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奥古斯丁“符号”思想的解读
人类思想史上对符号集中深入的思考,往往发生在文化转型期。中世纪伟大思想家奥古斯丁在他的两部重要著作《论基督教教义》和《忏悔录》里对符号的基本概念、符号与事物的关系以及符号的多义性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代表了早期基督教时期人们对符号的思考,也是现代符号学理论的历史源泉,在符号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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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初,索绪尔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将符号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正式提出,得到众多学者的响应,并影响了整个思想界的发展。不过,事实上在此以前,符号学有一个漫长的潜学科阶段:作为符号学核心思想的符号及其意义的思考早在人类文明发展的童年——古希腊罗马时期就已产生,贯穿了整个中世纪、近代直至现代,并将继续指向未来。这是因为符号作为人类文化现象的表达单位,代表着人类精神构造和物质构造的基本元素;一旦人类思想出现困扰和怀疑,势必回到这个基本点,重新进行思考。所以在人类思想史上,对符号集中深入的思考往往发生在思想转型期,20世纪符号学的蓬勃兴起就是一个明证。而在1500多年以前,人类也同样经历着一场政治、思想上的大动荡,历史摇摇摆摆地从古代进入中世纪。伟大思想家奥古斯丁(Augustine),就生活在这一时期,他代表了早期基督教思想的最高成就。作为神学家、哲学家和修辞学家,他同样对“符号”(sign)有着强烈的兴趣,并进行了深入思考,相关论述集中在他的两部重要著作《论基督教教义》(On Christian Doctrine)和《忏悔录》(The Confessions)中。比较而言,前者侧重于理论论述,后者则更多地结合了生存体悟。本文将对奥古斯丁有关“符号”的思想进行梳理和分析,并讨论其与现代符号学思想的关联。
一、符号的基本概念
艾柯指出“符号学应当被看作是对记号概念进行的理论研究”[1](P45),罗兰·巴特也提出“我们可以把符号学正式的定义作记号的科学或有关一切记号的科学”[2](P12);毋庸置疑,“符号”是符号学的核心概念。然而,不同学者对“符号”有不同的界定,此外还有许多词表达着符号的类似意义,如表征(symbol)、征兆(symptom)、表达(expression)和标记(index)等。那么奥古斯丁关于“符号”的定义是怎样的呢?
《论基督教教义》:“……我所谓的符号:它们即用作表示他物的事物。”(…what I call signs:those things,to wit,which are used to indicate something else.)[3](P625)
《论基督教教义》:“符号是这样一种事物,它超越其在感官上造成的印象,并产生另一事物进入内心,作为其自身的一种结果。”(A sign is a thing which,over and above the impression it makes on the senses,causes something else to come into the mind as a consequence of itself.)[3](P636)
从这两个定义来看,奥古斯丁的符号的第一层属性即它的物质性。符号首先是一个事物,作为物质的存在,它必须有一定的外在形式。以奥古斯丁关注的语词符号(signs of word)为例,在口语中它以声音(sound)为形式,但声音一接触空气就随即消失了,因此为了永久的保存下来,于是人们使用字母(letter)作为语词的书面形式。因此语词符号首先是声音或字母。但符号又不同于一般的事物(thing),作为符号的事物必须具有指示的功能,它在人们心理上产生的反映是另一事物。例如:看到烟,如果人们获得的不是关于烟的知识,而是由此知道了产生烟的火,这时烟就成为火的符号。因此,奥古斯丁的符号的第二层属性是复杂的心理效果,即“超越其在感官上造成的印象,并产生另一事物进入内心”。符号既是一个物质对象,又是一个心理实体。当这种观念在1500多年后被索绪尔明确提出时,被认为是一种深刻的见解,而事实上它在早期基督教时期就已经萌芽。此外,现代符号学关于符号就是“代表另一物的某物”的这一普遍看法也早被奥古斯丁明
确化了。
人们为什么要使用符号?符号为什么会充斥人们的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呢?这是由符号的功能决定的。还在吮乳阶段,“逐渐我感觉到我在什么地方,并要向别人表示我的意愿,使人照着做;但是不可能,因为我的意愿在我的身内,别人在我身外,他们的任何官感不可能进入我的心灵。我指手划脚,我叫喊,我尽我所能作出一些模仿我意愿的表示。这些动作并不能达意。别人或不懂我的意思,或者怕有害于我,没有照着做,我恼怒那些行动自由的大人们不顺从我,不服侍我,我便以啼哭作为报复。”[4](P8)当婴孩开始呀呀学语的时候,一方面凭借天赋的理智,“用呻吟、用各种声音、用肢体的种种动作,想表达出我内心的思想”,另一方面“听到别人指称一种东西,或看到别人随着某一种声音做某一种动作,我便记下来,我记住了这东西叫什么,要指那东西时,便发出那种声音”,并通过“一再听到那些语言,按各种语言的先后次序,我逐渐理解它们的意义,便勉强鼓动唇舌,借以表达我的意愿”[4](P11-12)。现代语言学发生学研究会很高兴看到奥古斯丁这段儿童习语的回忆的。一方面对儿童语言的观察研究是语言学家了解早期人类掌握语言工具的重要途径,奥古斯丁的回忆无疑是一个可供分析的个案。虽然这是他成年后的回忆之作,但与后来人们对儿童习语的观察结果是基本吻合的。另一方面奥古斯丁的论述与基督教《圣经》记载的事物命名乃是“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不同,他侧重的是人类后天对于已命名的事物的掌握过程,进而更突出了人类交流意识的主动性。
据奥古斯丁的回忆,在呀呀学语的儿童使用的符号那里已经出现了自然性(natural)符号和惯约性(conventional)符号的区别。诸如凭借天赋理智来表达心愿的呻吟,各种声音和肢体动作是一种自然性的符号,它们更多地与自然的生理反应联系在一起,而不是一种有意识的暗示。与这种符号相对的惯约性符号是指“生物出于表达的目的尽其所能的相互交换他们的内心感受、他们的知觉或者他们的想法的符号”[3](P637)。这种符号的掌握有赖于后天的学习和模仿。其过程可概括为:记忆出场事物——记忆他人赋予事物的
符号——事物、符号的反复对应——记忆符号所指称的事物。如果将《圣经》中亚当任意命名事物的故事和奥古斯丁符号习得过程结合起来,我们可以看到现代符号学某些观念的雏形,即语言符号是先验任意的和后验非任意性的,并且“在人类学的层次上,在类比性与非理据性之间形成了一种循环性:在使非理据性自然化和使理据性合理化(即文化化)时有双重的(互补的)倾向”[2](P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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