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微型消防站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全体员工抵御火灾事故的应对能力。本着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经单位研究决定成立微型消防站。
一、组织成员
队 长:
副队长:
组 员:
二、工作职责
(一)微型消防站职责
1、根据火灾报告,及时赶赴现场实施火灾扑救;
2、熟悉所在单位(场所)情况,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展灭火救援演练;
3、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4、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5、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调度,协助处置毗邻单位、场所初起火灾扑救。
(二)消防站长工作职责
1、消防站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直接领导下建设单位微型消防站,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和人员工作任务分工,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训练。
3、拟定消防站日常管理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站建设标准》配置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检修、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4、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
(三)微型消防站队员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2、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根据值班备勤制度,班长负责监督检查值班人员的各项工作情况,与防护区域各消防控制中心的信息沟通情况,及时通知到巡查、检查消防员。
6、各站设专门的通信员,负责站内、站与站、站与各项目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消防控制中心对消防安全情况的实时联系与信息沟通;负责站内通讯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保障通讯正常。
三、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规定
1、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人员,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班不少于3人。
2、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期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讯器材;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
3、消防站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人员要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要按照“3分钟到场”赶赴现场处置。
4、消防站值班室不允许闲杂人员进入,不允许在墙上乱钉乱画,器材装备随意乱扔,确保值班室卫生干净整洁,器材装备摆放有序。
5、消防站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每日对器材装备进行擦拭保养,确保完整好用,交接班记录要认真填写,站长不定期进行检查。
6、消防站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消防站各种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值班期间不得脱岗、漏岗,工作期间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未经请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7、消防站人员要定期开展扑救初期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检查、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基本知识的培训。新上岗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8、消防站要纳入本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四、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
(一)微型消防站值班备勤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微型消防站队伍建设,有效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根据其“布点广、响应快”等特点,坚持高效务实,加强防查防控的原则,更好地服务社会,依据微型消防站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值班备勤制度:
1、微型消防站设立值班室,根据管理场所的运行情况实行全时段值班备勤制度,每班至少五名队员负责,有效开展防火宣传和火情防控。
2、值班队员负责落实当天的工作计划,完成管辖范围的消防宣传、火灾防控和设施设备检修等工作。
3、值班队员做好值班记录、详细记录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项,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对119消防指挥中心或所在辖区消防部门指令处警的,要迅速出动,并将情况及时反馈上级。
4、值班队员应维护消防站工作、学习、训练秩序,承担内部安保工作。
(二)微型消防站训练制度
1、每周开展一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训练,熟练掌握站点内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每月开展一次灭火或疏散逃生训练,掌握初起火灾扑救方法和基本火场逃生方法。
3、每月开展一次消防站区域内道路、水源熟悉的工作,掌握本区域基本情况。
4、每季度开展一次灭火疏散预案实战演练,熟悉掌握本站点制定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
5、总结每次灭火疏散演练和实战演练,找出不足之处,使之更加完善。
(三)微型消防站学习制度
1、站内所有工作人员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基础消防法律法规知识。
2、队长要组织站员学习站点内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参数、使用方法、维护保养方法。
3、消防站内工作人员要学习本区域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熟悉自身职责。
4、队长要组织站员学习基本初起火灾扑救方法和疏散逃生方法。
5、保证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一次2小时的消防知识学习。
(四)微型消防站防火检查制度
1、防火检查人员由站内队长和队员担任。
2、微型消防站每月至少对区域内的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3、防火检查由队长对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防火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5、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6、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7、发现站内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提示告知责任单位。
(五)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站内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2、站内工作人员更换,新进人员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3、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微型消防站队长;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4、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消防站辖区内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相关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辖区内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消防水源情况、消防车通道等。
5、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6、培训方式:
(1)由微型消防站队长对辖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7、因工作需要人员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8、培训要做好相关影音视频记录并存档。
(六)微型消防站考评和奖惩制度
1、微型消防站工作由单位安全管理部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2)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6)在日常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1)不履行本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的;
(2)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的;
(3)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演练的。
4、奖励和处罚按照公司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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