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第1条 电气运行规程是在依据有关电力规程的基础上结合BQG公司的具体情况而编写的。在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电力部门的规程有冲突时,按国家电力部门规程执行,并及时加以修改。
第2条 本规程适用于BQG公司电气设备的操作运行,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一切人员应执行本规程。
所谓运行的电气设备,系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第3条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器设备:对地电压在1000V以下者。 第4条 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的内容,并经考试合格。 3、 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第5条 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三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重新进行电气工作。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进入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但不得单独进行工作。
对外单位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的有关情况和已采取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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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56BOC 淄博齐鲁比欧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运行规程 文件编BQG-PRD-410 号 审 刘华臣 核 起 徐鹏程 草 审 杨善春 批 版 次 1 部 门 修改日 期 公布日2007.04.20 期 共25页 运行部 修改版次 执行日期 0 2007.04.20 第6条 任何人员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
恢复作业;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汇报。
第7条 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的 “三三二五”制,其内容: 三图:系统模拟图、二次系统图、电缆走向图 三票: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 三定:定期检修、定期试验、定期清扫。
五规程:检修规程、运行规程、试验规程、安全作业规程、事故处理规程 五记录:检修记录、运行记录、试验记录、事故记录、设备缺陷记录
第一章 操作规程 第一节 值班人员的操作任务
第8条 高压设备的一切倒闸操作均应在电气工程师的监护下,由当班值班人员进行;重大操作,应在电气主管的监护下,由电气工程师和当班值班人员共同进行;在事故状态下,非当班人员也可配合进行操作,但必须在当班值班员或电气工程师的统一安排下进行。
第9条值班人员的操作任务有: 1、 设备正常停送电的操作。 2、 改变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
3、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测量表的切换操作。 4、 配合设备检修的停送电。
5、 配合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校验的停送电或切换操作。 6、 事故处理中的各项操作。
7、 装设和拆除站内的各种安全设施。
第二节 操作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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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56BOC 淄博齐鲁比欧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运行规程 文件编BQG-PRD-410 号 审 刘华臣 核 起 徐鹏程 草 审 杨善春 批 版 次 1 部 门 修改日 期 公布日2007.04.20 期 共25页 运行部 修改版次 执行日期 0 2007.04.20 一切操作必须由两人进行,其中电气工程师做监护。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一人进行操作:
1、 在简单回路上进行单项操作,并无发生问题的可能性。 2、 在事故处理时。
第10条 除事故处理及单项操作外,其余一切操作必须执行倒闸操作票制度。
第11条凡属齐鲁公司电调管辖设备的操作,必须按照齐鲁公司电调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执行,齐鲁公司电调许可设备的操作,必须经齐鲁公司电调值班调度员的同意。
第12条 各项操作,必须按联系制度联系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完毕后
应及时汇报。
第13条 送电前除按“运行规程”的规定检查有关设备外,必须检查施工中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拆除、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是否正确投入。
第14条 对于新增、改接或大修后的设备及线路等有并列的机会时,在初次送电运行前,必须检查有关记录,设备是否验收,相序是否核对等。
第15条 装有油开关的回路必须按下列顺序进行操作:
1、 送电时,首先合上电源侧隔离刀闸,再合负荷侧隔离刀闸,最后合上油开关。 2、 停电时,首先断开油开关,再拉开负荷侧刀闸,最后拉开电源侧刀闸.
