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 A )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A.审查起诉 B.正式审判 C.判决之前 D.公安机关 ※律师制度起源于( C ) 。
A.古埃及 B.古印度 C.古罗马 D.古希腊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之日( C )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A.一日 B.二日 C.三日 D.五日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泄露国家机密的应( C )。
A.警告 B.罚款 C.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D.批评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ABCD)。
A.申请书 B.律师资格证明 C.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 D.申请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律师不得泄露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得悉的(ABCD)
A.国家秘密 B.商业秘密 C.个人隐私 D.证人名称 ※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D)向原告及证人收集证据
A.可以 B.必须 C.自主决定 D.不得
※甲有一子一女,二人请了保姆乙照顾甲。甲为感谢乙,自书遗嘱,表示其三间房屋由两个子女平分,所有现金都赠给乙。后甲又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全部现金分给两个子女。不久甲去世。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BC)
A.甲的前一遗嘱无效B.甲的后一遗嘱无效C.所有现金应归甲的两个子女所有 D.所有现金应归乙所有 ※汪、钱、潘、刘共同投资设立了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汪、钱为普通合伙人,潘、刘为有限合伙人。后因该合伙企业长期拖欠供货商货款,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CD)
A.债权人可以根据企业破产法申请该合伙企业破产 B.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一合伙人清偿全部债务 C.债权人只能要求汪、钱清偿全部债务
D.如果该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则汪、钱仍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甲县的电热毯厂生产了一批电热毯,与乙县的昌盛贸易公司在丙县签订了一份买卖该批电热毯的合同。丁县居民张三在出差到乙县时从昌盛贸易公司购买了一条该批次的电热毯,后在使用过程中电热毯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火灾,烧毁了张三的房屋。张三欲以侵权损害为由诉请赔偿。下列哪些法院对该纠纷有管辖权? (ABD)
A.甲县法院 B.乙县法院 C.丙县法院 D.丁县法院 ※不予颁发律师职业证书的情形有(ABC)。
A.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B.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C.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D.受过劳动教养的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ABC)。
A.物证 B.书证 C.证人证言 D.类推意见
※李某死后留下一套房屋和数十万存款,生前未立遗嘱。李某有三个女儿,并收养了一子。大女儿中年病故,留下一子。养子收入丰厚,却拒绝赡养李某。在两个女儿办理丧事期间,小女儿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留下一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BCD)
A.二女儿和小女儿之女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B.大女儿之子对李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 C.小女儿之女属于转继承人 D.分配遗产时,养子应当不分或少分
※奔马电子有限公司为一家中美合资企业,外资方所罗门公司欲转让其一部分股权给另一美国公司。关于所罗门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正确?(AC)
A.须中方同意 B.不须经中方同意 C.须报审批机关批准 D.不须报审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起诉,法院应予受理的有哪些? (ABD)
A.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 B.原告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的 C.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
D.追索赡养费案件判决生效后,有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的 ※下列人员中,可以被委托为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是(ABCD) 。
A.王某,执业律师 B.陈某,当事人的父亲C.朱某,由某市妇联推荐 D.丛某,经法院许可的公民 ※ 犯罪嫌疑人在被(A)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A.侦查机关 B.检察机关 C.审判机关 D.监狱机关 ※甲正在市场卖鱼,突闻其父病危,急忙离去,邻摊菜贩乙见状遂自作主张代为叫卖,以比甲原每斤10元高出5元的价格卖出鲜鱼200斤,并将多卖的1000元收入自己囊中,后乙因急赴喜宴将余下的100斤鱼以每斤3元卖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D)
A.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B.乙收取多卖1000元构成不当得利
C.乙低价销售100斤鱼构成不当管理,应承担赔偿责任D.乙可以要求甲支付一定报酬 ※曾担任(CD )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A.人民陪审员 B.书记员 C.法官 D.检察官 ※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允许被委托的律师(ABC)本案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A.查阅 B.摘抄 C.复制 D.公证 二.简答题
※律师事务所内部的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哪些方面?
答:1.律师执业六禁止 2.律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3.执业公示制度 4.投诉查处制度 5.收案收费制度 6.服务质量监督制度 7.重大疑难案件研究讨论制度8.利益冲突审查制度 9.文书和档案管理制度 10.财务管理及分配制度 11.人事管理制度 12.所务会议事规则 13.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4.政治业务制度 15.人员动态管理制度 16、印章管理制度 17、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度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1)申请书; (2)律师资格证明; (3)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4)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 申请人有哪些情形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答: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 什么是合伙律师事务所,其特征有哪些?
