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项
目
监理实施细则
(地质勘探工程)
项目监理机构: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成都万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监理部 2014年4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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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 二、工程概况 .........................................2 三、监理工作依据 .....................................2 四、监理工作范围 .....................................3 五、监理工作内容 .....................................3 六、监理工作目标 .....................................3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3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3 九、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3 十、监理工作程序 .....................................5 十一、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7 十二、工程地质勘察质量问题的处理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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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工程地质勘察工作质量,查明各类工程的工程地质条件,提供可靠的岩土工程参数和物理力学指标,满足本阶段的设计要求,根据相关规范、标准及贵州省地方技术规范、委托监理合同、勘察合同的规定,依据 “监理大纲”和“勘察任务书”的具体内容编制了标准厂房工程详勘阶段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等对工程地质勘察过程、手段、勘察成果资料、设计方案进行检查、管理和监督。
2、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必须深入现场,工作到位,了解本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查明控制和影响线路方案及重大工程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从实际出发,紧密结合工程地质勘察开展监理工作。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应遵循“守法、诚实、公正、科学”的准则。
3、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检查、监督工程地质勘察单位的勘察任务书,勘察设备、人员配备,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勘探点数量、深度及勘探工艺,水、土、砂石试样的数量、取样运输和保管方法、试验内容和方法,原位测试和水文地质试验的内容、数量和方法,原始资料、勘察报告等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能否满足工程初步设计的要求;并在对重大地质问题的认识上与勘察单位达成共识。
4、详勘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主要采用对现场工程地质勘察进行巡视、检查及旁站,同时对成果资料整理的过程、质量与进度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和控制相结合的方法。
5、监理工作发现地质勘察质量、安全问题、事故和遗漏的工程地质问题或点位,应及时书面通知勘察单位,提出监理意见,以便使勘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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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及时补充、整改、完善。
6、详勘阶段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的重点是:勘察点的布置是否满足勘察任务书的要求,是否满足有关规范、规程要求;监控钻探过程、原状取土过程封存过程、取水过程、原位测试、、钻孔深度、现场勘探孔波速试验过程、勘查孔施工的内业资料尤其是原始记录检查。
7、监理工程师要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协同一致,按照监理工作程序做好各项监理工作,及时填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
8、监理工作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执行监理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监理。
二、工程概况
拟建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工程位于贵安新区马场镇,东侧为已建黔中大道,北侧为在建兴科南路、南侧为在建茶园路、西侧为在建磊庄路。距花溪城区距离18.0KM,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利;拟建项目主要由18栋钢结构厂房、11栋框架结构厂房、4栋配属用房组成,共有33栋拟建建筑,总规划占地面积280005。41㎡,总建筑面积206270.36㎡。
三、监理工作依据
1、GB50319-20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GB 50585-2010 岩土工程勘察安全规范。 3、GB50021-2001(09年修订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4、GB/T50123-199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SL237-1999土工试验规程 5、JGJT87-2012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与取样技术标准规范 6、DB22-46-2004贵州建筑岩土工程技术规范 7、YS5202-2004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规范 8、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 9、勘察任务书、勘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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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委托监理合同、勘察合同等。 四、监理工作范围
委托监理合同中规定的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勘察阶段的监理工作。
五、监理工作内容
勘察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信息管理以及组织协调工作。
六、监理工作目标
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控制目标。 七、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不同阶段的需要适时调整项目机构监理人员,采取直线制组织形式的职能管理模式,有利于集中优化管理。
八、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在详细勘察阶段,监理部配备1名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每日现场检查。
九、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对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合同的实施负全面责任。 2、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 3、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
