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E 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木结构工程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一)本分部木材的分类: 一类:红松、杉木。
二类:白松、杉松、杨柳木、椴木、樟子松、云杉。
三类:青松、水曲柳、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榆木、柏木、樟木、苦练子、梓木、楠木、槐木、黄菠萝、椿木。
四类:柞木(稠木、青杠)、檀木、色木、红木、荔木、柚木、麻栗木、桦木。 (二)本分部中墩心木、吊瓜的垂头、撑弓、挡尖(悬鱼)、荷叶墩、雀替、麻叶云拱、三幅云拱、花牙子、搁几花板、贴鬼脸、匾额、匾托的用工或雕刻用工均按三、四类木材考虑,其余用工按一、二类木材编制,若采用三、四类木材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三)本分部是按手工和机械操作、场内制作和场外集中加工综合编制的。 (四)本分部消耗材积已考虑了配断和操作损耗,需干燥木材和刨光的构件,项目材积内已考虑干燥木材和刨光损耗。改锯、开料损耗及出材率在材料价格内计算。
(五)本分部中所注明的直径、截面、长度或厚度均以设计尺寸为准。
(六)本分部的圆柱、童瓜柱、圆檩、墩心木、吊瓜、撑弓等圆形截面构件是直接采用原木加工考虑的,其余构件是按板枋材加工考虑的。
(七)本分部凡未注明制作和安装的项目,均包括制作和安装的工料。 二、厂库房大门、特种门
(一)厂库房大门、特种门的五金按实计算。
(二)全钢板大门和围墙铁丝门项目定额内已包括刷一遍红丹酚醛防锈漆的工料。 (三)全钢板大门和围墙铁丝门的五金(包括折页、门轴、门闩、插销等)均以考虑。全钢板大门和围墙铁丝门的地(滑)轮、滑轨、阻扁轮或轴承等零件,应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四)项目内所列的垫铁(或铁件),是为施工中调整偏差和标高使用的。
(五)射线防护门的铅板是按5mm计算,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六)门窗扇包镀锌铁皮,以双面为准,如设计规定为单面包铁皮时,其工料乘系数0.67。
三、木屋架
(一)屋架的跨度是指屋架两端上下弦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 (二)屋架需刨光者,人工乘以系数1.15,木材材积乘以系数1.08。 四、柱、梁、枋
(一)各种柱、梁、枋项目综合考虑了其不同位置,采用卯榫连结。若使用箍头榫时,
另行计算用工。
(二)梁、枋做桃尖梁头、麻叶头、三岔头箍头榫、霸王拳箍头榫、箍头榫、三弯时,按下表计算用工:
单位:个 项 目 桃尖梁头 麻叶头 三岔头 箍头榫 霸王拳 箍头榫 箍头榫 三弯 梁宽、枋高(300mm) 规 格 ≤ > ≤ > ≤ > ≤ > ≤ > ≤ > 技工工日 1.02 1.54 0.38 0.62 0.38 0.62 0.72 1.02 0.30 0.48 0.12 0.19 (三)芝麻杆柱按梅花柱项目计算,人工乘以系数1.10。
(四)墩心木及吊瓜项目内已包括企口起线用工,若设计规定垂头雕刻时,按下表计算用工:
单位:个 工 日 名 称 镂空金钱绶带 带穗灯笼 莲瓣芙蓉 风摆柳 ≤φ150 7.50 5.00 2.50 1.85 ≤φ200 10.50 7.00 3.50 2.50 规格(mm) ≤φ300 18.00 12.00 6.00 4.20 ≤φ400 27.00 18.00 9.00 6.30 >φ400 37.50 25.00 12.50 8.80 墩心木、吊瓜垂头雕刻用技工
(五)扒梁、角梁、斜梁一律按照“龙背”项目计算。 五、龙背、大刀木、虾须木、撑弓
(一)龙背项目以不做龙头为准,若设计规定龙背雕刻龙头时,按下表规定计算用工。
龙背宽度(mm) 每个龙头用技工数(工日) ≤150 1.80 ≤200 2.50 ≤250 3.20 ≤300 3.90 >300 4.60 (二)撑弓制作安装项目内不包括雕刻用工,若设计规定雕刻时,按下表计算用工:
三角板形、长板形撑弓透雕用技工
单位:㎡ 工 日 名 称 透雕云龙 透雕花卉