答: 合伙所从其本质来说,属于合伙人自愿组合、财产归全部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正是基于合伙的这种特性,从本质上要求合伙人之间互相信任,在法律意义上要求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样的义务。
合伙所的管理体系与公司的管理有其相似之处。公司属于资合组织,股东的投入是资金;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属于人合组织,合伙人的投入是“专业知识”。但在目前“专业知识”越来越被作为一种“资本”看待的情况下(但不应量化为实际资金,否则就失去了合伙本身强调的“人合”的性质)。因此,合伙所也可以借鉴公司的管理体系。毕竟公司的管理体系在目前是已被证实比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形式。
※ 文某,男,24岁,某厂青工。2002年7月4日,文某得知本厂高工刘某夫妇去外地出差,家中仅有一16岁女儿在家,便起奸淫之心。当日凌晨,文某从窗口钻进刘家,因不知刘某之女住处,便在客厅摸寻,不慎撞翻了茶几刘某之女听到响声大喊救命,文某见事已败露,便匆忙逃走,后被群众追获。文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属于强奸未遂。你认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文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但属于强奸罪的预备而不是未遂。
理由:是否\"已着手实施犯罪\"是犯罪预备和未遂的关键区别。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实际接触或者接近犯罪对象,行为已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威胁;本案中,文某尚不知犯罪对象在何处,故其行为应认为处于预备状态。
※某刑事案件中,证人是一名年纪为13周岁初一的学生,案发当时在现场看见犯罪嫌疑人丢弃凶器,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提请证人出庭,审判长以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或年幼的人均都不能作证人为由,不予准许。请问,审判长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
理由: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或年幼的人并非都不能作证人,他们可以对与自身健康、精神和智力状况相适应的事件作证。本案中,初一学生虽未成年,但对其亲眼看见嫌疑人丢弃凶器一事,仍可作证。 三.实务题
※ 李某出生于1988年6月12日,2005年跟随舅舅外出打工。2006年5月2日晚九时许,李某独自一人在西湖边睡觉,醒来后发现自行车不见了。李某在附近寻找自行车时,看见在西湖边石椅上谈恋爱的张某和施某两人,便上前询问有没有看见自己的自行车。张某很不耐烦,叫李某滚开,李某一时激愤,与张某吵起来,张某推了李某一把,李某便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张某后逃窜。张某追了几分钟后倒地不起,后因抢救无效死亡。三天后,李某投案自首。
试分析如果你是李某的辩护律师,应从哪些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答: 作为李某的辩护律师,可从以下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1)李某作案时年纪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本案中受害人自己也有过错,据此可减轻李某的部分责任; (3)李某事后有自首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 李××,女,30岁,汉族人,张××,男,40岁,汉族。三人于×年×月×日结婚,生有一女。李××从去年夏天开始,常借故单位有事加班晚回家。有一次她又回来得很晚,张××找到单位发现她在说谎,二人争吵,从此李××更毫无顾忌地外出不归,并于今年×月×日一去不回,经多方查找才知她已和王×(男,31岁,个体户)结婚。张××见到妻子这种情况,决意请法院追究李××的刑事责任。 [问题]代张××写自诉状一份 答:自诉人:张xx 被告人:李xx 案由:重婚罪 诉讼请求:
被告人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自诉人与被告人李xx于x年x月x日结婚,生有一女。
初时,两人感情较好,但自去年夏天开始,李xx常借故单位有事加班晚回家。被告人李xx于今年x月x日一去不回,经多方查找得知,李xx与王xx(男,31岁,个体户)结婚,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自诉人:张xx 代理人:xxx Xx年 x月 x 日
※钟某为其3岁儿子购买某品牌的奶粉,小孩喝后上吐下泻,住院7天才恢复健康。钟某之子从此见任何奶类制品都拒食。经鉴定,该品牌奶粉属劣质品。为此,钟某欲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试分析,如果你是钟某的代理律师,可以向他提出哪些法律建议? 答: 作为钟某的代理律师,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1)向工商管理机关举报,要求工商管理机关查处并裁决此纠纷; (2)向出售该奶粉的商场索赔,或向生产该奶粉的厂家索赔
(3)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商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
※ 2007年10月20日上午,陈某(1991年4月出生)拾到某自动测试中心的现金支票1张。当天被告李某得知此事后,便指使陈某利用该支票以自动测试中心名义,骗取某电脑公司电子计算机两台,价值人民币12000元,后二人将骗得的计算机转卖,得赃款10000元。两被告将赃款平分。在公安机关审查案件期间,陈某态度尚可,并揭发了李某曾犯强奸罪行。陈某、李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194条、312条规定之罪,构成金融票据诈骗罪和销赃罪。请某区人民法院依法惩处。
[问题]以上为一份起诉书,请根据上述起诉书内容,拟写一份辩护词,为被告人陈某辩护。 答:审判长、审判员:
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陈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庭审前,我认真阅读了本案卷宗材料,今天有参加了法庭调查。我对本案的案件事实已有充分的了解。纵观本案,先基于上述认识发表一下辩护意见:
(1)起诉书认定陈某犯有销赃罪是不能成立的。本案的销赃行为存在于诈骗行为的全过程中,是诈骗的一种结果和延续,不属于独立的销赃行为。
(2)陈某是本案从犯。从整个案情看,被告人陈某是在李某指使下实施诈骗行为的,他处于被教唆的地位,是起次要作用的从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对陈某依法应减轻其刑事处罚。
(3)陈某是未成年人。陈某犯罪时,尚不满17周岁。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3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4)在公安机关对陈某审理期间,陈某又检举揭发了他人的罪行,对此应视为立功表现。根据《刑法》第68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可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对本案被告人陈某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其刑事处罚。 以上辩护意见,请全议庭以充分采纳! 谢谢审判长!谢谢审判员!
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x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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