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借款协议书
甲方(贷方):
乙方(借方):
第一条 陈述和承诺
1、甲、乙双方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的能力。
2、协议任何一方在证券公司所开立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无关联账户,无司法强制措施,也无其他或有可能造成本次交易产生任何障碍。
3、甲方借出资金系自有资金,具有对资金使用和处理的排他性权利。并承诺未以该资产设置抵押、担保、租赁、托管等其他权利。
4、乙方作为质押担保的资金系自有资金,具有对资金使用和处理的排他性权利。并承诺未以该资产设置抵押、担保、租赁、托管等其他权利。
5、甲方在银行开立的银证转账账户无权利瑕疵,合同期间不得挂失,销户等。
6、在借款期间,甲方授权乙方(或乙方指定第三方)行使作为甲方上述资金账户账户中所持股票上市公司股东、基金和其他有价证券持有者,参加股东大会,并参与投票表决等权利。
第二条 管理方式
1、甲方将下列资金拆借给乙方进行证券投资业务:
资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下同)
(小写) 元。
期限:壹年,甲乙双方的借款期即本合同的有效期,为2011年 9 月 日至2012年 9 月 日止。
2、甲方在 证券开设证券交易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户名 ,资金账户 ,其中包括上海证券账户和深圳证券账户。(以下简称甲方账户),甲方将人民币(大写) 转入该账户,及甲方指定的银行托管,本协议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转划证券账户资金和将股票转走,只限于在此账户操作。同时乙方将向该账户以货币形式存入乙方自有资金人民币(大写) ,作为乙方向甲方还款付息的质押金。乙方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及无可争议的所有权,该质押保证金未设置抵押、担保、租赁、托管等其他权利。
3、本合同中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均指合同的第一条第2款及第二条第2款中描述的甲方账户。(托管的账户)
4、在借款期内,除发生第5款和第7款描述的特殊情况下,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提取甲方账户的资金(除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利息或者账户资产达到平仓线,甲方有权向证券公司提请卖出有价证券提取现金的情况外),不得办理银证转账业务,不得转移有价证券到其他账户或其他营业部,(银行托管不存在这种情况)不得办理转托管及撤销指定交易之手续,不得办理有关银行卡、证券卡等相关卡证的挂失手续,不得未经乙方同意开通网上银
行和电话银行转账功能,双方同意向营业部申请冻结甲方账户的上述事项操作权限,按此合同约定单方不得违约解除上述权限。如甲方未履行以上承诺,可视为严重违约,乙方可采取法律行动保障乙方资金安全。甲方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乙方损失应予赔偿,但符合平仓条件和不可抗拒的或非甲方原因的情况除外。
5、本协议账户开设成功后,在合作协议期内乙方只能用于买卖沪、深证券交易所已上市流通的证券。
6、借款合同期间,甲、乙一致同意账户的止损平仓线为帐户初始权益的 80 %,当某一交易日甲方账户的总资金加股票市值动态降至或低于 万元人民币(警戒线 85 %)时,乙方应于下一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至 万元人民币(警戒线 90 %)以上,若该账户总资产低于到(平仓线 80 %) 元人民币时,而乙方没有在此次收盘前30分钟在甲方账户中补足到 ? 万元,则甲方有权进行平仓操作,收回甲方的本息,本协议自行终止,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不得提出异议。
7、若因市场原因导致协议账户无法完成平仓变现,其损失最终由乙方承担,乙方最终应以现金方式偿还甲方借款金额及借款金额一年的利息。
乙方承诺以甲方资金(大写) 元,(小写) 万元的借款按 %的年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甲方账户 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姓名: 开户姓名: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乙方
8、付息方式为:每个月月末付息。
9、若乙方未按上述第8条规定将款项即时支付给甲方,甲方有权内提请证券营业部对本协议账户证券及债券进行平仓,以补付借款本金和合同规定的借款金额一年的利息,同时合同终止。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甲方或乙方需要提前终止借款合同,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若双方同意,根据实际协议实际按13%计算出因支付的利息。
11、借款期满或借款合同终止前一天,乙方应将本协议证券账户完成平仓,并共同实施资金交割手续。
12、借款合同到期日或终止日,甲乙双方核定各自的本金和收益,乙方到期后无条件归还甲方的本金(大写) 元整(包括约定利息的甲方收益),甲方无条件配合乙方将乙方划拨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进行资本金转划具体事项,交割结束后,甲方账户解除双方监管,本协议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完全由甲方支配,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三条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甲方拥有借出资金的所有权和取得利息的权利。
B、在借款期内,甲方有权了解乙方资金的运作情况(包括运作资产的范围以及收益情况)有权对资金账户内的资产进行实时监控,实时查询。在达到平仓线时具有平仓的权利。
C、若乙方违反本借款合同条款,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借款合同,并且甲方有权提请证券营业部单方面办理甲方账户内的证券变现及资金划转,以弥补甲方的借款本金和约定利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D、本协议账户资金加证券资产高于甲方借款金额及应得利息的部分由乙方享有支配权。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应在本协议期内保证本协议资本金安全,(银行托管,安全性不存在问题)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质押保证金如果可能出现有关法律纠纷,乙方应提前尽快通知甲方。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B、乙方承诺在协议期内,在符合平仓条件情况下,甲方享有对甲方账户的平仓权和资金提取划转权,乙方承诺对甲方何时、何价实施平仓均无任何疑议,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C、协议履行期间乙方承担账户发生的业务费用,如印花税、交易佣金及其他交易费用。
D、乙方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其投资及交易行为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要求,如因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规定,而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E、投资盈利,账户总市值超过 元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提请提款要求(提款以万数计算),甲方予以协助。
F、协议履行期满,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将甲方资本金及利息一并支付甲方后,本协议任何条文同时终止,本协议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支配权完全归属甲方。
第四条 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起3日内双方资金到达本合同指定的账户,如一方违约,违约方支付守约方人民币 整
以上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若违反本合同,协议自行终止,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将由违约方承担。若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第五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利息的计算自甲乙双方资金到账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借出方):签字盖章: 乙方(借入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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