第16条 严禁带负荷拉合隔离刀闸或断路器在合闸状态下推拉小车.对于储能合闸断路器,严禁储能后推拉小车。
第17条 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或产生疑问时,必须保持镇静,立即停止操作,向电气工程师或主管汇报处理后,再进行操作。
第三节 停送电的联系
第18条 齐鲁公司电调管辖设备和许可设备的停送电,由电气工程师在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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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56BOC 淄博齐鲁比欧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运行规程 文件编BQG-PRD-410 号 审 刘华臣 核 起 徐鹏程 草 审 杨善春 批 版 次 1 部 门 修改日 期 公布日2007.04.20 期 共25页 运行部 修改版次 执行日期 0 2007.04.20 天上午的10:00前向齐鲁公司电调提出停送电申请,涉及上级变电所的停送电工作,由工作负责人在前一天上午的10:00前向上级变电所提出申请。
第19条 停电作业的工作票办理结束手续后,应及时拆除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及时汇报。
第20条 生产设备停送电,必须办理设备停送电票后,方可进行停送电。
第四节 工作票的使用与管理
第21条 下列工作必须办理第一种工作票: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二次系统和照明灯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高压电力电缆需要停电的工作。
4、其它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第22条下列工作需要办理第二种工作票: 1、控制盘和低压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4、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5、高压电力电缆不需要停电的工作。
6、大于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第22条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
第23条 第一种工作票应由工作负责人提前办理,在计划工作前一工作日的9:00前预先送交变电所值班员。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变电所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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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56BOC 淄博齐鲁比欧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运行规程 文件编BQG-PRD-410 号 审 刘华臣 核 起 徐鹏程 草 审 杨善春 批 版 次 1 部 门 修改日 期 公布日2007.04.20 期 共25页 运行部 修改版次 执行日期 0 2007.04.20 员。
第二种工作票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变电所值班员。
第24条 值班员收到工作票后,应立即审查工作票的手续是否完备,核对运行方式,继电保护投入情况及负荷情况等,并与有关单位联系。根据工作票内容填写倒闸操作票。
第25条 工作票由当日值班员填写,值班员操作完毕,并按操作票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后,由操作监护人到现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周围带电设备和允许工作的活动范围。双方确认无误签字后,将工作票第一页交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方可组织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工作。
第26条 工作票的有效期为工作票中所填写的计划工作时间,工作提前结束应及时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如工作在工作票的有效期不能完成,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原有效期内办理延期手续。
第27条 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后撤离,由工作负责人在现场向值班人员交待设备情况,然后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并填写有关记录。
第28条 工作票第二页由值班人员收存,按月装订;工作票第一页由电气工程师存档备查。
第29条 填写工作票应使用适合复写用的笔,必须复写一式两份,字迹整齐清楚,不得涂改。
第30条 事故紧急抢修作业时,可不办理工作票,但必须经主管或电气工程师批准,必须装设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五节 操作顺序和操作票的使用
第31条 电气工程师根据操作预告,向操作人交待操作任务,由操作人根据预告令的内容,查对模拟系统图或接线图,参照典型操作票,逐项填写操作票。
第32条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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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56BOC 淄博齐鲁比欧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运行规程 文件编BQG-PRD-410 号 审 刘华臣 核 起 徐鹏程 草 审 杨善春 批 版 次 1 部 门 修改日 期 公布日2007.04.20 期 共25页 运行部 修改版次 执行日期 0 2007.04.20 1、 应拉合的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等],验电,装拆接地线,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2、 拉合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等]后检查设备的位置;