≤40 41.00 27.30 ≤50 46.00 30.70 ≤60 51.00 34.00 ≤70 56.00 37.30 板 厚(mm) ≤80 61.00 40.70 ≤90 66.00 44.00 ≤100 71.00 47.30 ≤110 76.00 50.70 ≤120 81.00 54.00 ≤130 86.00 57.30
透雕人物、动物 46.00 51.00 56.00 61.00 66.00 71.00 76.00 81.00 86.00 91.00 单位:m 工 日 名 称 透雕云龙 透雕花卉 透雕人物、动物 ≤150×150或 φ150 20.70 13.80 22.40 尺 寸(mm) ≤200×200或 φ200 33.50 22.30 35.80 ≤250×250或 φ250 49.20 32.80 52.10 >250×250或 φ250 67.90 45.20 71.40 方、圆(截面)撑弓透雕用技工
撑弓浮雕用技工 项 目 浮 雕 云 龙 浮 雕 花 卉 浮雕人物、动物 每1㎡用工工日数 36.00 24.00 41.00 六、屋面木基层
(一)屋面板厚度是按毛料计算的,如厚度不同时,一等薄板按比例换算,其他不变。 (二)水平支撑、剪刀撑按方檩木项目计算。 七、穿逗排架
穿逗排架项目适用于穿逗排架的柱(包括挂筒)、穿和挑。 八、檩条、桷子
(一)圆木檩条项目内已包括刨光工料,如设计规定檩条需滚圆取直时,其木材材积乘以系数1.05,人工乘以系数1.22。
(二)桷子项目是按未刨光编制的,如设计规定为刨光时,其木材材积乘以系数1.40,人工乘以系数1.10。
(三)爪角部分的桷子采用摔网形式者,摔网部分的桷子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0。 九、连檐、勒檐条、走水条
爪角部分的连檐、勒檐条,按连檐、勒檐条项目乘以系数1.30。若屋面同一坡面的正屋面面积小于爪角部分的面积,则正屋面与爪角部分的连檐、勒檐条合并计算,并且乘以系数1.20。
十、吊檐板、滚檐板、博风板、山花板、博头板、挡尖(悬鱼) (一)吊檐板不分内吊檐和外吊檐,均使用同一项目。
(二)吊檐板和博风板项目已包括起边和端头锼花边工料。若吊檐板、博风板底边锼花边时,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0。
(三)爪角部分的滚檐板按滚檐板项目乘以系数1.30。若屋面同一坡面的正屋面面积小于爪角部分的面积,则正屋面与爪角部分的滚檐板合并计算,并且乘以系数1.20。
(四)山花板以素面为准,若设计规定需做雕刻者,按18工日/m2(技工)计算。 十一、斗拱
(一)牌楼斗拱以50mm斗口为准,其他斗拱以80mm斗口为准,斗口尺寸变动时按
下表调整工料:
单位:攒 斗 口(mm) 人工费系数 材料费系数 50 0.70 0.25 60 0.78 0.43 70 0.88 0.67 80 1.00 1.00 90 1.13 1.42 100 1.28 1.95
牌楼斗拱尺寸及斗口按下表调整工料:
单位:攒 斗 口(mm) 人工费系数 材料费系数 40 0.83 0.52 50 1.00 1.00 60 1.13 1.72 70 1.28 2.73 (二)斗拱制作安装项目已包括拱眼和销的工料,不另计算。 (三)斗拱安装项目仅包括斗拱本身各部件,不包括其他附件。
(四)昂翘斗拱适用于靴脚昂嘴,若设计规定为如意云、风头、象鼻头嘴时,按下表增加费用:
单位:个 斗 口(mm) 人 工 费 材 料 费 合 计 50 3.16 0.15 3.31 60 3.53 0.15 3.68 70 3.85 0.15 4.00 80 4.38 0.15 4.53 90 4.91 0.15 5.06 100 5.60 0.15 5.75 (五)蜂窝百斗拱项目是按锯材编制的,若使用胶合板做拱时,按项目括号内胶合板数量,其消耗锯材乘以系数0.30,其余不变。
(六)斗拱单件制作用工,适用于木斗拱件与钢筋混凝土或砖斗拱件混合组成一攒斗拱时使用。预埋在钢筋混凝土或砖斗拱件内的铁件或木砖不包括在斗拱单件制作安装用工内,应另行计算其工料。
(七)斗拱单件制作用工中昂以靴脚昂嘴为准,若为云头、凤头或象鼻昂嘴时,按上述第四条计算费用。昂以后带翘为准,蚂蚱头以后带六分头为准,若昂后带菊花头、雀替头、蚂蚱头,撑头木后带麻叶头时,按下表计算用工: 项 目 每个增加用技工(工日) 菊花头 0.19 雀替头 0.21 麻叶头 0.32
