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价原则:
对基础知识和某些易于用书面测试方式进行评价的内容,仍可使用书面评价。对口语、阅读表现力等以口试形式测评;对习惯方面的发展,可依据教师的日常观察下结论。能定量的定量,能定性的定性,不可强求一律。评价过程既注重科学性和实践性,又重视方法的有效性。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避免以偏概全。 二、评价内容及标准 1、朗读背诵标准
这学期的背诵还是以默写为主,要求背诵的段落都要进行默写。一个字默写错误扣一分,具体评分如下;
全对得“A”,
90----99分以上得“B” 80-----89为“C” 80以下为“D”
2、作业评价标准(课堂作业本、作文、周记)
字迹端正,正确率百分百得A 字迹端正,稍微有几处错误得B 字迹不端正,错误5处以上为C 字迹不端正,错误率多为D
根据上学期的观察,很多学生的书写有退步,所以这学期对学生的书写提出严格要求,但凡书写得C的,都要在星星栏减掉一颗星星。
作文和周记分为文字书写和文章内容两部分,也以ABCD四个等级划分。
3、字词基础
以百分制为准,一个字错误扣5分。 4、口语交际
(1)根据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表现,采用动态的形式给予学生一个鼓励性的评价。
(2) 评价标准
围绕主题,用普通话清楚明白地表达,语气、语调适当,能用语言打动他人,为“A”;
围绕主题,用普通话清楚明白地表达,语气、语调适当,为“B”; 基本围绕主题,语言表达不太流利,为“C”; 离题或在表达中问题较多的为“D”。
5、摘录卡的评价以展出为主,给学生树立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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