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住宅“党建+物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我街老旧住宅“党建+物业”工作,有效促进物业管理和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提升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切实提高老旧宅物业管理水平,结合各物业服务中心近半年来的运行情况和街道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人大工委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街道各科室及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老旧住宅“党建+物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老旧住宅“党建+物业”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查检查等工作。
各社区党委牵头组建物业联席委员会,由社区党委书记兼任主任,其他班子成员、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理事会成员、辖区各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物业项目经理为成员。主要负责定期组织或有委员提出申请时适时组织召开社区物业联系会,研究解决物业矛盾纠纷或给物业小区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建议。
二、职责分工。
全街干部职工、社区工作者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区社区工作会议精神及区委书记黄玉林同志,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志宏同志在会上的讲话精神,各科室、各社区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合力推进老旧住宅“党建+物业”工作向更有实效发展。具体分工如下:
(一)党建办:负责指导监督各社区党委、各物业服务中心党支部在社区物业管理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指导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党支部成立楼栋党小组,引导各级基层党组织、党员同志充分发挥作用,对社区物业管理工作遇到的矛盾问题和困难及时研究制定对策。负责每季度对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二)党政办:负责指导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监督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落实财务相关规定,指导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完善固定资产的配置和管理。负责每季度对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财务运行情况进行考核。
(三)规建办:负责统筹对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积极协调街道相关科室和区相关部门解决老旧住宅物业管理中对的难点问题。负责指导各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根据区相关政策规定,制定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计划,积极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负责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资金拨付和费用报销初审工作。负责统筹对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月考评和季考核工作。
(四)应急办:负责指导监督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履行在老旧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安全责任,积极指导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排除老旧住宅区域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破损、缺失等消防安全隐患,负责制定老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计划,及时补齐老旧小区缺失的消防设施设备。负责统筹老旧小区其他安全隐患排除工作。
(五)平安办:负责指导监督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履行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中的治安管理责任,及时协调处理在老旧小区发生的偷盗、涉黄赌毒等治安事件和“打砸抢”等涉黑涉恶事件。
(六)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协调辖区各企业加强与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的沟通合作,拓宽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开源”途径。
(七)民政办公室:负责对老旧小区内的低保、残疾、独居老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实施精准帮扶和救助;负责制定计划,完成对社区养老、社区食堂、社区医疗等配套资源的完善,有效提升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
(八)执法大队:负责协调处理老旧小区公共区域内乱搭乱建、占道经营、游摊游贩及违章建筑等问题。
(九)司法所:负责为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并充分发挥调节委员会作用,积极协助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协调解决物业矛盾问题。
(十)各社区:各社区党委履行对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的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物业联席会制度,邀请辖区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各物业服务企业、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25日前召开定期物业联系会,及时了解辖区物业管理运行情况。同时在辖区物业小区或老旧小区出现急难险重或影响较大的物业矛盾纠纷问题时及时召开专题物业联席会,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十一)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
1.清扫保洁。辖区公共场所(含院坝、公共绿化带)、房屋共用部位(含楼顶、楼道)的清扫保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包括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清运。
2.组织实施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主要包括:共用的给排水管、落水管、污水管、公共照明设施、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配电设备等。
3.组织实施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主要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楼道灯、避雷装置、沟渠、化粪池、停车场等。
4.街管绿地管理。主要包括:绿化带日常保洁、定期修枝塑性、病虫害防治、春(秋)季补栽、社区大树排危、抗旱保苗等。
6.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组织日常性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建筑垃圾、违法搭建、违规装修、违规设置广告店招等行为,并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7.辖区内数字城管案件处理。主要包括:按时处理辖区内清洁卫生数字按键和老旧物业区域内部件。
8.开展便民服务。为居民提供低价有偿便民服务,如换灯泡、通
下水道、电器维修等,具体服务内容由各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9.调处辖区物业管理矛盾和纠纷。 10.开展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经费保障
