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环保标准,全面运行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水资源环境,控制施工噪声、震动污染;保护城市生态、绿地和植被。
施工中污水排放、空气粉尘、废气、噪音震动等,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均达到国家、北京市环保技术标准。 1.1.2. 环境保护方针
环境保护方针: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文明施工、共益发展。为北京地铁创建一个优美、和谐的施工环境。 1.1.3. 环境保护体系
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施工企业应尽的义务。我单位将按照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创优管理体系框图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和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环境保护领导组,经理部配备专职环保工程师、施工队设兼职环保人员,按照国家、地方政
府、甲方的规定和要求,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保持当地居民正常的工作生活环境。详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框图”。
环境保护体系
施工队环境保护小组 施工队环境保护小组 施工队环境保护小组 施工队环境保护小组 施工队环境保护小组 各种环境保护措施 明确各级职责奖罚分法律体系 发挥党团及工会组织作用 用 法律保障 地方法规 思想保障 通过教育提高全员保护意识 组织保障 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小组 制度保障 经济保障 国家法律 环境保护制度 环境保护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框图
1.1.4. 环境保护组织措施
经理部定期检查,由主管施工的副经理或总工程师,组织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或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作业队定期检查,由队长组织安全质量环保检查工程师、技术主管工程师、领工员、工班长等参加,针对现场的具体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有关领导及部门汇报,便于及时处理解决。
每周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内容包括:施工概况;污染情况(污染种类、强度、环境影响等);污染防治措施的符合性、实施性和有效性分析;存在问题和拟采取的纠正措施;下步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如措施变更、污染事故的纠正处理等。在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对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编写事故或紧急状态分析报告,并根据分析报告制订减少和预防环境影响的措施,报送业主批准后组织实施。
同时,根据事故或紧急状态发生后,内、外部条件的变化,对有关的应急计划进行评审、修订。制订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程序,定期对直接参与施工期环境管理的人员进行环保专业知识培训,对各层次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环保知识培训,对关键岗位员工进行岗位操作规程、能力和环境知识的专门培训,新员工进场和员工转岗都要进行相关的环保培训和教育。
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周围实际环境状况作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阶段《施工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根据施工特点,制定噪声控制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和环保要求,制定预防扬尘和大气污染工作方案,工地排水和污水处理方案,泥浆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方案,城市生态控制措施,管线迁移和防护方案,具体的文物保护措施等。工作方案通过审核后实施。
安排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任务,包括方案、措施、设施、工艺、培训、监测、检查等,计算环境保护工作的工程量和工作量,并作出经费预算。
按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开工前的环境保护准备工作,对开工前必须完成的列出明细表、明确要求、逐项完成。
结合本工程特点,提交潜在事故或紧急状态项目,并制定相应的应急计划。接受监理、业主随时及定期进行的环保检查、监督,对检查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
书面报告监理和业主。 1.1.5. 环境保护措施
1.1.5.1. 噪音、震动、光污染控制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噪声、震动对环境的影响满足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要求,施工噪声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有关规定,施工震动对环境的影响满足《城市区域环境震动标准》(GB10070-88)的有关规定。
并在施工前,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环保方案和措施。了解周围单位居民工作生活情况,施工作业严格限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周围单位、居民产生影响的施工工序,均安排在白天或规定时间进行,发电机等高噪声作业,严格限定作业时间,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选用低噪声低、震动小的施工设备,采取消声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噪声。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按甲方的有关规定严格限定作业时间。震动大的机械设备采用减枕底座,降低震动。
施工运输车辆慢速行驶,不鸣喇叭。施工照明灯的悬挂高度和方向合理设置,晚间不进行露天电焊作业,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减少或避免光污染。所有施工机械都设置吸音设备,最大限度地降低施工噪声。
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
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厂房内或车间内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如遇有必须在施工现场制作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时,尽量采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的机械进行施工。
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如条件不允许设置封闭的机械棚时,要派专人与当地居民沟通协调,并在征得当地居民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定期发放意见征询单,并对反馈的意见进行及时处理。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1.1.5.2. 烟尘和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作业废气、烟尘排放处理,安装先进的柴油机和尾气净化装置,低噪音、低振动、低污染,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l2523-90)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l0070-88)标准,适合于地铁等城市轨道交通施工。K922型移动式接触焊机在发动机排气管处安装尾气净化装置,该装置采用附着有重金属催化剂的滤清器,可有效去除发动机排气中的烟尘、废气等有害物质,净化率可达80%以上,尾气排放符合排放标准。