3、 进行停、送电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
4、 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 5、 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的接地刀闸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
第33条:填写操作票应使用钢笔,字迹整齐清楚。下列内容不得涂改: 1、 设备名称、编号、压板、插头; 2、 有关参数和终止号;
3、 操作动词如“拉开”、“合上”等。
第34条 操作人填好操作票经审查无误后,交由监护人对照模拟系统图或接线图进行审核,认为正确后,分别在操作票上签名。
第35条 在实际进行操作前必须进行模拟操作,监护人根据操作票中所列的项目、逐项发布操作口令,操作人听到口令并复诵后更改模拟系统图。
第36条 在操作过程中,监护人每发出一项操作口令,操作人必须复诵一遍,待监护人确认复诵无误发出“对”或“执行”的口令后,操作人立即操作。每操作完一项监护人应用红笔在操作票对应内容前画“√”做标记。
第37条 全部操作完毕后,操作任和监护人应在操作票上签名,并汇报操作,值班员及时填写操作记录,并在操作票最后项的下一空格内盖“已执行”章。
第38条 作废的操作票(包括填写错误和已填写而不再执行的操作票),应在每张操作票的操作任务栏内盖“作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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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56BOC 淄博齐鲁比欧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运行规程 文件编BQG-PRD-410 号 审 刘华臣 核 起 徐鹏程 草 审 杨善春 批 版 次 1 部 门 修改日 期 公布日2007.04.20 期 共25页 运行部 修改版次 执行日期 0 2007.04.20 第39条:倒闸操作中途不得换人,不得做与操作无关的事情。监护人应自始至终认真监护,不得离开现场或进行其它工作。
第40条:已使用的操作票(包括已执行和作废)必须按编号顺序按月进行装订,在装订后的封皮上统计合格率及存在的问题,操作票保存一年。
第二章 系统运行的操作
第一节 操作原则
第41条 倒闸操作前,监护人与操作人根据“先反应”操作法进行。 “先反应”操作法的基本内容:
1、确认操作位置; 2、确认操作目的; 3、确认设备状态; 4、确认操作程序; 5、确认自我保护。
第42条 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值班员为操作人,电气工程师为监护人,对于较为复杂、重要的操作,应有三人进行操作,值班员担任操作人,电气工程师、主管担任监护人。
第二节 操作制度
第43条 倒闸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
1、 操作过程中,监护人不许作其他无关的事情,按操作票顺序逐项进行操作,严禁跳项操作,更不许凭记忆发布操作命令。 2、 严格执行预演、复诵制度,准确记录操作时间。
3、 正常操作一般不在交接班时进行,进行操作时不允许交接班,待操作结束后,方可进行交接班工作。
第44条 下列操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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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3、 拉开或拆除全站(全厂)唯一的一组接地刀闸或接地线。 上述操作在完成后应做好记录,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
第45条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第三节变压器的操作
第46条 变压器送电时,应先合装有保护的电源侧开关,后合负荷侧开关,停电时相反。
第47条 变压器并列条件: 1、 接线组别相同; 2、 电压比相同; 3、 电路电压比相同。
上述2、3条不符时,必须经过计算证明无问题后方可操作。
第48条 倒换变压器时,应检查并入的变压器确已带上负荷,方能允许停下拟停的变压器。
第49条 站用变、PT停送电时,应防止由低压向高压反送电。
第50条 在一次方式改变及PT、CT、站用变、变压器停电时,现场值班人员应对本厂、站的保护和自动装置进行正确切换,防止保护和自动装置拒动、误动及二次失去电压。
第四节 母线操作
第51条 备用母线或检修后的母线充电时,必须检查该母线确无问题,方能充电。
第五节 线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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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56BOC 淄博齐鲁比欧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运行规程 文件编BQG-PRD-410 号 审 刘华臣 核 起 徐鹏程 草 审 杨善春 批 版 次 1 部 门 修改日 期 公布日2007.04.20 期 共25页 运行部 修改版次 执行日期 0 2007.04.20 第52条 线路停电工作,必须将所有可能送电的开关、线路侧刀闸及母线侧刀闸全部拉开,并在规定的地点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挂好标示牌后,方可通知线路可以工作。
第53条 线路送电,必须先拆除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及标示牌,然后依次合上电源侧刀闸、线路刀闸,最后合开关送电。
第54条 两侧都有电源的线路停电操作,必须先停电源容量小一侧的开关、刀闸,后停电源容量大的开关、刀闸,送电与此相反。
第55条 并列运行线路停送电操作时,现场值班人员必须检查另外线路确已带上负荷后,再拉开拟停电的线路。
第56条 双回路中有一条线路停电时,应先考虑其运行线路的送电能力及继电保护允许电流。
第六节 开关及刀闸的操作
