如果机房卫生工具、地线、灭火器、梯子丢失的,由上一次进入机房的单位承担责任,处罚100元。 4:若照片拍摄不全,一个站扣50元;

5: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无关设备的正常运行。由于施工导致机房设备故障的,施工单位必须积极故障处理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向监控人员确认该站址告警是否完全清除,得到监控人员确认后,才准许离开。若在施工过程中导致设备基站内设备故障的,根据情况处罚500至1000元;

6:代维单位未按照规定私自开门,将会对该月度考核进行10分的绩效扣罚;

7:罚款以罚款通知单的形式通知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持罚款通知单到铁塔公司财务部缴纳罚款;

8:对于未履行上站施工登记备案流程的施工行为,视为未经同意擅自施工,一经发现,铁塔公司有权直接进行设备下电,线路及设备进行拆除处理,委派施工单位的相关经济损失由上站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9:对于因此造成的铁塔公司及其他既有客户断站、设备损坏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铁塔公司和既有客户分别取证并提供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的书面核定依据,由铁塔公司维护部门负责向委派施工单位出具书面证明,由委派施工单位责成上站施工单位向受损方财务部门缴纳赔偿金; 10:对于因此引发业主不满无法正常上站的,由委派施工单位负责进行业主关系协调,期间铁塔公司暂停配合委派施工单位的其他上站施工建设活动,直至业主满意;

11:对于施工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拒不赔偿的,铁塔公司有权暂停委派施工单位的其他上站施工需求;

12:对于施工单位已备案的施工,铁塔公司有权安排人员随工、或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1)对于存在未按施工操作规范施工的,每发现1例扣罚施工单位500元。

(2)对于施工单位野蛮施工引发业主强烈不满、造成无法正常上站的,每发现1例扣罚施工单位3000元;对于造成影响恶劣且难以挽回的后果的,对施工单位纳入黑名单管理,今后不予合作。

(3)对于施工单位未按施工操作规范进行照片上传的,每发现1例扣罚施工单位100元。

13:对于违反本办法的各类行为,铁塔公司取证后向委派施工单位出具书面处罚证明,由委派施工单位责成上站施工单位向铁塔公司财务部门

缴纳;对于在规定期限内不缴纳罚款的,铁塔公司有权暂停该施工单位上站施工的登记备案申请;

14:对于因施工单位野蛮施工造成铁塔公司及其他既有客户断站、设备损坏的,由受损方向铁塔公司维护部门出具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的书面核定依据,由铁塔公司维护部门负责书面通知委派施工单位,由委派施工单位责成上站施工单位向受损方财务部门缴纳赔偿金;

15: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赔偿的,铁塔公司有权暂停该施工单位上站施工的登记备案申请。

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由铁塔公司制定并附则解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公司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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