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周召开一次支队班子或班子扩大会。每半月召开一次环境监察系统中层干部会。每月召开一次环境监察全体会议。
每半月召开一次环境信访专题例会。 每月召开一次建设项目环境监察专题例会。 每月召开一次污染源监察和排污费稽查专题例会。 二、班子会每周周一中午召开,班子成员参加, 支队长主持会议,综合办主任列席会议并做记录。扩大会议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加人员,综合办负责组织。会议议题有:
1、班子成员提出分管业务单笔1万元以上开支的用途和预算,研究通过。
2、班子成员汇报上周重点工作和交办工作落实情况,提出需协调处理的事项,列出本周工作计划。
3、支队长点评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 4、研究人员调整,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等事项。 5、人员考评结果确定等其他需要研究的事项。
三、环境监察系统中层干部会议月末或月中周五上午召开,支队班子成员,中心主任,科室负责人参加。综合办组织筹备会议,副支队长主持会议,综合办负责人记录。会议议题有:
1、中心主任、部门负责人汇报交办工作完成情况,提出需协调解决的事项,改进工作建议。
2、研究、讨论和决策需协调解决事项。 3、工作计划、总结审定。
4、制度、程序和职责设定、修订的研究。
四、环境监察全体会议在月初的周一下午召开,全体监察系统职工参加,综合办组织筹备,支队副书记主持,综合办专人记录。主要议题:
1、总结上月工作,通报主要工作进展和交办台帐工作完成情况。
2、安排当月工作,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以台帐形式下达集中交办月份重点任务。
3、学习省市重点行政、业务文件,进行专业技能会议培训。 五、信访专题会议月末或月中周五上午召开。由信访科组织筹备, 市局信访分管局长、支队班子成员、主体网格责任人或信访工作负责人参加,分管领导主持会议。会议议题:
1、对上次会议交办案件处理情况进行集中汇报,点评,形成半月信访通报;
2、对部门提交的疑难案件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3、听取信访科对上个半月主要信访案件初步查处情况介绍,进行集中交办;
4、信访科每次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分发参会单位,编制《环保热线处理半月报》向市局班子成员报送。
六、建设项目环境监察专题会议月初周一下午召开。由运行监察科组织筹备,支队班子成员、主体网格责任人或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工作负责人参加,分管领导主持会议,运行监察科专人记录。会议议题:
1、研究审定运行监察科编制的当月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月报
情况。
2、听取部门对管辖建设项目违法行为调查情况的汇报,研究处理意见。
3、运行监察科提出当月新投建企业类别级别划分和排污量核定意见,报会议审议。
七、污染源监察和排污费稽查专题会议。月初周五中午召开。由排污申报和征费稽查科组织筹备,支队班子成员、运行监察科负责人和主体网格责任人参加,分管领导主持会议,排污申报和征费稽查科专人记录。会议议题:
1、排污申报和征费稽查科对上月排污费稽查和行业排放污染物情况调研结果进行通报,提出处理意见,报会议研究。
2、提出当月排污费稽查和行业排放情况调研工作安排。 3、排污申报和征费稽查科通报全市重点监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4、运行监察科通报全市重点监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监督性监测情况,提出违法排污行为处理意见,报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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