5、主持编写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和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6、 检查监理日记;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主持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 主持项目监理信息和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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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持监理工作会议。
9、 签发项目监理部重要文件和暂停、复工指令。
10、 审定承包单位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11、 组织审查分包单位、供货单位、试验单位资质,提出审查意见。 12、确定见证抽样送样工作岗位,指定专人负责。 13、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
14、主持审查承包单位竣工预验收申请,组织监理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参加竣工验收。
15、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6、审定承包单位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17、参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
18、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 19、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2、按专业分工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见证、平行检测;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并对工程验收提出本专业的验收意见。
3、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本专业部分内容。
4、负责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意见。
5、负责对本专业进场工程物资进行质量验收。
6、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施填写监理日记,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7、负责本专业工程的计量工作,审核计量成果。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形成及处置工作。
9、组织、指导、检查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检查监理员的监理日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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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调整监理员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10、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本专业监理工作,对重大质量和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
(三)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作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施工工艺或施工工序过程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见证、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本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作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工作记录。
7、按总监理工程师的分工,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见证抽样工作。 (四)资料员职责
1、负责项目监理部各类监理资料收集、登记、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2、负责对项目监理信息的整理工作。 3、负责项目监理部的文印工作。
4、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沟通项目监理情况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十、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工作程序(详见附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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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监控内容 报 送 勘察任务书 审 查 监理单位 机具设备进场劳务作业人员进场 编制 勘 察方 案 编制勘察计划 自 控 外业工作 监 控 布置勘探点定测孔位勘探孔施工原始记录原状 土取 样 封存 水样采集原位测试取在样土、水送样室内试验质量控制 各种勘察资料汇总 成果资料 成果资料审查、质量评定 最终成果 6
内业资料整理 检 查 参 加
附图一:监理工作程序 十一、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工程地质勘察质量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工程地质勘察质量监理工作方法
1.1 贵安新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工程地质勘察监理通过采用现场巡视、检查及旁站相结合的方法,检查、监督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在工程地质勘察以及原始资料、成果资料整编过程中,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对地质环境,通过调查研究和讨论与勘察单位达成共识,以保证工程地质勘察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1.2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工作开展前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和了解勘察单位上一阶段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文件。
1.3工程地质勘察开工前应按相关技术规范及对控制性重点工程的规模、分布及其对地基的要求等,通过现场踏勘了解本工程地质条件,结合既有工程地质资料,组织监理人员按专业审查勘察单位报送的工程地质勘察计划(工程地质勘察设备、人员配备及计划工期等)和技术要求(工程地质勘察手段、方法和程序、勘探点的布置、数量,水、土、石样数量及试验内容等)。
1.4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应在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原始资料获取过程检查、监督的基础上,按工程类型、规模、范围、场地的地形地质条件及建筑物的要求,采用巡视、检(抽)查和旁站的方法开展。监理的重点是在地下溶洞区域,对此部分的勘探点应重点旁站监理。
2、工程地质勘察质量监理工作措施 2.1钻探过程监理控制
钻探监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钻探方法和钻孔布置的合理性,钻孔孔位、数量、深度、分层、鉴定、记录描述以及钻探工艺是否正确并符合有关规范、规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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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钻探勘探监理的要点
1) 检查使用的钻探及简易勘探设备是否符合勘探技术要求。 2) 检查孔位、孔口高程、钻进方法、钻探记录、岩性分层及描述、地下水初见和稳定水位、终孔深度。
3) 检查勘察单位的专业人员是否到现场鉴定、核对岩芯。 4) 检查孔内取样和测试设备是否满足技术要求,操作方法是否正确, 取样及封装质量,检查测试数据。
5) 检查操作安全制度及现场执行情况。
2.1.2对钻探及简易勘探现场监理采取巡视、平行检查和旁站方式进行。一般钻孔及简易勘探的监理以巡视为主,对重要的钻孔或钻孔中的变层 关键点应重点核查。
