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辨识、评价、更新项目工地范围内的危险因素,确定重大危险因素。 2 范围
适用于项目工地范围内危险因素(指危险、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和更新的控制。 3 职责
3.1 总工程师负责批准项目工地重大危险因素清单和相关的控制方案。
3.2 安监科负责组织项目工地的危险因素辩识、评价、更新及控制方案的制定和监督。 3.3 各部门负责所辖范围的危险因素辩识、评价、更新,负责确定本部门重大危险因素,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因素控制方案的制定。 4 程序
4.1危险因素的辨识
采用直观经验法进行危险因素辨识,辩识时应考虑的事项: 三种状态:
正常状态:正常作业时的安全状态。如:设备可靠运行。 异常状态:非正常作业时的状态。如:设备故障。 紧急状态:发生火灾、爆炸、台风等紧急情况的状态。 三种时态:
过去:过去遗留且现在依然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问题。 现在:目前现场客观存在的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问题。
将来:根据生产和施工计划和现场实际,预测以后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问题。 四种类型:
人的不安全行为; 物的不安全状态; 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管理的失误。 4.2危险因素分为六类: 4.2.1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a) 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型缺陷、外露运动件、制动器缺陷、控制器缺陷、设备设施其它缺陷)。
b) 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他防护缺陷)。
c) 电危害(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 d) 噪音危害(机械性、电磁性噪音)。 e) 震动危害(机械性震动、电磁性震动)。 f) 电磁辐射(X射线、γ射线)。
g) 运动物危害(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 h) 明火。
i) 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高温气体、高温固体、高温液体)。 j) 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低温气体、低温固体、低温液体)。 k) 粉尘与气溶胶(不包括爆炸性、有毒性粉尘与气溶胶)。
l) 作业环境不良(基础下沉、安全过道缺陷、采光照明不良、通风不良、缺氧、空气质量不良、气温过高、气温过低)。
m) 信号缺陷(无信号设施、信号选用不当、信号位置不当、型号不清)。 n) 标志缺陷(无标志、不清楚、不规范、位置不当)。 o) 其他物理性危害和危害因素。
4.2.2 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a) 易燃、易爆性物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固体、粉尘与气溶胶)。 b) 自燃性物质。
c) 有毒物质(有毒气体、液体、固体、粉尘与气溶胶)。 d) 腐蚀性物质(腐蚀性气体、液体、固体)。 e) 其他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4.2.3 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a) 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 b) 传染性媒介物。 c) 致害动物。 d) 致害植物。
e) 其他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4.2.4 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a) 负荷超限(体力、听力、视力负荷超限)。 b) 健康状况异常。 c) 从事禁忌作业。
d) 心理异常(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 e) 辨识功能缺陷(感知延迟、辩识错误)。
f) 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4.2.5 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
a) 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 b) 操作失误(误操作、违章作业)。 c) 监护失误。 d) 其他错误。
e) 其他行为性危害和有害因素。
4.2.6 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以上括号内为举例内容,但不限于这些。 4.3 危险因素的评价
由于管理失控或行为失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从而导致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无法实现、或给公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是不可容许的风险,应视为公司重大危险因素。
公司采用定性评价(是非判断)和半定量评价(LEC法)相结合的方法,在实际操作中,两种同时使用或选其一种。 4.3.1是非判断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确定为重大危险因素: a) 违反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的行为。 b) 曾发生过事故,至今无有效控制措施的。
c)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没有有效控制措施的。 4.3.2 半定量危险性评价法:
D=L×E×C
式中:D-风险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D值≥120,可直接确定为重大危险因素。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表-1
分数值 10 6 3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完全可能预料 相当可能 可能,但不经常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可能性较小,完全意外 可能性很小,但可以设想 极不可能 1 0.5 0.2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程度(E)
