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条件 1、文明班级
(1)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班、团活动制度化。班、团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
(2)班集体凝聚力强,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全班同学积极上进、爱国爱校,对任何不利安定团结的言行能及时反映并批评制止;
(3)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迟到、早退、旷课现象少。全班大多数同学学习成绩优良;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本学年内无违法、违纪现象,无违纪处分学生;
(5)尊敬师长,自觉服从教育、管理。遵守公共道德,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班级所有宿舍的卫生情况良好。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6)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活动。 2、文明寝室
(1)寝室成员有坚定的政治信念,积极要求进步,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德育考核良好以上,其中优秀不少于20%;
(2)寝室成员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努力,成绩优良,无人因学习原因退学或学业警示;体育成绩合格;
(3)寝室成员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寝室内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无不文明行为,寝室成员无违纪处分;寝室长作用发挥好,相互之间团结友爱,关系融洽,凝聚力强;
(4)寝室日常量化考核和学校检查结果排名位居前列。 3、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院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团结同学,尊师爱校,德育考核成绩优秀;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学风严谨,成绩优良,学年学分绩点总和在班级前5名之内,所学课程无考试不及格;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科技文化创新活动,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定的要求,体育成绩良好。
4、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团结同学,尊师爱校,德育考核成绩优秀;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在各项工作和集体活动中积极组织,并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办事公道,有原则性,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同学中有威信,在自己负责的工作范围内做出一定成绩,所在集体有较强的凝聚力和荣誉感;
(3)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良,学年学分绩点总和在全班前15名之内,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前20名之内,所学课程无考试不及格;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规定的要求,体育成绩良好。 (5)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资格:班级班委、团支部委员以上,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社团管理中心副部长以上。
二、评选比例、评比程序
1、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每学年评选一次。
2、文明班级的评选比例为各学院班级总数的15%,由各学院按评比条件推荐。 3、文明寝室的评选比例为各学院宿舍总数的5%,由各学院按评比条件和宿舍管理中心的日常量化考核结果、并征求宿舍管理中心意见后推荐。
4、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为各学院学生总数的3%,由各学院在班级初评的基础上推荐。 5、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各学院符合参评资格的学生干部总数的5%,由各学院推荐;校团委、学生会、社团管理中心的学生干部单独评选,由校团委征得各学院同意后推荐,不占各学院名额。
6、各学院、团委于每年9月15日前将上一学年各类学生先进的推荐结果报学工部。学工部将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其中优秀学生干部要征求校团委的意见)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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