2.1.3钻探旁站监理主要针对重要的钻孔应进行旁站监理。如原状取土孔、波速测试孔。
2.1.4钻进过程中或终孔前,监理人员认为未达目的或不满足技术要求时,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勘察单位完成。
2.2原位测试监理 2.2.1监理要点
1)检(抽)查原位测试设备是否满足勘探技术要求,是否按规定期限进行了标定。
2)检(抽)查原位测试方法的选择及其适用条件是否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3)检查孔位、孔口高程、孔深(是否有滞留土)、测试方法和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不符合要求及时提出整改完成。
4)检查资料整理及采用的公式是否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与其它试验方法取得的参数对比是否合理。
5)检(抽)查原位测试孔位的布置对场地土层是否具有控制性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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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性。注意各测试方法间及其与勘探、室内试验是否相互配合,注意地质资料是否进行综合分析对比。
6)检(抽)查原位测试勘探点数量是否按地层结构、地基土的均匀性和设计要求确定。
7) 原位测试现场监理采取巡视、抽查和旁站方式进行。 8)发现操作过程及数据处理中的问题,监理人员应及时提出,并责令改正。
9)全程跟踪波速测试孔的清孔情况及测试过程,要求勘察单位应及时留置影像资料,并检查测试的孔位是否与勘察方案相一致。
2.2.2标准贯入试验监理
1)对黏性土、粉土和砂类土等地层进行标准贯入试验, 检(抽)查试验点位、间距、深度是否合理。检(抽)查场地标准贯入试验孔数、每一主 要土层的试验点数是否符合规定。
2)检(抽)查标准贯入试验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部件磨损及变形是否超过规定。
3)旁站检查试验操作及过程是否符合规程要求,贯入尺寸及现场记录是否规范、准确。
4)检(抽)查贯入器中的土样是否进行鉴别、描述记录,鉴定是否正确;是否进行黏粒含量测试。
5)检(抽)查是否对记录的击数和贯入尺寸进行校核和换算;检(抽)查标准贯入试验成果和设计采用数据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2.2.3十字板剪切试验监理
1)在用十字板剪切试验测定饱和软黏性土的不排水抗剪强度及灵敏度等参数时,检(抽)查试验点位、测试深度是否合理。检(抽)查在测定场地土灵敏度时,每层土的试验次(孔)数是否符合规定。
2)检(抽)查十字板剪切试验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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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合格。
3)旁站检查试验操作及过程是否符合规程要求,现场读数、记录是否规范、准确。
4)检(抽)查是否对十字板剪切试验数据进行修正;检(抽)查十字板剪切试验成果,是否与静力触探、室内土工试验成果进行对比分析,提出设计采用数据。
2.3室内试验监理
2.3.1检查试验室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试验工作的要求,是否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及计量认证,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正常运行。
2.3.2室内试验的现场监理采取巡视、抽查和旁站方式进行;外业勘察中对重要试样的取样封装过程和重要试验项目的选定应进行旁站监理;检查试样的运输与保管方法、试验内容、计算方法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规程要求;检查勘察单位试验方法是否合理,试验数量、内容、方法和计算是否正确并符合规程要求。
2.3.3、检查试验人员是否经过上岗培训或取得相应资质。 2.3.4检(抽)查试验室必须送检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是否通过有关部门的检验,应出具核发校(检)验合格证;必须自校、标定的仪器设备、化学药品是否有自校和标定记录。
2.3.5检(抽)查送样单上试样的试验项目、试样数量、取样地点、送样时间、送样人及收样人、收样时间的填写、签署是否齐全、规范。
2.3.6检查样品验收和试样制备是否符合规定。
2.3.7试验人员开样时要进行抽检或旁站,检查试样数量、规格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察看样品外观及描述是否满足制样要求。土样有无析水或变形现象,是否扰动,若达不到原状土的要求,视情况降低土样等级或重新取样;岩样是否完整无损、密封完好,岩样标签与委托单填写内容是否一致;水样采取是否满足要求,密封、标签是否完好,要求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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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化学药品进行固定的水样是否及时加入。
2.3.8检(抽)查试验室测试的试验项目是否达到送样单上提出的要求,试验方法的选择是否合理。
2.3.9巡视或旁站试验的操作过程,是否按照规范、规程及有关要求进行。
2.3.10检查试验成果的整理、分析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数据计算是否准确无误,提交的成果资料是否签署齐全;检查试验精度或误差是否在容许范围内,检查原始资料页面是否整洁、笔迹是否清晰、有无涂改现象。
2.3.11检(抽)查重点工程和复杂、重大的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水、土、砂、石试验内容和项目,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汇总表及各种图表是否齐全。
2.4水文地质勘察监理
2.4.1检查水文地质勘察中是否按规程要求勘探取水与试验。 2.4.2检查水文地质钻探技术要求是否满足工程要求与勘察目的。 2.4.3核查对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察工点中的主要含水层、水质试验等的分析、计算资料是否齐全、准确。
2.4.4检查勘探点(包括长期观测孔)的布置、取样及试验等技术要求是否满足工程设置及规范要求。
2.4.5检(抽)查水、土样分析报告、分析项目是否齐全,有无遗漏。 2.4.6对勘察过程中发生的不满足质量、技术要求、安全规程的现象及时提出并监督改正。
2.5勘察工作量监理
2.5.1依据批准的勘察大纲(勘察任务书),核查勘察单位确定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计划工作量,检查是否满足相关勘察任务书、规范和工程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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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勘察过程中重点检查勘察任务书中有关勘探工作量的要求执行情况。
2.5.3工程地质勘察结束后,勘察单位应及时提交完成的工作量。监理人员应认真核查,检查结果应写入监理报告。
2.6工程地质勘察成果资料整编监理
2.6.1定测阶段资料整编监理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详细工程地质图。 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3)详细工程地质纵断面图。 5)勘探、测试及其它原始资料。 7)地震安全性评价资料。 8)勘探、测试实施工作量统计。 2.6.2勘察成果资料整编监理的要点
1)检查不良地质的勘探测试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并满足勘察设计要求;
2)检查勘察资料的综合分析、土工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设计参数的取值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工程地质评价及工程措施建议是否合理;
3)检查图件、计算资料与说明是否吻合,有无差、错、漏、碰问题; 4)检查勘察资料是否由现场勘察人员进行整理,各级签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6.3重点对主要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的成果资料进行详细核查。 2.6.4勘察单位在整理完成一段勘察资料后,应及时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查;监理单位应对该资料及时做出评价。