表-2
分数值 10 6 3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程度 连续暴露 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每周一次暴露 分数值 2 1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程度 每月一次暴露 每年几次暴露 非常罕见的暴露 0.5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
表-3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大灾难, 许多人死亡 灾难, 数人死亡 非常严重, 一人死亡 经济损失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严重,重伤 经济损失 >2万元; ≤5万元 >2000元; ≤2万元 ≤2000元 100 >1000万元 >100万元; ≤1000万元 >5万元; ≤100万元 7 40 3 重大,致残 引人注目, 需要保护 15 1 注:经济损失指事故造成的机械设备财产损失。
危险等级划分(D)
表-4
危险等级 1 2 3 分数值 >320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极其危险,停止作业 危险等级 4 5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20-70 <2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160-32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4.4危险因素更新应考虑的因素 4.4.1 危险因素的控制情况; 4.4.2 各级安全检查情况; 4.4.3 事故及未遂事故情况; 4.4.4 违章记录情况; 4.4.5 审核情况;
4.4.6 生产和施工现场状况; 4.4.7 法律法规更新情况;
4.4.8 绩效检测情况。 4.5更新工作程序
4.5.1 开工前危险因素的辨识、评价
项目开始前,须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已发布的危险因素汇总表,各部门对本项目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首次的辨识、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危险因素辨识与评价表》和《重大危险因素清单》,工地安监科汇总,项目总工批准后,形成工地的《重大危险因素清单》,项目工地组织实施。
4.5.2 周期性危险因素的辨识、评价、更新
4.5.2.1 项目进行中,项目工地的各部门,须根据项目进度、生产和施工环境的变化,依照本部门的《危险因素辨识与评价表》和《重大危险因素清单》,在每年年初组织对本部门在管理或生产、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确认、补充,对新辨识出的重大危险因素报工地安全管理部门,工地安监科汇总,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后形成《重大危险因素清单》,项目工地组织实施。 4.5.2.2项目工地安监科将工地的《危险因素辨识与评价表》和《重大危险因素清单》报安全监察部备案。
4.5.2.3 安全监察部对各部门上报的《危险因素辨识与评价表》、《重大危险因素清单》进行汇总,并将《重大危险因素清单》审核后报总工程师批准,确定公司《重大危险因素清单》。
4.5.2.4 安全监察部将公司《重大危险因素清单》下发至各部门,并对各部门重大危险因素控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5.3 编制安全措施时,对危险因素的补充辨识、评价。
项目开工前,技术人员在编制作业指导文件时,须依据部门和专业最新发布的危险因素清单,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再对本项目在生产和施工中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辩识和评价,根据辩识和评价的结果编制作业指导文件。
4.5.4 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各部门及时组织更新。
a.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发生变更时; b.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 c. 相关方有合理抱怨;
d. 体系审核或其它活动过程中发现重大危险因素遗漏时; e. 管理评审要求时;
f. 公司组织活动有特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的。 4.6 危险因素的控制 4.6.1 运行控制
对评价出的危险因素,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安全管理程序、办法、操作规程的情况下,能够达
到消除或控制到可以接受程度的,原则上采用运行控制的方法进行控制。 4.6.2 目标及管理方案控制
对评价出的危险因素,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安全管理程序、办法、操作规程的情况下,不能达到消除或控制到可以接受程度的,需要制订新的办法、程序、或增加新的设施的,应采用制定目标及管理方案的方法进行控制。
4.6.2.1 在制定目标时,应尽量做到量化,具有可测量性。
4.6.2.2 在制定管理方案时,应明确职责、实施方法、实施的时间进度和期限、人力物力投入情况。
4.6.3 应急预案控制
对可预见的、有可能导致严重事故的重大危险因素,应采用应急预案进行控制。 4.6.4 实施过程中的记录执行《记录管理程序》。 5 记录表格
QESP-07《危险因素辨识与评价表》 QESP-08《重大危险因素清单》
ESP-06 危险因素辩识与评价表
编制部门: 区域: ( )工地[ ] 总部[ ] 版次:××××年×版 序号 危险因素分 类 可能导致可能发生 的事故 的职业病 是非判断法 危险性评价D=LEC L E C D 作业活动 危险因素 危险等级 审核: 编制: 时间:
QESP-07
年重大危险因素清单
编制部门: 区域: ( )工地[ ] 总部[ ] 版次:××××年×版 危险评价 方式 序作业活动 违反法律、法规 危险重大危险因素 控制方式 备注 号 或管理活动 及规范条款 定性D等级 评价 值 1 2 3 4 5 6 7 8 9 11 12 13 14 15 16 批准: 审核: 编制: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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