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建立房屋租赁关系,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个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坐落于 及附属设施、
设备,出租给乙方,租赁区为第 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作为乙方办公场所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租赁期间,第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币种为人民币)为: 万元(大写: 元整)。第二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币种为人民币)为: 万元(大写: 元整)。
2、乙方所承租房屋的租金按 交付。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已付定 元整定金转为租金,于 年 月 日前交付
3、租赁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梯费、采暖费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4、在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交纳费用保证金 元整,此款作为乙方履行合同期间各项费用及基础设施、设备完好保证。其中基础设施、设备包括: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有权查验房屋和相关的设施、设备情况,及相关费用缴纳情况,如有设施损坏(正常损耗除外)或尚欠应由乙
方交纳相关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复或及时交纳相关费用,如未及时交纳,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如合同到期后,无上述情况及费用的欠缴,则甲方于5日内将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
5、甲方在乙方付款完成后,要给乙方开具发票。
四、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乙方在承租期间,甲方负责此房的房产的室外防水及房屋结构维修和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负责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采暖、门窗、消防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室内防水的维修和维护(维修范围局限在所承租的范围内),并承担相关的费用。甲方有权对所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但需要提提前告知并征得乙方同意方可,及时要求乙方修缮、维护、维修房屋内责任范围,检查期间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五、装修、装饰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但装修方案(函对公共区域的装饰装修)须经甲方同意,装修装饰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增加设备、设施等承载重物给房间造成结构安全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该房产的修复。
六、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甲方应当本着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进行处理,保障乙方承租权益不受影响,本合同对新的房产多有这继续有效。
2、甲方于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得使用此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在为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此房屋转租、转借货改变经营用途。
4、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热河方式将此房作价入股、或用于使用权抵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预定时间交付房屋,出赢继续履行原合同外,还应向乙方交纳相应的违约金,每逾期1日按日租金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承诺,在合同月定的租赁期限内有乙方独占行使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能,不受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及甲方的抵押权人等一切第三人的任何影响。
3、因甲方原因单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需要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并退还乙方合同未履行期间的租金和保证金,同时向乙方支付当年租金的30%的金额作为违约赔偿,同时按照装修装饰的剩余价值对乙方进行补偿。
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楚,无使用纠纷。甲方有义务提供真实有效的更像房屋产权证明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房产证、土地证、建筑图纸等)。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已付租金不予返还,乙方的装修、投资及营业损失由乙方自负,因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借、改变经营用途的。
(2)乙方将此屋非法设定抵押或将使用权入股的。
(3)使用此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
(4)未按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或相关税费。
6、乙方装修及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如消防不合格、造成人身伤害、给甲方造成损失、重大安全隐患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排除隐患。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能排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则甲方有权按照本条款终止合同。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消防设施完好无损。
8、如有政府拆迁导致双方无法履行租赁的情形,因乙方租用甲方房屋时为毛坯,租用期间投入大量经费进行装修及装饰,甲方需要全力协助乙方向相关政府部门交涉,政府针对乙方租用部分的装修补偿,归乙方享有。
9、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继续承租的,可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后,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自行处置,装修装饰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移交租金及保证金不予返还。
八、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货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补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同意继续租赁该房屋,双方应重新签订合同,根据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酌情商定新的租赁价格。
2、首年房租费,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3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账户。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方案,经由甲方审核通过后厂区管理按此方案实施。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交接与清点
1、在房屋交付前甲方负责将此房屋基础设施维修完善,确保该房产通有水、电、暖气并达到使用功能。交接时双方对房屋的状况进行查验,如房屋交付后7日内乙方为对该房产提出书面异议,视为乙方对该房产接收无异议。
2、本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未达成续约合同,则乙方按照本合同列明的联系方式发出通知进行交接,乙方在通知中需列明交接时间,甲方验收签字确认(至房屋主体未变动,原有配套设施齐全)合格,如甲方未在约定时间交接,则通知内约定的交接时间即视为交接完毕时间。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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