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动火许可证
工程名称 动火部位 动火时间 镇江凯园项目 #楼 层墙柱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施工单位 上海利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动 火 须 知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作无证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施工队、工地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4.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存查。 安 全 技 术 措 施 方 案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2、焊工及监护人员必须事先摸清焊、割现场周围情况,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焊割。 3、清除各种存放可燃物品的容器及可燃物品。 4、焊割作业必须遵守焊接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5、焊割部位若有PVC塑料管线、木模板竹夹板等易燃物品,应采取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 6、监护人员在作业前查看现场,消除隐患;作好各工种协调工作;作业中应跟班看护;作业后,做好下班前的清理工作,并把焊接设备撤离现场,以防他人动火。 动火人姓名 申请动火人签名: 日期:
监护人姓名 批准人姓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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