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编制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中的安全帽、安全服、安全鞋、绝缘护品、各类型呼吸器、护目镜、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安全管理的控制。
三、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全公司的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采购品种、数量,制作出采购统计表,包括普通防护用品、特殊防护用品;
(2)生产部供应室负责按照采购统计表,进行招标、检查生产企业资质、制定采购合同等;
(3)生产部备件库负责核对购买入库的防护用品数量、分类归放并做好护品防尘、防潮、入库出库台账,填写护品验收单据。
四、程序
1、劳动防护用品采购
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服、安全鞋等。要选择在辽宁省安监局办理了备案手续,取得了生产资质的防护产品企业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分包商自行购买,购买防护用品时,要求提供商提供以下证件:
(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及附件;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等。
所购买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严禁采购无证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否则,所购产品一律不得入库。所产生的后果由购买人承担
采购部门采购劳护用品时,不仅要求产品的防护性能可靠,能确保使用者的安全和健康,而且还要求产品适用性能好、方便、灵活。
2、防护用品的验收及保管
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
(1)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2)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盘点数量。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3)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受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4)认真做好出、入库台账,对防护用品的库存数量、名称、规格、型号等,盘点清晰。
(5)要提高护品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对备品库的防火、防盗、防洪、防尘等。
3、防护用品的使用
公司为了节省各种劳动用品的消费和降低成本,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劳动用品的使用特作如下规定:
(1)使用者必须按照上报规格领取护品,发现规格不合适,要向采购人员联系。
(2)使用者要认真学习护品的使用方法,积极参加安全环保部的安全教育,加强预防、减少事故的发生。
(3)要求公司各单位,班组长以上人员要定期贯彻加强,班组人员对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佩戴意识。
(4)特种防护用品无有关部门同意,不得私自带出厂外。例如:安全帽、呼吸器等,如有发现将对其做出经济处罚。
4、防护用品更换与报废
(1)劳动防护用品过期和报废,安全环保部以书面形式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指派专业人员共同进行报废认定。
(2)过期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销毁,禁止领用和重复使用、转让防护用品。
(3)销毁劳动防护用品时,应由安全环保部等相关单位制定出安全有效的措施,集中统一进行销毁。
(4)更换过期、损坏的劳动防护用品时需以旧换新,旧劳动防护用品需符合相关报废规定,出具安全环保部认定结果及主管领导签字。
(5)劳动防护用品由于损坏、过期、失去标识等原因不适用时,使用部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到相关部门进行更换。
(6)发现防护用品在保管储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上报到安全环保部。经验收确认后,进行报废处理。
5、本制度有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编写。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