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考勤治理,规范职员正常作息时刻、准确统计职员实际出勤数据、明确考勤纪律、确保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0 范畴
适用于公司除特聘人员以外的所有职员。 3.0 考勤治理权限
3.1生产厂长、部长:负责对«月度考勤汇总表»进行最终审议、签准。
3.2各部门部长、主任:负责监督本部门人员实际出勤情形,认真审核本部门各类考勤报表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每月对考勤表内容需认真检查并签字,于每月6号前交至人事行政部。 3.3人事行政部
3.3.1负责公司各部门职员的考勤核对,对各部门月终考勤与考勤系统进行核对,对各部门月度
考勤报表进行汇总编制,发觉专门情形进行核查和处罚,处罚结果经人事行政部部长签核后以公告形式在公告栏公布。
3.3.2 负责每月4号前将考勤机内的考勤资料录入电脑汇总、核查;并于每月6号前督促各部门
考勤员上交手工考勤月报表与考勤系统核对。
3.3.3负责每月8号将各部门考勤专门信息反馈给部门考勤员〔生产单位的于每月第一天反馈给生
产考勤员〕,监督其检查并限定4小时内将核查过程及处理结果反馈给人事行政部。每月7号人事行政部对处理结果公告。
3.3.4 负责每月10号在公告栏公布各部门上月实际考勤情形。
3.3.5负责每月12号前汇总编制各部门无异议的计时部分的月度考勤报表经副总签核后交至财务
部,由财务部编制月工资表。
3.3.6负责每月对各部门实际出勤状况进行核查,监督各部门打卡秩序及实际打卡情形,将各类违
规情形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公布公告;
3.4财务部:负责将人事行政部审核后的考勤报表作为薪资核算依据,于每月26日至30日发放上月工资〔节假日顺延〕。 3.5稽核办:
3.5.1负责对各部门成员实际出勤进行稽核,据〝刷卡规定〞稽核各部门人员实际刷卡情形,发觉
违规按规定开出处罚单并交人事行政部公告。
3.5.2负责对各部门考勤员进行稽核,查核各类考勤报表是否据要求日期上报;发觉考勤内容不实、
考勤登记弄虚作假者,对考勤员按规定进行处分或报上级进行处理。 4.0 工作时刻规定
4.1公司主管级〔兼职助理工程师除外〕及以上人员、专业中级〔含〕以上人员每天工作时刻以
完成本职工作为目标来决定,每月可休息4天。假如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应提出加班申请,经厂长批准后可运算为加班。人事行政部依«加班申请单»运算加班时刻,加班费运算方法由公司另行规定。
4.2生产车间职员和办公室主管级以下人员每月休息2天,具体休息时刻由生产部门确定。 4.3助理工程师的加班费运算按公司另行规定执行。 4.4每日工作时刻:
夏季上班时刻〔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冬季上班时刻〔10月1日-4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5.0刷卡规定
5.1刷卡是每位职员出勤状况原始记录,也是核算工资的重要依据,公司全体人员每次上、下班
都要按规定刷卡。部门治理人员刷指纹卡,其它职员刷IC卡。
5.2全体职员上、下班时须由本人在电脑考勤系统刷卡,严禁由他人代为刷卡,违者双方均给予
罚款50元/次。
5.3上班期间因公外出不必刷卡,但必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按审批权限签准«出差申请单»交保
安室,值勤保安见«出差申请单»后,可对外出当事人放行。保安须在«出差申请单»上记录出差者实际进出厂门时刻,并于次日10:00前将«出差申请单»交至人事行政部,由人事对公务外出人员进行补卡。
5.4两班制岗位职员,上班与下班各刷卡一次,但午餐时刻必须刷卡。
5.5转鼓岗位/连班岗位职员按实际上班、下班时刻各刷卡一次,但午餐时刻必须刷卡。 5.6计件职员按正常上班时刻刷卡,如需提早下班必须刷卡,由部门统一填写«签卡申请单»,按
审批权限批准«签卡申请单»后,交给人事行政部作为考勤依据。
5.7上班期间因公事〔如公司举行会议、处理公司紧急事务等〕延误刷卡,由本人填写«签卡申请
单»,并按审批权限审核签准后递交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进行建档留底作为考勤或补卡依据。
5.8职员因故不记得刷卡、遗失考勤卡的,应于当日内向直截了当上级汇报,由本人填写«签卡申
请单»,并按审批权限审核签准后递交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进行建档留底作为考勤或补卡依据〔人事行政部应于4小时内完成补卡,并扣取丢卡当事人工本费15元/张〕。不记得刷卡、遗失考勤卡者2个工作日内未书面报至人事行政部的,视为缺勤处理,属治理人员漏报、忘报的,责任由治理人员承担。
5.9职员非工作缘故的签卡每个月累计不得超过5次,每超过一次对当事人罚款10元。 5.10因私事外出人员可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当事人在出厂门时交给值勤保安,
值勤保安见签名无误方可放行。«请假单»由保安在次日9:00时前交至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依照«职员请假单»核查考勤。
5.11所有人员刷卡时必须按先后排队,佩戴厂证,同意保安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戴厂证或插队
刷卡者,保安有权禁止,不听从劝阻者,保安将对违纪人员进行登记并上报人事行政部对当事人予以罚款10元/次。
5.12上班刷卡应提早在30分钟内,严禁刷卡后又外出办理私事迟到,违者每次罚款30元。 5.13职员有效刷卡时刻
5.13.1职员正常上下班刷卡时刻 〔夏季时刻〕:
上午上班:7:30-8:00, 中午下班:12:00-12:30 下午上班:13:30-14:00, 下午下班:18:00-18:30 晚上加班:19:00开始〔按照部门内部安排〕
〔冬季时刻〕:
上午上班:7:30-8:00, 中午下班:12:00-12:30, 下午上班:12:00-13:00, 下午下班:17:00-17:30; 晚上加班:18:00开始〔按照部门内部安排〕