第57条 隔离开关(隔离刀闸)因其没有专门的灭弧装置,不能用来切断负荷电流和短路电流。使用时应与断路器配合,只有在断路器断开后才可进行操作。它的主要作用是配合断路器接通和断开电源,改变设备的运行状态,以及将需要检修的电气设备与带电的电网实现可靠地隔离。
第58条 使用隔离刀闸,可以进行下列操作:
1. 拉合电压互感器。
2. 系统无雷电时,拉合避雷器。 3. 拉合变压器中性点接地刀闸。 4. 拉合开关合闸后状态的旁路电流。
5. 拉合母线和直接连接在母线设备上的电容电流。 6. 拉合10KV及以下不超过70A的环路电流。
第59条 禁止用刀闸进行下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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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用刀闸向320KVA及容量的变压器充电或停电。 4、用刀闸切除故障点。
第七节解合环操作
第60条 在解合环操作前后,必须考虑到环路内所有开关设备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使用情况,潮流变化是否能引起设备过负荷或过流跳闸,以及局部电压的变化,系统稳定等因素。
第61条 变电所6KV母线及400V母线合解环前,报请需上一级变电所6KV母线环路后,方可合解环。
第62条 合环运行的时间尽量短。
第63条 解合环操作过程中,应切实了解电流、电压变化,以判断开关是否确已合上或断开。
第64条 双电源进线、母线分段开关之间解合环操作时,现场值班人员必须检查环路确已带上负荷后,再进行操作。
第八节 接地线及标示牌的管理
第65条 装设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应接触良好,连接应可靠。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感应电触电。
第66条 严禁工作人员擅自移动或拆除接地线。
第67条 每组接地线均应编号,并存放在固定地点。存放位置亦应编号,接地线号码与存放位置号码应一致。
第68条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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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条 在室内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两旁及对面运行设备间隔的遮拦(围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的遮拦(围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第70条 小面积停电检修工作时,遮拦(围栏)应包含停电设备,留有出入口,并设有“在此工作!”标示牌,在遮拦(围栏)上面向里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大面积停电检修工作时,遮拦(围栏)应包含带电设备,不得留有出入口,,在遮拦(围栏)上面向外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室内二次设备上的工作,应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并在检修屏(盘)两侧及前后屏(盘)悬挂红布幔。红布幔应有“运行”标志。
第71条 对一侧带电、另一侧不带电的设备,应视为带电设备,装设红布幔。
第三章 事故处理
第一节事故处理通则
第72条 事故处理的基本通则
1、 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的威胁。 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对用户的供电。 3、 尽快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送电。 4、 改变运行方式,恢复正常运行。
第73条 处理事故时,不论主管或电气工程师是否在场,值班人员对事故处理的正确与迅速负完全责任。
第74条 变电所值班人员,在发生6KV及以上电气事故及异常后,必须及时向齐鲁公司电调值班员汇报,并按现场规定进行检查,做好操作准备。向齐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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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掉闸设备、掉闸时间、停电范围、事故象征、事故原因。 2、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 3、 事故后的电压、电流、设备过载情况。 4、 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情况。
第75条 为防止事故扩大,发生下列情况时可先进行操作后汇报。 1、 对人身及设备安全有威胁时,根据现场规程采取必要的甚至停电的措施。 2、 电压互感器故障或其保险熔断,将可能误动作的保护和自动装置停用。 3、 本站母线本身故障,无压后,拉开母线全部可能来电的开关。
第 76条 一切事故处理可不填写操作票,但应做好简要记录,善后操作应填写操作票。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整理出详细的事故处理记录。
第77条 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以交班人员为主进行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待事故处理该一段落时,再进行交接班。
第78条 重大系统事故,要召开事故分析会,电气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讨论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
第二节线路的事故处理
第79条 进线线路事故跳闸,由齐鲁石化热电厂东变电站通知巡查原因。若需线路抢修,必须向齐鲁公司电调提出停电申请,将巡线和抢修情况及时汇报齐鲁电调。
第80条 6KV及以上电缆线路,原则上不允许过负荷,对处理事故时出现的过负荷,应立即在受电区内限电或拉路。
第81条 线路主保护动作跳闸后,严禁原因不明盲目送电。