为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除配备必需的防护用品外,在焊轨作业面设置移动式通风机,强化作业面空气流通,降低局部污染,创造一个良好的作业环境。
施工生产、生活区域裸露场地、运输道路,经常洒水除尘。装卸、运输、储存易产生粉尘、扬尘的材料时,采用专用车辆、采取覆盖措施;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面和过程,优化施工工艺,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措施。
采用达到欧2标准的机械设备,减少机械废气、排烟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并优先选用电动机械,尽量减少内燃机械对空气的污染。
生产、生活所用能源,以采用天然气和电为主,降低煤炭使用比重,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交通运输工具全部使用无铅汽油,加装尾气净化装置,控制尾气污染。
对生产、生活场地进行混凝土地面硬化和植被绿化,减少土地裸露;对道路、作业场地加强环卫清洁和洒水,垃圾、废弃物及时清运。所有生产、生活、办公垃圾和废物,集中处理。
1.1.5.3. 工地污水及垃圾处理措施
根据施工地区排水网的走向和过载能力,按照当地有关部门规定,选择合适的排口位置和排放方式。废水、污水按经过批准的方法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系统,悬浮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
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保证工地排水和废水处理设施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有效性,做到现场无积水、排水不堵塞、水质达标。
所有施工垃圾按照批准的方法运往批准的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按照城市规定每天集中,纳入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系统。
项目部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对地下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保证排水系统畅通无阻,遇到突发情况时,有关负责人应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应急预案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切实做好项目部生活区污水达标排放工作,项目部有关领导定期组织项目部全体员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落实北京市施工生活区污水达标排放标准及管理规定的工作。
项目部对下属施工队开展施工污水排放专项教育活动,要求各施工队管理人员尽职尽责,确实做到施工场地无乱排污水现象发生,摸清施工场地排水系统分布,严格遵守项目部管理规定,按要求排放施工污水,对发现有违规现象的坚决严肃处理,严格按照项目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1.1.5.4. 泥浆及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在工作场地内设置沉淀池,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泥浆进行沉淀过滤后排入市政管网。并制定泥浆和废渣的处理、处置方案,废泥浆和淤泥使用专门的车辆运输,防止遗洒、污染
路面。
生产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堆放,按当地政府环保部门要求处理。施工现场设垃圾站,专人负责清理,做到及时清扫、清运,不随意倾倒。施工弃土按设计或当地政府环保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弃,随弃土、随平整、碾压,同时做好防护,保证不因大风、下雨污染环境。
施工现场内无废弃混凝土和砂浆,运输道路和操作面落地料及时清用。并加强废旧、报废材料的回收管理,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入库。混凝土、砂浆倒运时采取防撒落措施。
施工完成后,所有临时设施、临时工程全部拆除,施工期间被破坏的植被,施工完成后种草植树给予恢复,防止水土流失,保持环保绿化。 1.1.5.5. 施工生态控制措施
对城市绿化,在施工范围内严格按照法规执行。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生产、办公设施布置在征地红线以内,尽量不破坏原有的植被,保护自然环境。
严格履行各类用地手续,按划定的施工场地组织施工,不乱占地、不多占地。
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公共设施,制定可靠的防止损坏和移位的实施措施,向全体施工人员交底。
施工场地采用硬式围挡,施工区的材料堆放、材料加工、出碴及出料口等场地均设置围挡封闭。施工现场以外的公用
场地禁止堆放材料、工具、建筑垃圾等。
施工中尽量不破坏原有设施和影响行车。工程竣工后搞好地面恢复,恢复原有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1.1.6. 居民来信、来访的处理措施
为了解决好环境污染、交通等扰民问题,切实保护和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立扰民环境污染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并以此为突破口,按照“服务为主、以民为先”的理念和“重在预防、防治结合,及时受理、归口办理”的原则,我方采取如下措施:
1).实行项目分类管理及告知承诺制度,切实把住污染控制关,成立以项目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开工前对沿线进行详细调查,把噪声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2).建立业户环保诚信自律与监管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强化事后监督和日常管理是建立防治扰民噪声污染长效工作机制的关键环节。
3).项目部开展共创共建活动,积极与沿线镇政府、村委会进行联系。
4).建立健全扰民噪声投诉统一受理、归口管理、限时办结制度,确保投诉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分类治理提高扰民投诉的办理效率和办理质量也是建立防治扰民噪声污染的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一环。
5).健全扰民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和难点案件联合执法制度,确保扰民难点问题得以根治,各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联动是推动难点问题解决的有效行式。
6).建立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经常化宣传机制,不断提高公民、法人和组织的自律、守法意识,搞好宣传和教育是建立防治扰民噪声污染长效工作机制的重要保证。
7).建立监管职责落实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投诉案件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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