5.13.2职员在正常刷卡时刻内刷卡,属准时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时刻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
迟到〔早退〕或缺勤〔旷工〕论处。
5.13.3 公司人员上下班不得刷连卡投机取巧,下班和上班刷卡时刻需间隔30分钟以上,否那
么,视当事人未刷上班卡处理。
5.13.4新职员培训期内由人事行政部实行手工考勤。期满后由人事行政部于培训期满的前一个
工作日内将考勤卡发放到新职员手中,并培训其刷卡方法。
5.13.5请假或休假的职员,在请假或休假当日不得进行刷卡,否那么处罚当事人50元/次。 5.13.6职员加班必须有«加班申请单»,职员加班必须刷卡,并按审批权限审核批准后的«加班申
请单»交本部门考勤员保管记录,各部门考勤员于每月3日前连同月考勤统计报表一并交人事行政部。
5.13.7公司司机、出纳因工作性质专门,由部门考勤员负责进行手工考勤,但部门负责人必须
严格执行手工考勤制度。
5.14因考勤系统故障而导致职员不能正常刷卡由各部门统一填写«签卡申请单»,按审批权限批准
«签卡申请单»后,交给人事行政部作为考勤或补卡依据。
5.15经监控录像核查,职员上班或下班有正常刷卡但考勤系统无显示时视为正常刷卡,由本人填
写«签卡申请单»,并按审批权限审核签准后递交人事行政部作为考勤或补卡依据。 6.0考勤规定
6.1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职员正常公休之外的各种缺勤与职员的总收入挂钩;职员请假缺
勤,按职员实际缺勤时刻扣发出勤总收入。
6.2迟到:职员于公司规定上班时刻〔含加班上班时刻〕之后打卡上班的,视为迟到。 6.3早退:职员于公司规定下班时刻〔含加班下班时刻〕之前打卡下班的,视为早退(有上级批准
下班的除外)。
6.4擅离岗位:生产车间上班时刻内无向主管人员报备、无主管人员批准的外出手续,私自离开
工作岗位超过15分钟以上者视为早退。 6.5旷工:
6.5.1无上级核准的书面请假、公休手续而缺勤,专门情形也没有 报备请假的缺勤者,一律
视为旷工处理。
6.5.2正常上班或加班打卡后不上班的〔待料生产时治理承诺的除外〕。 6.5.3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6.5.4请假期限已满,未再次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 6.5.5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新工作岗位报到的。 6.5.6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行为旷工。 6.6加班
6.6.1计时职员正常上班以外工作时刻超过30分钟以上视为加班时刻,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上
班亦视为加班〔调休除外〕。所有加班都必须要申请并经厂长批准,否那么不列入加班运算。
6.6.2 实际加班时刻以«加班申请单»和刷卡纪录相符为依据,加班薪酬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
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6.7法定假期: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五一劳动节1天、中秋节1天、
国庆节3天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安排休假。公司可依照生产情形调整放假的具体时刻,并安排职员适当时刻补休。 7.0治理规定
7.1当日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5元,11~20分钟扣20元,21~30分钟扣30元。 7.2当日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计。
7.3全年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者,不得参加年度先进职员评比,不得评为优秀职员。 7.4代人刷卡一次,代刷卡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且代刷卡当日当事人不计工资。连续两次代
人刷卡者本公司将给予当事人开除处理。
7.5当班时刻内擅离岗位一次,30分钟内将给予当事人罚款30元/次,30分钟以上将给予当事人
罚款50元/次
7.6职员旷工半天,公司将给予当事人罚款50元; 7.7职员旷工1天,公司将给予当事人罚款100元;
7.8职员连续旷工达三天者,或当月累计5天,本司视当事人自动离职处理; 7.9考勤记录不全或有误时,给予考勤员每个问题点罚款5元;
7.10考勤记录不实、弄虚作假者,给予考勤记录责任人罚款100元/次,且给公司造成的经济缺
失由考勤记录当事人赔偿;第二次弄虚作假者,公司将给予当事人开除处理。 7.11未按规定时刻将加班申请单送交人事行政部,每次罚款10元。
7.12未按规定时刻将月度考勤总表交人事行政部的,每次罚款10元,每逾期一天那么加倍罚款。 7.13所有考勤类单据要规范填写,如上交单据填写错误或不全,每单罚款5元。
7.14每月10日未公告上月考勤统计总表,罚部长及人事各10元,每逾期一天将加倍处罚。 7.15未按规定时刻将月度考勤报表递交财务部,每次处罚20元,逾期一天将加倍处罚。 7.16收到申请后未在规定4小时内给失卡当事人补卡,罚部长、人事各10元/次。
7.17未及时公告每月旷工、迟到、早退、虚假考勤、超签卡人员超签次数的,罚人事行政部长10
元/次。
7.18«请假单/加班申请单/签卡申请单»权限批准人必须对«请假单/加班申请单/签卡申请单»的真
实性负责,违者罚款50元/次。
8.0考勤〔含请假、签卡、加班〕审批权限规定
8.1生产线人员〔含治理人员、技术人员〕:部门主管审核,生产厂长批准。 8.2行政办公人员:部门主管审核,副总经理批准。 9.0相关表单
8.1«月度考勤汇总表»HR022-01A 8.2«加班申请单»HR022-02A 8.3«车间加班申请周统计表»HR022-03A 8.4«请假单»HR022-04A 8.5«签卡申请单»HR022-05A 8.6«职员考勤专门单»HR022-06A 8.7«出差申请单»HR022-0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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