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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1-04-06 来源:乌哈旅游


关于开展2012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学会[2012] 53号

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现代学校(幼儿园)联盟行动计划加盟学校、个人会员:

论文征集、评选是中国教育学会团结和发动广大会员,繁荣和发展群众性教育科研,综合反映和集中交流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手段和重大学术活动。多年来,学会开展的论文征集评选活动,为推进重点领域和学科、专业的教育科研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的参与度,全面反映学会群众性教育教学研究和实验的最新成果,学会决定启动2012年年度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精神为指导,加强教育理论、教育政策、教育实践研究,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理论体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规律,研究和回答教育改革发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论文坚持正确学术导向,保证科学性、创新性、实践性、推广性的统一。 二、征文重点内容

加强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倡导教育家办学、加强办学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加强当代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研究,探索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教

育教学模式;加强新课程改革研究,探索课改目标实现的校本推进策略和学科教学实现方式;加强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研究,建立有利于全面发展和多样化人才培养的机制;加强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研究,优化育人方式、提升办学效益;加强实验项目和地方改革实践研究,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加强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教育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探索教师培养培训体制、机制改革,建立教师终身学习制度;加强儿童、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研究,探索建立学生整体素质科学测量与诊断方法;以及教育信息化与教育现代化等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紧密相关的研究主题。 三、征文原则

征文应注重掌握以下原则:

1.重点突出。选题应围绕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针对当前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借鉴和推广价值。

2.富于创新。创新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倡导论文作者提出新见解、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法,以理论创新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3.论证科学。论文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充分、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依据,思想先进,观点明确,理论创新,论证严谨,表述准确。

4.面向实际。积极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科研风尚,论题应源于实践,立足现实,富有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四、征文形式

学术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实验报告、行动研究报告等。 五、征文对象

1.个人会员;

2.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及教辅人员,师范院校(系)教师、学生,教科研工作者、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教育相关行业从业人士。 六、征文要求与程序

1. 各单位在论文征集、初选过程中应做到公平、公开、公正,要对报送的论文进行查伪,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

2. 年度论文征集评选不接受已在国家级论文评选中获奖的论文;作为论文的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每位作者限报1篇。除第一作者,每篇文章的合作者原则上不超过2人。

3.各分支机构可推荐优秀论文15篇,各单位会员可推荐优秀论文30篇,各教改实验区可推荐优秀论文5篇,各现代学校(幼儿园)联盟行动计划加盟学校可推荐优秀论文2篇;学会个人会员可直接向中国教育学会秘书处报送论文1篇(报送论文时须附会员证复印件);除学会个人会员外,论文统一由中国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改实验区和现代学校(幼儿园)联盟行动计划加盟学校按限额推荐报送,报送时填写报送表格,并提供纸质论文2份和电子文本(报送表格和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不合规范报送的论文将作废处理,不予退回)。

4.本次论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年度论文评选由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改实验区和现代学校(幼儿园)联盟行动计划加盟学校初选。各单位应把年度论文评选作为繁荣群众性教育科研,展示区域科研成果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论文征集的宣传、动员与组织工作。要切实履行组织责任,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通过推选、初评等形式,切实保证报送论文的质量。

5. 论文报送时间:2012年8月25日至2012年10月30日。 七、论文评审

1.初审由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改实验区和现代学校(幼儿园)联盟行动计划加盟学校负责,二审和终审由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主任:钟秉林(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副主任:史宁中(学术委员会主任)。

2.学会年度论文评选设“中国教育学会2012年度优秀论文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学会对获得一、二等奖的作者给予奖励;对三等奖和组织奖获得者予以表彰(评审及奖励办法另行发布)。

3.年度论文评审结果将在学会网站上公示15天,公示无异议,将正式公布获奖名单。

4.学会将在《中国教育学刊》、学会分支机构主办的学术刊物及相关专业报刊杂志择优推荐刊发部分获奖论文(摘要),或结集出版优秀论文;对在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和宏观决策科学化方面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优秀论文,学会将推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参考。

5.关于2012年度学术论文征集与评选相关事项均以中国教育学会网站公告为准,如有疑问,可通过邮件、电话与学会秘书处直接联系。

学会网址:www.cse.edu.cn

论文报送邮箱:**************.cn(每份论文仅限发送一次,收到自动回复则已收到,请勿重复发送。)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B座16层1656室 邮政编码:100082 联 系 人:范 璐 相关信息: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详表:http://www.cse.edu.cn/edoas2/huiyuan/tsgflf.jsp

中国教育学会 201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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