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切取的活体病理标本具有重要的价值,手术标本的病理诊断结果是确定进一步治疗方案的重要依据。为规范病理标本管理,避免差错事故发生,规范标本的保存、登记、送检等流程,有效防止病理标本的遗失、漏检,保证准确及时的发出病理报告,特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中取下的标本无论组织大小,都必须送做病理检查,不得随意丢弃。
二、凡需要手术的病人,由主管医生或手术医生在术前填好病理申请单,于手术当天与病历一起送人手术室。
三、手术中切下的标本由巡回护士放入容器内,标本完全浸入10%中性福尔马林溶液或95%乙醇溶液内,并贴好标码(姓名、住院号),送交手术室专职人员签收。
四、送检的病理标本连同病理申请单由手术室专职人员送到病理科,负责送检标本人员必须带《病理标本签收本》,由病理科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签收,方能留下病理标本。
五、凡送检冰冻病理标本,手术医师必须按要求填写冰冻病理申请单,并由手术主刀或一助将手术标本给病人家属或委托人确认后,由手术室将冰冻标本及病理申请单一同送到病理科。
六、病理科收到标本后应及时操作检查:
(一)一般在收到标本后半小时左右发出临时冰冻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延迟报告应及
时通知手术室,三天内发出冰冻报告。
(二)石蜡切片报告在收到标本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出,如遇特殊情况(如需做酶标、特染、脱钙等)应及时发出临时报告或延缓报告的通知。
(三)细胞学检查:穿刺涂片一般在送检后一小时发出报告,如有特殊情况应和科室约定发出报告日期,脱落细胞检查在收到标本后二个工作日内发出报告。
七、病理标本检查后至少保留一个月。
八、违法上述规定者,纳入科室绩效管理考核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个人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