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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人员季度提成及年度任务奖金制度

2020-02-27 来源:乌哈旅游
**公司销售人员提成及任务奖金发放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 销售人员,具体如下: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业务提成管理运作,特制订本制度, 公司的激励奖金主要分为两部分:提成及任务奖金。

提成以季度为周期发放,任务奖金年底发放。 二、季度提成发放办法 (一)、发放时间:

每季度最后一周,销售部门核算无误后,上报财务部发放。 (二)、发放标准

1、销售任务完成核定及提成发放以有效销售额为基础 有效任务额=销售价格-公关费 2、回款周期考核指标

为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呆坏账风险损失,回款周期和提成挂钩。 回款周期在发货之日起半年内的,提成比例按照提成金额100%结算; 半年至一年的,提成比例按照提成金额80%结算; 一年至一年半的,提成比例按照提成金额70%结算; 超过一年半尚未回款的,公司酌情考虑是否发放提成及标准。 3、质保金承担比例

公司承担比例:质保金总额50%

个人承担比例:业绩提成的50%,但不超过质保金总额的50%.

举例如:质保金总额为4万,公司承担2万,个人在提成为3万的情况下承担1。5万,在提成为10万的情况下承担2万。 4、提成计算公式

提成金额=有效任务额×提成系数×回款周期指标 5 、提成发放额度

季度提成A=有效任务额×提成系数×回款周期指标-质保金个人承担部分 季度提成B=已经收回的质保金个人承担部分

(三)、离职人员提成计算办法

1、对于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销售代表,公司将予以辞退并扣发全部个人提成.

2、销售人员因个人因素在提成发放时间之前离开公司的, 不给予提成。 3、因公司裁员离开公司的: 已回款的项目,按提成发放办法执行.

未收回款项的,与公司协商回款时限,在时限内到账的,按提成发放办法执行。 4、离职人员的质保金承担比例按照全额公司50%,个人50%计算,不设上限,按提成发放标准执行。 三、任务奖金发放办法 (一)、发放时间

每年2月底,销售部门核算无误后,上报财务部发放上年度任务奖金. (二)、发放标准

1、全年任务额完成率达到80%以上,同时全年回款额达到80%以上。 2、 计算公式

任务奖金=公司年度任务奖金额×(全年有效任务额/年度任务) (三)、在发放本期任务奖金前离职的员工,无论何种原因,不予发放.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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