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租 人(甲 方): 原承租人(乙 方 ): 现承租人(丙 方):
根据《合同法》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现就 商铺(以下统称该商铺)的租赁主体变更,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事宜,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确认如下:
一、甲乙丙三方确认:
1、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就 商铺(以下统称该房屋)租赁事宜签订编号为 的《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统称原租赁合同),该原有租赁合同出租方为甲方,承租方为乙方.
2、因乙方系丙方员工,原租赁合同系乙方代丙方签订,承租的商铺实际供丙方经营使用,租金、押金等商铺相关费用亦由丙方实际缴纳.
二、甲乙丙三方一致确认及同意:
原租赁合同商铺的承租人自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由乙方变更为丙方,在原租赁合同中以及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原乙方相关的全部权利义务和责任,均转归丙方享有、行使和承担。相应地,乙方不再享有、行使和承担前述任何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的效力、补充、变更、终止和履行也均与乙方无关。
三、本协议书为租赁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 方):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原承租人(乙 方 ):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现出租人(丙 方): 授权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附件:合同编号为 《商铺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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