(八)蚂蚱头、撑头木(斗拱构件)后带枋时,以正心分位为界,分别按蚂蚱头、撑头木单件制作安装和枋的制作安装项目计算。
(九)隔架斗拱荷叶墩、雀替制作安装用工内未包括雕刻用工,若需雕刻时,体积≤0.02m³,每块雕刻用工按技工1.90工日计算;体积≤0.02m³,每块雕刻用工按技工3个工日计算。
(十)麻叶云拱、三幅云拱单件制作安装用工内已包括雕刻用工,不另计算。 (十一)斗拱项目内已包括试组装用工,不另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木板大门、钢木大门制安项目中标明有框的按洞口面积计算工程量,无框的扇按外围面积计算工程量;特种门制安项目中除保温隔音门按门洞口面积计算工程量外,其余特种门制安按扇外围面积计算工程量;全钢板大门、围墙铁丝门制安按设计门扇外围面积计算工程量。
二、木屋架、钢木屋架制安项目均按设计断面竣工木料以“m3”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附属于屋架的木夹板、垫木、风撑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均按竣工木材计算后并入相应的屋架内。与圆木屋架相连的挑檐木、风撑等如为方木时,应乘以系数1.563折合圆木,并入圆木屋架竣工木材材积内。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的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的正屋架竣工材积内。
三、柱、梁、枋、檩等以“m3”计算,凡按“m3”计算工程量者,以其长度乘以截面面积计算,长度和截面计算按下列规则:
1.圆柱形构件以其最大截面,矩形构件按矩形截面,多角形构件按多角型截面计算。 2.柱长按图示尺寸,有柱顶面(磉磴或连磉、软磉)由其上皮算至梁、枋或檩的下皮,套顶榫按实长计入体积内,瓜柱、灯心木、吊瓜(包括垂头长度)按图示尺寸计算。
3.梁、枋端头为半榫或银锭榫的,其长度算至柱中,透榫或箍头榫算至榫头外端。 四、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
五、龙背、大刀木均以其几何体竣工材积的体积计算。 六、大刀木以截面最大面积乘以中心线长度计算。 七、虾须按曲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八、屋面木基层工程量按斜面积以“m²”计算。不扣除附墙烟囱、通风孔、通风帽底座、屋顶小气窗和斜沟的面积。天窗挑檐与屋面重叠部分另行计算,并入屋面木基层工程量内。
九、木盖板、木搁板按图示尺寸以“m²”计算。
十、三角板形撑弓以外露三角形面积计算(与柱、梁联接的榫头已综合在项目内);长
板形、圆、方柱形撑弓以其中线与柱、梁的外皮交点直线长度计算。
十一、穿逗排架按排架的柱、挂筒、穿枋的竣工体积以“m³” 计算。
十二、檩条长度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搭接长度和搭角出头部分应计算在内。悬山出挑、歇山收山者,山面算至博风外皮,硬山算至排山梁架外皮,硬山搁檩者,算至山墙中心线。
十三、仿古木桷子按檩中至檩中斜长计算,桷子出挑算至端头外皮,摔网桷子按龙背(大刀木)中心线算至桷子端头外皮,送水桷子按实长计算。
十四、走水条、勒檐条按实长计算。 十五、连檐长度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十六、滚檐板、博头板按图示尺寸以斜面面积计算。
十七、吊檐、博风板以中心线“延长米”计算,带大刀头的博风板,按每个大刀头增加500mm计算。
十八、蜂窝百斗拱以外接截头锥体体积计算,应扣除嵌入斗拱的墙、柱所占体积。 十九、斗拱单件按设计外接矩形体积计算,套用相应体积的定额。单件消耗锯材体积按斗拱单件设计尺寸的外接矩形体积乘以下列系数计算:斗(升)、拱(翘)、蚂蚱头、撑头木、荷叶墩、雀替、麻叶云拱、三幅云拱乘以系数1.35;昂乘以系数1.15。
二十、吊篮以水平投影面积的最大直径计算。 二十一、贴鬼脸以其外皮的面积计算。 二十二、搁几花板以外接梯形面积计算。
二十三、弧形匾额以其外皮弧线长度乘以匾额高度以“m²”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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