(一)街道拨付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经费。
结合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202X年1月-6月的运行情况和各社区老旧楼栋建筑面积、公共区域清扫作业面积及自管绿地面积等情况综合考虑,每月定额拨付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经费情况如下:
序号 合计 (二)物业服务费
各服务中心结合所管理区域实际,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住户不低于10元/月.户,商户不低于20元/月.户,有条件增设停车位的,停车管理费不低于50元/月.个。此项经费全部由中心支配使用,但需向住户、商户、车主提供加盖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财务印章的票据。
(三)理事会成员工作补贴及绩效考核补贴。
每月给予各物业服务中心理事会成员500元工作补贴和不超过500元的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分为500元、400元、300元、200元、
单位名称 物业管环卫作绿化管合计理经费(元) 业经费(元) 护经费(元) (元) 259142.00元
100元、50元、0元7个等次,具体标准按照《大坪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考核办法》执行(详见附件2)。相关经费从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中列支。
(四)考核奖励经费
街道每月对考核第1、2、3名的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对每季度评为五星、四星、三星的物业服务中心分别奖励8000元、4000元、2000元。具体考核奖励办法见《大坪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考核办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党建引领。全面实施老旧住宅“党建+物业”工作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当前社会治理难题的有力抓手,是为辖区居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的具体办法。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发挥引领和先锋模范作用,不讲价钱,真抓实干,确保老旧住宅“党建+物业”工作的落实落地。
(二)强化担当,压实工作责任。老旧住宅“党建+物业”工作就是要破除干部群众旧观念,树立新服务思维,建立新管理模式,全街干部职工要有大局意识、担当意识,敢于迎难而上,提升解决困难问题的能力,要保值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提升老旧住宅物业管理水平。
(三)坚守底线,遵守廉政纪律。为了更好地实现“扁平化”治理,将配套资源向社区下沉,充分发挥社区物业服务中心的自主权,各物业服务中心严格落实《大坪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定》(详见附件1),同时要结合实际细化相关管理规定,在选人用人、财务收支等方面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相关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自我要求。街道纪工委要加强对各社区及各物业服务中心的纪检监察力度,要及时发现、纠正、查办、处理廉政方面的问题,要严防违
反廉政纪律规定的事情发生。
之二:
为扎实推进街道老旧住宅区“党建+物业”管理工作有效落实,确实发挥党建力量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人大办主任为组长,分管城管工作副主任、分管党建工作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街道各科室及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党建+物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党建+物业”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督查检查等工作。下设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城市管理副主任为组长,规建办主任为副组长,规建办全体人员及各社区物业管理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物业服务中心“党建+物业”相关工作督办考核、资料收集等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中心按照“社区统揽、专业化运营”的模式,集中处理辖区物业管理区域内(老旧住宅区域)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加强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推广中山二路“党建+物业”管理模式,在社区党委领导下成立物业管理中心,由社区党委书记兼任物业服务中心理事长,形成社区党委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住委会)、物业服务中心“三方联动”服务模式;发挥楼栋党员作用,引导居民参与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二)提供清扫保洁服务。辖区公共场所(含院坝、公共绿化带)、房屋共用部位(含楼顶、楼道)的清扫保洁,垃圾的(含生活垃圾、大件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将餐厨垃圾转运至
指定接驳点。
(三)开展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主要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设施、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配电设备等。
(四)开展物业共用部分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主要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屋盖、屋面、公共门厅、走廊、过道、楼梯间、污水管、雨水管、楼道灯、避雷装置、沟渠、化粪池、停车场、路灯等。
(五)开展公用配套绿地管理。主要包括:绿化带日常保洁、定期修枝塑性、病虫害防治、春(秋)季补栽、社区大树排危、抗旱保苗等。
(六)协助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组织日常性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大件垃圾、建筑垃圾、违法搭建、违规装修、违规设置广告店招等行为,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七)开展便民服务。为居民提供低价格物业有偿服务,如换灯泡、通下水道、电器维修等,具体服务内容由各中心根据人员情况自行确定。
(八)征收居民管理费用,完善中心相关资料。按照不低于10元.月.户的标准,向居民收取服务费用。提倡开展阶梯式服务价格,提供不同的服务标准,供居民选择。完善中心运营的相关资料,做好“三公开”相关工作,每年定期接受中心年审。
(九)调处物业管理矛盾和纠纷。调解居民因物业管理引发的纠纷和矛盾,配合街道相关科室处理管理区域内的其他问题。
(十)开展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推进步骤
(一)前期宣传准备阶段(11月底之前)。召开动员部署会,
拟制工作方案、成立彭家花园、金银湾社区物业服务中心,完善组织架构,建立物业服务中心管理队伍;告知现物业管理单位,做好人员、物资及资料交接。
(二)推动工作交接(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社区组建管理团队,明确管理区域,做好交接准备;督促现有作业单位整理相关资料,做好人员、资料等工作交接,确保12月31日工作顺利交接。街道规建办协调相关科室拟制中心考核实施办法,对中心运营,经费拨付等方式进行明确。
(三)实施中心试运营(202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中心按照“中二路”模式实施中心运营,查找工作中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调整中心运行方式,确保中心运行符合各社区实际。3月25日前各中心将调整后的运营模式报街道规建办备案。
(四)固化中心运营模式(202X年4月1日以后)。按照调整后模式实施中心运行,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工作方法,确保老旧住宅管理标准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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