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管理制度04
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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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页 次 版 本 发行日期 SL/ZD-HR-004 1 / 9 2.0 2017年4月1日 文件名称 档案修订履历 版次 2.0 修订章节 全部 修订内容 全部 修订页次 制/修订部门 全文 人力资源部 修订日期 2017-3-10 修订者 周中权 发放/会签部门: ■董事办 ■财务中心 ■人力资源中心 ■营销中心 ■生产制造中心 ■技术中心 □尚理国际 ■制造一事业部 ■制造二事业部 ■技术部 ■工程事业部 ■开发部 ■制造三事业部 ■财务部 ■审计部 ■人力资源部 ■国内销售事业部 ■海外销售事业部 ■湖北莎丽 制/修订:周中权 工会审核: 批准: 莎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页 次 版 本 发行日期 SL/ZD-HR-004 2 / 9 2.0 2017年4月1日 文件名称 1.0目的 对员工离职管理进行规范,让员工在离职时能顺利移交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并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莎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分公司各级人员离职的申请、审批、移交、结算等 过程的控制。 3.0职责与权限 3.1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并完成与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工作、物品、工具、文具、借款、 退宿舍等移交手续; 3.2用人部门:离职本人签名后,用人部门负责人或相关领导负责员工离职的审核; 负责离职调查、离职面谈、挽留及最终离职办理日期的批准和工资核算; 3.3人力资源中心: 3.4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3.5财务中心:负责离职工资发放。 4.0内容 4.1 离职定义 4.1.1合同离职:员工履行受聘合同或协议到期而离职; 4.1.2正常辞职: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前30天申请辞去工作,在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后离 开公司; 4.1.3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不办交接离职手续而离职,月累计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达 24小时(试用期内为1天或旷工8小时),按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4.1.4提前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法律规定做到提前30天辞职要求的,需提前办 理离职手续的; 4.1.5解除劳动关系: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符合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的条件,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公司将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4.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4.2.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4.2.2员工因能力、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职责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莎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页 次 版 本 发行日期 SL/ZD-HR-004 3 / 9 2.0 2017年4月1日 文件名称 4.2.3员工提供虚假的个人资料(如身份证明、学历、工作经历、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 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4.2.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4.2.5同时与本公司所属单位外的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同时在外兼职影响工作的,予 以解除劳动关系; 4.2.6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4.2.7被依法正在追究刑事责任的。 4.3离职的申请及审批: 4.3.1总监级(六级含)以上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需本人填写《辞职申请书》呈中心 副总或总经理审批,经董事长批准生效;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直接由人力资 源部开具《辞职申请书》,离职本人签字后经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总监确认生效 (或由总经理授权人资总监亲自处理)。 4.3.2主管工程师级至经理级(四~五级)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需本人填写《辞职 申请书》,经部门最高负责人审核后呈总经理批准生效;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关系, 直接由人力资源部开具《辞职申请书》,经离职本人签字后交由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 呈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总监确认无误后生效。 4.3.3普通员工和一般职员(一~三级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需本人填写《辞职申 请书》,经直接上司及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注明离职日期,再由部门转交人力资源 部,由人力资源部总监确认生效;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直接由人力资源部开 具《辞职申请书》,离职本人签字后,会签到用人部门负责人,经人力资源部总监确 认生效。 4.3.4员工个人提交《辞职申请书》必须先经部门审核后,由部门文员转人力资源部审批 离职类型,以及根据其工作的重要程度确定最终离职办理日期。 