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集团子公司总经理绩效考核管理规定5页
2020-06-17
来源:乌哈旅游
欢迎阅读 交通集团子公司总经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精品汇编资料 子公司总经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企业资产经营责任,维护所有者权益,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促进可持续发展,充分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考核办法所适用的考核对象为武汉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发公司)下属子公司(包括直属项目)的总经理。 第三条 本考核办法采取由交发公司通过子公司董事会与各子公司总经理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本考核办法遵循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以结合实际逐步完善、追求资产保值增值与收益最大化、保持交发公司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原则。 第二章 考核指标体系 第五条 年度考核指标为子公司年度净资产收益率。 第六条 直属项目视投资阶段不同,分别设置以下考核指标: (1) 对于投资期已经结束,进入回报期的项目,以年均资金占用量为基数,考核投资回报率。 (2) 对于仍处于投资期,尚未产生效益的项目,主要考核项目进度和项目投资预算控制两项指标。 第七条 待年度经营计划制定较为科学完善以后,对下属子公司的考核指标将做进一步细化,与年度经营计划相关指标紧密结合。 第三章 年度业绩奖惩 第八条 对子公司总经理实行年薪制,由目标年薪和超额奖励构成,其中目标年薪由基薪、风险收入构成。基薪为目标年薪的80%;风险收入最高为目标年薪的20%;超额奖励上不封顶。 第九条 子公司总经理的目标年薪由交发公司总经理综合考虑各子公司经营难度并与子公司总经理协商确定。 第十条 风险收入为子公司根据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程度,所得的风险报酬。 (1) 当年度净资产收益率(投资回报率)大于等于10%时,可以得到全部风险收入,即目前年薪的20%。 (2) 当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小于10%时,具体计算公式为: 风险收入=目标年薪×20%×(20×年度净资产收益率-1) 欢迎阅读 例:当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为8%时,风险收入则为目标年薪的12%。而当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小于5%时,则风险收入为0。 (3) 对于仍处于投资期的直属项目,当项目进度和项目投资预算控制指标均达到公司下达的考核要求时,可以得到全部风险收入。当项目进度和项目投资预算控制指标未达到公司下达的考核要求,由公司另行制订针对性办法对风险收入进行扣罚。 第十一条 年度超额奖励是下属各子公司超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时(即当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大于10%时)所得的奖励报酬,奖励对象为子公司所有员工,具体分配比例由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安排,分配办法报交发公司企业管理部备案。具体计算公式为: 子公司: 超额奖励=税后利润×(净资产收益率-10%)×25% 直属项目(回报期): 超额奖励=上缴投资回报额×(1-33%)×(投资回报率-10%)×25% 直属项目(投资期): 由公司另行制订针对性办法进行奖励。 第十二条 基薪按月度发放。 第十三条 风险收入和年度超额奖励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 第四章 绩效考核实施程序 第十四条 年度经营业绩目标以年初交发公司企业管理部通过子公司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为准。 第十五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次年1月份中旬,子公司总经理上报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分析报告,交发总经理组织审计人员对子公司进行审计。 (2) 次年2月份中旬,根据总结分析报告与审计报告,交发公司企业管理部提出子公司总经理(包括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的年度考核结果与奖惩意见,报交发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提交子公司董事会。 (3) 次年2月份下旬,子公司董事会通过子公司总经理的年度奖惩方案并负责兑现。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 年起试行,原相关规定与之相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欢迎阅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交发公司投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欢迎下载交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