2.6.5对资料有疑问或遗漏勘察内容,应责成勘察单位到到现场核对或提出补充勘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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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成果资料检查的监理工作方法
1)检查勘察资料内容组成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现行的行业规范、规程及暂行规定要求。
2)检查勘察精度、勘探数量和勘探测试深度是否符合勘察任务书、规范、规程要求。
3)检查地质勘察报告中说明、图件是否齐全、规范,内容是否完整详实、可靠。
4)检查工程勘探测试资料是否齐全、真实并满足勘察设计要求。 5)检查勘察资料的综合分析、土工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设计参数的取值是否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工程地质评价及工程措施建议是否合理。
6)检查图件、计算资料与说明是否吻合,有无差、错、漏、碰问题。 7)是否有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各级签署是否齐全。 8)及时对重大工点的勘察资料进行审查和评价。
9)勘探密度不够、对资料有疑问或认为勘察有遗漏内容,应到现场核对或提出补充勘察的意见。
(二)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监理方法及措施
施工过程中,钻机杆长约达到5米,极易造成碰伤现象。监理机构针对现场实际情况,要求勘察单位在现场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对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同时要求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在现场进行管理,在施工作业区做好安全标识。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在勘察施工前、勘察过程中采取不定期巡视进行监控,发现问题立即要求勘察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并要求勘查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做到“腿勤、手勤、嘴勤”,加大检查的频率和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工程地质勘察合同及信息管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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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勘察准备阶段,要求勘察单位及时提供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勘察方案以及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清晰的复印件,并做好备份。
2、在勘察阶段,要求勘察单位如实、详实地记录原始资料,不得任意涂改,并加大现场勘查记录的检查,确保资料真实。
3、在勘察结束后,加强室内试验的监控工作,确保试验的真实性。 4、对勘察整个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及时与建设单位信息共享。 5、监理机构派驻到现场的监理人员详实地填写当日施工动态及工作完成情况,对于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详细记录,确保有可追溯性。
6、勘查任务完成后,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勘查工作小结,了解整个勘察过程的动态。
7、勘查任务结束且监理人员离开岗位时,应将《监理日志》交本项目监理机构登记归档。
8、详细勘察阶段监理机构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四)工程地质勘察进度计划的控制
勘察前要求勘察单位根据勘察任务书的要求及时编报勘察计划,并根据勘察计划加大勘察计划的动态控制,发现偏差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偏:或增加作业人员、或增加勘探机具。
监理部在跟踪勘察计划过程中,发现将要存在偏差或已经存在偏差的情况下,及时督促勘察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偏,同时对纠偏情况同建设单位进行信息共享,达到勘察任务书要求的工期。
十二、工程地质勘察质量问题的处理 (一)一般工程地质勘察质量问题处理 1、一般工程地质勘察质量问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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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原始记录、图纸、表格等资料存在“差、错、漏、碰”等类型的错误,不影响整体勘察质量;
1.2勘探、测试方法不合理,操作过程不规范; 1.3计算与推导公式、数据选择不当,计算中出现差错;
1.4说明含糊不清或推论、评价错误,工程措施意见有缺陷,需修改或重新编写工点地质资料。
2、在工程地质勘察过程中监理人员发现质量问题或存在质量隐患时,应及时提出,并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勘察单位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3、当出现一般工程地质勘察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勘察单位发出书面通知或暂时停工指令。由勘察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通过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勘察单位进行整改。
(二)重大工程地质勘察质量问题处理 1、重大工程地质勘察质量问题标准:
1.1勘察没有按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和勘察技术要求进行,有重大缺陷和漏项,直接影响设计,必须进行大规模补充勘察工作;
1.2调查的定性、定量和各项计算数据不正确,精度达不到有关规范、规程、规定和勘察技术要求,存在严重的缺陷,影响全局者;
1.3遗漏重要的有价值的方案,或所推荐的方案有重大原则性错误,延误设计,并引起大规模补充勘察工作;
1.4工点地质资料不足,必须重新进行工点地质勘察; 1.5勘探、测试有造假行为。
2、工程地质勘察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后,勘察单位应立即向现场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并按如下程序进行处理:
2.1勘察单位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2.2总监理工程师应参与质量事故调查和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研究; 2.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研究审定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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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实施处理;
2.4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结果进行严格检查、鉴定和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地质勘察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3、当出现重大工程地质勘察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时,监理单位应立即向勘察单位发出暂时停工指令。由勘察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通过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由勘察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令,勘察单位方可继续进行工程地质勘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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