4.3.5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提前办理离职结算手续的,给公司造成了岗位空缺及损失,需 按提前天数扣除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金。具体核算公式为1510/22天*提前天数。 4.3.6以下特殊原因经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后可以免除离职员工提前办理的赔偿费用。免除 赔偿费用须符合以下条件: 4.3.6.1因个人身体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工作的,或直系亲属(三代血亲)重病需回家照 顾的,须有医院有效证明,公司承认医院为“中山市南朗人民医院”或市(县) 莎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页 次 版 本 发行日期 SL/ZD-HR-004 4 / 9 2.0 2017年4月1日 文件名称 级三甲医院,医院开具的病历及证明须加盖医院公章; 4.3.6.2女性员工怀孕必须持有以上承认医院的检查报告单或证明,同时必须符合国家 计生政策; 4.3.6.3非人力能控制的自然灾害事故因素,须有相关媒体报道或可查询的渠道能证明 其真实性。 4.3.7符合特殊情况免除赔偿的审批与赔偿金额: 4.3.7.1由人力资源部主管进行初步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审批的《辞职申请 书》与证明材料一起存档备查。 4.3.7.2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中山市最低薪资标准。 4.3.8各用人部门提出不适合本部门工作的人员,由用人部门填写《内部联络单》,向人 力资源部说明具体情况并请求人力资源部核实并处理,任何用人部门均无权单方 面直接解除某个员工的劳动关系。 4.3.8.1因员工个人不能胜任岗位任职要求或犯错等情况开具的退移联络单,人力资源 部安排以劝退形式让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将结果反馈回用人部门; 4.3.8.2在公安机关有案底或有刑事违法乱纪记录人员,一经查出应该立即办理离职手 续。各部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后,应配合人力资源办理离职交接和结算 手续,交由人力资源部处理。 4.3.8.3因公司业务压缩裁员的情况退移,用人部门可先开具退移联络单到人力资源 部,由人力资源部协调后,再做出处理意见。 4.3.9所有离职人员必须做好工作交接,经相关权责人员签名确认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办 理最终离职手续。 4.4离职时限规定: 4.4.1所有试用期满员工辞职必须书面提前30天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4.4.2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辞职,原则上不少于提前3天(可根据部门工作协商而定,最长 批准时间不得超过30天)。 4.4.3离职员工必须在离职结算办理日期限定时间前办理完交接手续,并须于三个工作日 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结算手续,超过3天视为自动离职。 4.4.4员工合同到期无意愿与公司续签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 4.4.5员工月累计旷工3天,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关系,原则上不予结算工资。 莎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页 次 版 本 发行日期 SL/ZD-HR-004 5 / 9 2.0 2017年4月1日 文件名称 4.4.6员工申请即辞即走或不能按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需要当天办理离职手续的, 均会给公司造成生产损失和用人成本的损失,经公司批准后与离职人员协商一致, 原则上按提前一天扣一天工资来要求赔偿(1510/22天*提前天数),最高赔偿金额 不超过中山市最低工资标准,月薪人员与普通(计时或计件)员工赔偿标准一致。 4.4.7由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或劝退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保安陪同在一个小时内办理完交接 手续,然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工资结算手续,直至人员离厂,全程由保安人员 陪同。 4.5离职申请的调查与面谈: 4.5.1人力资源部收到《辞职申请书》后,由人事主管负责安排对离职员工的离职原因进 行调查、核实,收集离职员工的相关资料,填写《离职调查问卷》。 4.5.2对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的职员及车间关键工序人员的离职,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 应与离职员工进行面谈,尽力挽留,面谈内容可包括: 4.5.2.1劳动合同履行情况; 4.5.2.2了解员工在本职岗位工作状况; 4.5.2.3审查其经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4.5.2.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4.5.2.5了解员工的薪酬福利状况; 4.5.2.6适当回答员工的问题; 4.5.2.7征求员工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4.5.2.8对面谈内容进行记录,填写《离职调查问卷》,经面谈双方共同签字后,由人力 资源部保存并汇总分析面谈结果提供公司高层决策参考。 4.6 员工挽留:对关键岗位和既往工作表现优秀的辞职员工,进行工作挽留。 4.6.1辞职倾向和辞职申请的发现 4.6.1.1关键岗位及优秀员工因某些原因产生辞职倾向和动态时,员工所在部门的直接 上级或其他主管要及时通过员工的举止和其他人的反馈信息发现辞职意向,以 便提前介入处理。 4.6.1.2当关键岗位及优秀员工提出辞职申请时,其直接上级要即时展开面谈和挽留。 4.6.2辞职原因的了解与分析 4.6.2.1辞职员工的直接上级可直接与员工谈话或间接通过其他人了解员工辞职的因。 莎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页 次 版 本 发行日期 SL/ZD-HR-004 6 / 9 2.0 2017年4月1日 文件名称 4.6.2.2若辞职属员工个人行为,且对公司不造成影响,直接上级可对员工进行挽留, 挽留失败,可同意员工辞职。 4.6.2.3若发现有集体辞职倾向的行为,直接管理者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部门负责人应 立即会同人力资源部,分析辞职事态的性质,并做出相关对应措施,以防发生 集体事件。 4.6.3挽留实施 4.6.3.1如关键岗位员工辞职可能对部门工作造成影响,辞职者的间接上级应出面与员 工沟通,了解员工的实际情况,可根据实际采取如下一项或几项措施: 4.6.3.1.1调整员工薪资或福利; 4.6.3.1.2对员工的岗位或职务进行调整; 4.6.3.1.3对员工的工作环境进行更换; 4.6.3.1.4给员工提供外出培训或进修机会; 4.6.3.1.5其他措施。 