第82条 线路事故跳闸后,线路检查人员与值班人员及齐鲁公司电调共同制定送电方案。对电缆线路事故跳闸后进行遥测绝缘时,必须分别从电源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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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变压器事故处理
第83条 变压器运行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立即停止运行: 1、 变压器内部响声很大,并伴有不均匀的爆炸声。 2、 在正常冷却条件下,变压器温度不断上升至极限值。 3、 漏油严重,导致油位急骤下降低于油位指示极限以下; 4、 油枕喷油或防爆管、压力释放阀喷油; 5、 套管有严重的破损和放电; 6、 变压器着火。
第84条 变压器跳闸,经判明确系过负荷、外部短路或保护装置二次回路故障,人员误碰等原因,可对变压器不经外部检查,立即强送一次。送电后检查变压器的运行情况。
第85条 变压器如系主保护(瓦斯、速断、反时限过流)动作,必须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可送电。
第86条 变压器正常运行和事故时允许的过负荷,应按现场规程规定执行。
第三节 母线事故处理
第87条 单母线结线的母线事故,待母线故障点消除后,恢复母线送电。
第四节 全站停电事故处理
第88条 事故时各电压级母线均无电压,且本站开关都未掉闸,称为全站断电故障。
第89条 变电站全站断电时,值班人员无需和齐鲁公司值班调度员联系,将各电源之间可能联系的开关拉开,停用母线分段开关BZT,每条母线各保留一个电源。操作后,立即汇报齐鲁公司电调,根据齐鲁公司电调命令恢复全站供电。
第90条 当判断为越级跳闸引起全站断电时,在拉开故障线路开关及刀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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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条 全站恢复供电并转正常运行方式后,值班人员应立即赶至空分、四循等低压配电室,恢复其正常运行方式,保证及时供电。
第五节电压的调整及异常处理
第92条 为保证公司用电电压的质量,变电所值班人员应对6KV母线电压进行监视控制。
第93条 变压器分接头的调整原则:
1、当母线电压将要超过上限时,应调整变压器分接头使其电压降低,分接头调到最高点电压仍高时,汇报电调解除补偿电容器。
2、当母线电压将要低于下限时,汇报齐鲁公司电调先投入补偿电容器组,还不满足时,再调整变压器分接头使其电压升高。
3、变压器运行电压一般不应高于运行分接头额定电压的10%。
第94条 6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 第95条 改变运行方式时的电压调整:
1、改变运行方式前后应注意电压的变化,必要时进行调整。
2、因变电站使用的是无载调压变压器,因此运行方式改变前后电压的调整由齐鲁公司热电厂东变进行调整。
第96条 当6KV母线的电压低于规定值的90%时,及时汇报齐鲁公司电调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系统的运行方式
第97条 公司变电所(23BS)采用双回路供电,6KVI、II段进线分别来自齐鲁公司热电厂东变的9305、9306开关。
1、 正常运行时,6KVI段进线带I段母线运行, 6KVII段进线带II段
母线运行, 6KV分段6230开关热备用,BZT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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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6230开关投入运行。将不用回路的进线开关小车拉至试验位置。 3、 空分400VI、II段进线分别来自空分1#、2#变压器,正常运行时,
400VI、II段母线分列运行,分段开关热备用,BZT投入。 4、 四循400VI、II段进线分别来自四循1#、2#变压器,正常运行时,
400VI、II段母线分列运行,分段开关冷备用。
5、 原水400VI、II段进线分别来自四循I、II段母线,正常运行时,400VI、
II段母线分列运行,分段开关冷备用。
6、UPS为空分主控室提供电源,23BS的事故照明电源出自直流屏。 第98条 23BS 停送电注意事项:
1、6231、6232、6230三个开关的停送电操作要按照齐鲁公司电调的命令执行。
2、半站或全站停电操作时,按照先停电容器,然后停线路、变压器、进线开关,最后停PT的操作循序进行,送电时按照相反的循序进行操作。
3、当四循1#变压器停电,需要合四循400VI、II段母联开关时,首先
要检查确认P-7C水泵电机在停运状态,才能合分段3810开关。
第五章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
第99条 电力设备不允许无保护运行,对保护装置的检查、试验应配合一次设备停电进行。保护装置的日常巡检由值班人员进行,停用或投入由主管、电气工程师或齐鲁公司电力调度下令,值班人员执行,日常维护由电气工程师负责。
第100条 与齐鲁公司电力调度管辖一次设备相对应的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归公司电调管辖,对应二次计量表计为齐鲁电调许可设备。
第101条 齐鲁公司电力调度管辖的保护装置的投入、停用,按照齐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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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56BOC 淄博齐鲁比欧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运行规程 文件编BQG-PRD-410 号 审 刘华臣 核 起 徐鹏程 草 审 杨善春 批 版 次 1 部 门 修改日 期 公布日2007.04.20 期 共25页 运行部 修改版次 执行日期 0 2007.04.20 电调的命令执行。
第102条 保护装置整定值的更改和新投入的继电保护装置,按照“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执行,定值更改完毕,与现场值班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103条 一次设备停电检修后,变电所值班人员可自行停用该设备的保护装置。一次设备检修结束送电前,值班人员要自行投入该设备的保护装置,保护压板的位置必须与设备停电检修前相符。
