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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光电: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7-01

2020-02-29 来源:乌哈旅游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1)029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

于2011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独立董事沈国权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杨鹰彪先生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缓解沿海生产要素日趋紧张的形势,保证水晶光电未来持续快速发展,会议同意公司出资1.5亿元在江西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子公司”),其中以现金出资5,000万元作为其注册资本,主要用于购买土地、厂房及宿舍建设等,其他以机器设备等投入。

江西子公司将从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购147.11亩土地(土地实际面积和范围以经规划批复后实际实施项目用地红线标定为准)和23000平方米厂房,目前主要用于承接母公司精密光电薄膜元器件产品部分产能转移和扩产。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1)030号)。

为保证江西子公司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办理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具体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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