4.6.3.2将所采取的挽留措施与辞职员工沟通、协商,若员工同意挽留措施,按相关程 序审批权限报上级审批同意后,立即执行。 4.6.3.3对采取挽留措施后的辞职人员,无意愿继续为公司服务的,根据用人部门实际 情况,可批准辞职。 4.6.4工作预防及改进 4.6.4.1关键岗位及特别优秀员工辞职可能带来的影响,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应立 即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将影响降低和得到管控。 4.6.4.2人事主管安排面谈挽留失败后,确定离职员工最终离职日期,员工方能依规定 按实际批准离职日期办理移交手续及离职手续。 4.7工作和物品的移交: 4.7.1即将离职的人员在正式离职日期前将负责和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文件资料、 工作关系说明等移交给部门负责人所指定的接交人(生产部操作人员等一线人员无 文件、物品移交的例外)。 4.7.2移交完后,相关人员在《离职移交结算表》内签字确认,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离职人 员办理离职结算前确认;工作和物品移交内容包括: 4.7.2.1公司内部各类文件和制度; 莎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页 次 版 本 发行日期 SL/ZD-HR-004 7 / 9 2.0 2017年4月1日 文件名称 4.7.2.2供应商与客户的有关资料(客户名单或名片、电脑密码、信用卡等); 4.7.2.3公司技术或专利资料; 4.7.2.4项目工作情况资料(工作计划、进度及完成情况、客户拜访记录、业务洽谈进 度等); 4.7.2.5工作详细说明; 4.7.2.6各类证件(培训资格证书等); 4.7.2.7其它负责的工作或物品交接。 4.7.3在离职结算当天,离职人员须到人力资源部、本职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工作上的 交接;交接办理内容包括: 4.7.3.1领用的办公用品、办公工具(工作证、识别证、名片及其它有记录的个人领用 物品等); 4.7.3.2公司配备的通信和交通工具; 4.7.3.3厂证、IC卡、钥匙等; 4.7.3.4公司配备的宿舍及设施; 4.7.3.5借阅的文件和书籍等; 4.7.3.6业务或个人的财务款、发票、收据、空白合同等; 4.7.3.7其他。 4.8薪资结算 00前,办理完离职结算手续, 4.8.1人力资源部离职办理人员须在规定的办理日期上午12: 并让离职人员签收工资条。 4.8.2财务部接到人力资源部总监签字批准的离职人员工资表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 资转帐到离职人员工资卡中。 4.8.3离职手续办理及签领工资,均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办理并签名,特殊情况离职人员不 能到场者,须由当事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及相关材料方可由他人代办。 4.8.4在发放完工资时要求离职人员在《离职移交结算表》上最后一栏签名确认,并加盖 左手母指指印以示离职手续完结。 4.8.5离职工资发放完毕后,离职程序结束,《辞职申请书》、《离职移交结算表》、《离职 调查问卷》由离职办理人员收回交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处存档备查。 4.9关系转移 莎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页 次 版 本 发行日期 SL/ZD-HR-004 8 / 9 2.0 2017年4月1日 文件名称 4.9.1员工办理离职时,有需要的可一并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手续,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4.9.1.1交接工作全部完成(以签字为准); 4.9.1.2与公司完全解除劳动关系。 4.9.2关系转移包括以下内容: 4.9.2.1转调人事关系、档案关系、党团关系、保险关系等。 4.9.2.2离职证明。 4.9.2.3属公司内部建立的个人档案资料不再归还员工本人,由人力资源部保存。 4.10离职状态的防范和监控 4.10.1员工办完离职手续和薪资结算正式离开公司时,人力资源部和员工所在部门应对 员工离职状态进行必要的防范和监控,避免有关损失的发生。 4.10.2所有月薪人员在离职时,网管和保安做好离职安检,防范离职人员将公司资料拷 贝或复印带出公司。 5.0附则 5.1本制度规定的开除、公司产能下降需裁员而进行的人员退移,和经公安机关审查有罪 案记录而要求劝退处理的人员可不列入离职率统计。 5.2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并解释。 5.3附件 5.3.1《员工离职流程及说明》 5.4附表 5.5.1《辞职申请书》 5.5.2《员工离职调查问卷》 5.5.3《离职移交结算表》 5.5.4《离职证明》 莎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职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页 次 版 本 发行日期 SL/ZD-HR-004 9 / 9 2.0 2017年4月1日 文件名称 离 职 流 程 及 说 明 流 程 离职申请 责任单位 工作内容简述 1.转正员工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 表单记录 《辞职申请书》第一项 员工个人 2.试用期员工提前不少于3天提出离职申请。 1.用人部门与离职人员面谈,了解离职原因审核 用人部门 人力资源部 并审批。 2.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确定是否需要总经办审批。 《辞职申请书》第二项 人力资源部签收 人力资源部 1.用人部门审批后转人力资源中心。 2.人力资源中心收单后,由人事主管与离职面谈,进行挽留。 《员工离职调查问卷》 离职面谈 取消辞职申请 人力资源部 员工个人 人力资源部 1.离职挽留未成功,人事主管与离职人员面谈后,挽留不成功,确定最终离职日期。 《辞职申请书》第三项 2.由辞职人签字确认。 1.离职到期,辞职人到人资部领取《工作移交表》,需到相关部门办理工作物品移交,并离职挽留 OK 员工个人 确认最终离职日期相关部门 《离职移交结算表》 签字; 第一至第三项 2.部门工作移交可另交附件,由部门负责人监控移交情况是否彻底。 凭《辞职申请书》人力资源部核算薪资、办理离职人员关系转移等手续; 工作/物品移交 办理退宿手续 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 1.《辞职申请书》 2.《离职证明》 薪资结算 工资发放完毕,要求离职人在《离职移交结 财务部 算表》上签名并加盖左手母指指印。 《离职移交结算表》 工资发放 人力资源部 离职办理文员收回《辞职申请书》《工作移《辞职申请书》 收回人力资源部存档 人力资源部 交表》《离职调查问卷》转档案管理处存档备查。 《离职移交结算表》 《离职调查问卷》 离职程序结束 注:所有离职手续与原档案一起保存,保存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