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经验系数简介
摘要:对于液体商品来说,如果同时采用岸罐计量和船舱计量,其结果经常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用船舶经验系数来反映。本文对船舶经验系数的特点、计算方法以及应用做了简单介绍。
关键词:船舶经验系数液体商品岸罐计量船舱计量
一、引言
国际国内贸易中液体商品的运输主要以船舶运输为主,对于液体商品的计量通常采用静态计量(岸罐计量和船舱计量)和动态计量(流量计计量)两种。对于静态计量来说,对同一船舶运输的液体商品如果同时采用岸罐计量和船舱计量,其结果经常存在差异,容易引起争议,对油品的交接产生不利影响。平常我们也经常听到业内人士说某某船出数小、某某船出数大,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这就需要了解船舶经验系数。
二、船舶经验系数的定义及特点
1.对于一定的船舶,可以在船舱测得的货油数量和相应的岸上码头测得的货油数量之间确定一个大约恒定的比率,此比率称为船舶经验系数,即VEF(VESSEL EXPERIENCE FACTOR)。它分为装货船舶经验系数和卸货船舶经验系数。由于船方很难得到卸货时的岸上数量,因此通常船方只能提供装货船舶经验系数VEF,因此,本文以装货船舶经验系数代表船舶经验系数进行探讨。
船舶经验系数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岸罐计量和船舱计量的扩展不确定度的差异。
根据《JJG 168-2005 立式金属罐容量检定规程》的要求,容量为100m3~700m3的立式金属罐,检定后总容量的扩展不确定度为0.2%;容量为700m3以上的立式金属罐,检定后总容量的扩展不确定度为0.1%。而根据《JJG 702-2005 船舶液货计量舱容量检定规程》的要求,小型舱(容量小于等于300m3)检定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0.3%;大型规则舱(容量大于300m3)检定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0.2%;大型不规则舱(容量大于300m3)检定结果的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0.4%。而这只是图表的精度差异,考虑到计量条件等方面影响,岸罐计量的精度要大于船舱计量,船舶经验系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这种精度差异。
2.船舶装货比(VLR)是指船舶装货后立即测得的船上货油量(TCV)减掉OBQ后与装货码头测得的货油量(TCV)(通常为提单数)之比,即:
注:TCV为总计算体积:在标准状态,即15℃,101325帕下计算的得到的油的体积与游离水的体积之和。
OBQ为装前残油量,即装油前船上货舱及有关管线和泵内所有的油、水、残渣、及沉淀物的总量。
船舶经验系数VEF就是几个航次后得到的船舶装货比(VLR)的校正平均值。
三、船舶经验系数VEF的计算方法
1.船舶经验系数VEF可以使用最少三个可接受航次的数据进行计算,但是航次越多,所确定的船舶经验系数VEF的可信度就越大。但是对于某些航次的数据,由于它们得出非典型的比率或丢失了必要的数据,因此不能用于船舶经验系数VEF的计算。它们包括如下
的航次:
1.1清舱后的航次;
1.2过驳装货的航次;
1.3提单数以船舱计量结果为准的航次;
1.4多个港口装货的航次;
1.5部分舱位装货的航次;
1.6当前航次;
1.7影响船舱计量的结构改造的航次以及此前的航次;
1.8岸上计量标准或方法与船舱计量不同的航次。
2.本文提供了一种常用的船舶经验系数VEF计算方法如下:
只有船舶的装货比在平均装货比的正负0.3%以内的航次才包含在此方法的船舶经验系数VEF计算中。计算步骤如下:
第一步列出可接受的VLR;
第二步计算列出的VLR的平均值(r);
第三步计算平均值(r)的0.3%(m);
第四步删除超过m±r范围以外的VLR;
第五步重新计算VLR的平均值(R);
第六步重新计算平均值(R)的0.3%(M);
第七步结果:(1)VEF=R;(2)VEF的精度范围=±M
3.计算实例
第一步列出可接受的数据:
第二步计算列出的10个航次VLR的平均值=1.0019;
第三步计算1.0019的0.3%=0.003;
第四步删除1.0019±0.003,即0.9989-1.0049范围之外的VLR,因此第2、6、10航次的VLR值被删掉;
第五步重新计算剩余6个VLR的平均值R=1.0009;
第六步重新计算1.0009的0.3%=0.003;
第七步结果:
9、
VEF=第五步计算得到的平均值R=1.0009;
VEF精度范围=±0.003。
4.规范的船舶经验系数VEF应包括以下内容:最后一次出船坞(包括新船出厂或修船)的时间;此航次之后所有航次的船舶装货比VLR(包括装货时间、装货港、货物名称、岸上数量、船舱数量),如果缺少某航次数据,需让船方说明原因;对各航次数据是否被接受的判断;船舶经验系数VEF的计算过程;船舶经验系数VEF结果及精度范围;船舶装货比VLR的变化曲线;船方签名;独立鉴定人的签名(我们认为有独立鉴定人签名的船舶经验系数VEF 更为准确可靠)。
四、船舶经验系数VEF的应用
1.船舶经验系数VEF作为某一特定船舶的经验值,能够粗略反映船舱测得的货油数量和相应的岸上码头测得的货油数量之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一般用于帮助检查已装或已卸货物数量的合理性。如某一船舶某一航次装货,通过比较岸上总的计算体积(包括游离水、悬浮水和沉淀物)与船上总计算体积确定该航次的船舶装货比VLR,将其与装船船舶经验系数VEF进行比较检测VLR的合理性。如果VLR在船舶经验系数VEF的精确范围之外,则应重新检查所有的测量和计算,以查明差异的原因,如果差异不能消除,则应向有关方提出书面声明并立即通知委托人。卸货时同样如此。
2.在油品的计量时,鉴定人员应明确贸易双方是否在合同规定:在装货或卸货时,是否允许使用船舶经验系数VEF来修正船舱数量。如果合同中规定允许使用,鉴定人可以用船舶经验系数VEF修正船舱计量结果并以此出具重数量证书,但需在证书中注明。
3.在特殊情况下,船舶经验系数VEF可以用来修正实际记录数量。例如,在离岸装船的情况下,由于涉及到驳船运输,通常不用岸上数量作为提单数,而是将船舶装船数量用船舶经验系数VEF进行修正,以得到提单数。
五、结语
本文简要介绍了船舶经验系数VEF的特点、计算方法以及应用,因为船舶经验系数VEF 的存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岸罐计量和船舱计量结果为什么存在差异,减少了计量交接争议。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