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钢构件的运输:
鉴于本工程为轻型钢结构,采用公路的方法进行构件运输。根据本工程工期短的特点,我们拟成立运输协调小组,全面负责钢结构的运输协调指挥,并负责运输途中相关事宜珠联系与处理,保障落实运输技术及安全防护措施。
1.运输计划安排
我们本着“安全第一,让业主满意”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方案:
运输计划:生产部根据以上制作要求及进度要求,在材料运输前5天必须制定可靠的运输计划,作好运输车辆的调度安排,考虑雨天等不利因素,作好提前进场准备工作,保证材料按时到达施工现场。
钢构件包装、运输、装卸、堆放
包装:钢构件按规定制作完毕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分类贴上标识;按编号顺序分开堆放,并垫上木条。运输前分别包装,减少变形、磨损。钢结构运输时绑扎必须牢固,防止松动。钢构件在运输车上的支点、两端伸出的长度及绑扎方法均能保证构件不产生变形、不损伤涂层且保证运输安全。出厂产品(零部件、构件等)均按要求进行包装。
钢构配件应分类打包,零配件应标明名称、数量、生产日期。螺栓等应有可靠的防水、防雨淋措施。
运输:根据产品的长度确定运输工具,确保产品质量和运输安全,梁、柱尽量采用长货车,特殊长度应对车厢进行适当改装。应与运输公司签订行车安全责任协议,严禁野蛮装卸。H型钢运输时
示意如下图: 后视图钢丝绳木隔板警示灯钢丝绳防护软垫枕木侧视图防护软垫根据钢结构安装计划编制详细发货计划,在正式起吊前7天开始合理组织运输车辆发运构件,减少现场堆放及材料的二次搬运。 装卸:原则上梁、柱构件都用吊车或行车装运,其他杆件和零件可用铲车、吊车装卸,车上堆放合理,绑扎牢固,装车时有专人检查。卸料时,均应采用吊车卸货,严禁自由卸货,装卸时应轻拿轻放。 堆放:材料到现场,应按施工顺序分类堆放,尽可能堆放于室内或平整不积水的场地;高强螺栓连接副必须在现场干燥的地方堆放,厂内外堆放都必须整齐、合理,标识明确,雨天要做好防雨淋措施,高强螺栓连接摩擦面应得到确实保护。
围护材料包装、运输、装卸、堆放 标志:
在检验合格的产品上应有合格证标签并加盖检验印章: 合格证上,应编写工程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生产日期,并由产品检验员审核签章。
产品的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小心轻放”及“向上”等字样和
标志,符合GB/T3199的规定。
包装:
由于本工程为工厂内制作,分批次运到工地。因此,需要专门包装。
包装时,相同编号的压型板成叠用垫板上下垫实,用打包带捆扎。小于3米长的压型板捆扎两道,每增长3米,增加一道捆扎,每捆的重量不宜超过3吨。
彩板及配件按规定包装出厂,并进行贴膜保护,包装必须可靠,避免损伤、刮痕。
在包装好的压型钢板上,应挂(贴)两个标志牌。标志牌上应标明产品型号、长度、数量、厚度、生产厂家、打包编号等。
每批压型板制作完成后,应随带以下单据: 产品质量合格证;
(原材料)产品质量证明书;
对于小配件,采用箱装。装箱时应在涂层表面与涂层表面中间放置厚的纸板或软泡沫塑料,每2件用胶带固定。产品装箱时,四周应填上硬泡沫或木板条等半硬材料,填实以防止运输时窜动。
包装箱应有足够的强度及适当的大小和重量,以保证在运输、搬运及堆垛过程中不会损坏,产品在箱内无窜动或挤压。
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合格证及装箱单。 产品装卸货:
彩板包装完成后的压型板,统一在其下垫上松木条。装车时,将车开到车间内,由车间内的双梁吊机进行吊装。
吊装时,应注意:
由于压型板自身长度较大,应采用多点捆扎法进行吊升。采用专用的吊装机具进行箱包的吊装作业。彩板包装如下图:
吊装时应注意轻拿轻放,应同时安排二名工作人员同时在钢板的二个端头进行同时控制,防止钢板倾斜脱吊。
运输:
产品的运输采用卡车、加长卡车、集装箱车等运输工具。 装车时,板材与车厢之间应妥善捆扎,以防止车辆颠簸而发生散落。运输绑扎必须牢固,防止松动。
车厢最底层应垫铺泡沫板,防止板材与车厢磕碰产生损坏。空隙处应以泡沫或小木片等垫实,防止折弯。
运输时,应根据板材的长度、重量选
用车型,板材长出车身不应超过2米。产品在运输车辆上的支点、两端伸出的长度及绑扎方法均应保证产品不产生变形、不损伤产品表面涂层或镀层。
装车时应注意装车高度不应超过4.5米,如需通过隧道的,则不应超过4米。
发车前,应注意天气等不利因素。如遇雨雪天气,应注意以帆布覆盖车身。
发车时,运输司机应注意随带相关单据,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保证书等。
堆放:材料到现场,应按施工顺序分类堆放,堆放于室内或平整不积水的场地。
2. 成品保护措施
为保障工程质量要求,如何进行成品保护必将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必须重视并妥善地进行好成品保护工作,才能保证工程优质高速地进行施工。这就要求我们成立成品保护专项管理机构,协调钢结构制作及土建、水电安装的一致动作,有序地进行穿插施工,对制作、运输堆放、拼装、吊装及已完部分进行有效保护,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及工期。
成品保护管理组织机构首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及奖罚制度,落实责任单位或个人;然后定期检查,督促落实具体的保护措施,并根据检查结果,对贡献大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保护措施不得力的单位或个人采取相应的处罚手段。
工程施工过程中,制作、运输、拼装、吊装施工均需制定详细的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防止钢结构变形,任何单位或个人忽视了此项工作均将对工程顺利开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制定以下成品保护措施:
钢结构在运输、堆放过程中建议采用枕木,拼装时必须设计专用胎架。转运和吊装时吊点及堆放时搁置点的选择均须通过计算确定,确保钢结构变形不超出允许范围。钢结构堆放时应正放。运输、转运、堆放,拼装、吊装过程中应防止碰撞、冲击而产生局部变形,影响构件质量。
施工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任意割焊。凡需对构件进行割焊时,均须提出局面原因及割焊方案,报监理单位或设计院批
准备后实施。
所有构件在运输、转运、堆放、拼装及安装过程中,均需轻微动作。搁置点、捆绑点均需加软垫。钢结构安装就位后,应特别注意交叉施工部位的保护,任何人均不得随意敲打杆件。现场禁止随意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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