第104条 带有交流电压回路的保护装置(高频、低电压保护、无压自投、相互闭锁的电流电压保护等)运行中不允许失去电压,当PT停电、电压回路故障或有可能失去电压时,值班人员应将此类保护停用或采取相应措施,并做好记录。
第105条 正常情况下,变电所的电压互感器和线路侧电压互感器不允许退出运行;必须退出运行时应充分考虑到对保护装置的影响,并征得主管或电气工程师的同意并采取防范措施。
第106条 当系统发生故障时,值班人员应记录好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并经工程师复核无误后方可将信号复归,做好记录并汇报齐鲁公司电调。如果判断保护不正确动作则不应复归信号。
第107条 保护装置动作开关掉闸,值班人员试送前应先检查开关和保护装置无异常后,方可送电。同时做好记录并汇报。
第108条 保护装置出现异常并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时,值班人员须先停用保护装置,然后汇报。
第109条 投入保护装置的顺序为先投入直流电源,后投入出口压板;退出保护的顺序为先退出出口压板,后退出直流电源。
第110条 对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电气工程师要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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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56BOC 淄博齐鲁比欧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运行规程 文件编BQG-PRD-410 号 审 刘华臣 核 起 徐鹏程 草 审 杨善春 批 版 次 1 部 门 修改日 期 公布日2007.04.20 期 共25页 运行部 修改版次 执行日期 0 2007.04.20 行事故调查和检验,找出原因,做出评价,制定反事故措施,并据此写出事故报告,及时报有关部门。
第111条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状态(BZT): 在下列情况下,停用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 1、 主供电源或备用电源停电 2、 被投开关合闸
3、 有关PT停电、二次回路不能切换。
第112条 当系统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400V系统的保护装置定值进行校核工作,将400V系统进线开关的失压脱扣器拆除,确保系统闪变时,低压系统快速恢复。
第六章 电力电缆的运行及管理
第113条 电气人员负责所管辖设备的所有高、低压电力电缆线路的防护和运行、维护、检修管理。
第114条电力电缆线路的防护区
1、直埋电缆的边缘(包括中间接头的弧度区)向外延伸各1米,电缆沟沟边向外延伸各0.1米所形成能反映实际电缆走向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2、电缆桥架本体(含电缆、槽盒、钢结构及人行走道)的平行区域和桥架支柱基础(含接地装置)部分。
第115条电力电缆线路的防护设施有 1、 电缆隧道
2、 电缆沟及其盖板,盖在电缆上的砖、砂、土 3、 电缆保护管
4、 电力电缆线路的标志桩、标志牌、警告牌 5、 电缆桥架、电缆槽盒、盖板及接地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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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56BOC 淄博齐鲁比欧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运行规程 文件编BQG-PRD-410 号 审 刘华臣 核 起 徐鹏程 草 审 杨善春 批 版 次 1 部 门 修改日 期 公布日2007.04.20 期 共25页 运行部 修改版次 执行日期 0 2007.04.20 第116条 电缆隧道和电缆沟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电缆隧道还应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电缆桥架敷设的电缆应避免太阳直接照射,桥架盖板要齐全、盖好并固定,电缆桥架接地装置完好。所有电力线路金属结构物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
第117条 直埋电缆线路防护区内,严禁倾倒酸、碱及油类等腐蚀物质,不准堆放瓦砾、余土、垃圾、建筑材料、笨重物件以及可能影响供电安全的其它物品。
第118条 室内、电缆沟、隧道内及竖井内的电缆应剥除麻护层,室内电缆表面无积尘,排列整齐,标志牌齐全,直埋电缆有明显的方位标志或牢固的标桩。
第119条 对所管辖范围内电力线路防护区及防护设施,要进行定期巡视。巡视周期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必要时应增加巡检次数。
巡视内容:直埋电缆,标志桩、牌是否完好,是否动土开挖、重物堆放;电缆沟,沟内是否积水、有无化工气体、有否化工废液排放;电缆桥架、桥架盖板、桥架接地;有否蒸汽泄露、物料泄露影响电缆运行;使用红外线测温仪检测电缆中间头、外护套修补处、终端头温度,测多根并列电缆外皮温度。
应将巡视结果记入电缆巡视记录本内,并根据巡视结果采取对策消除缺陷。 第120条 电缆发生故障,应先与电力系统完全隔离,再进行鉴定故障性质的试验,测寻故障点,并根据故障性质定出故障点的确切位置,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故障修复,并分析故障原因,采取防止措施。
第121条 施工单位在电力电缆防护区内进行开挖、打桩、敷设地下管道等,必须事先向电气工程师办理动土申请和许可手续。
第122条 在电缆防护区动土施工期间,对外露的电力电缆,动土监护人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设置简易围栏,并挂有“正在施工”、“高压危险”等警告牌和必要的信号设施,防止车辆、行人闯入损伤电缆,造成设备或人身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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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56BOC 淄博齐鲁比欧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运行规程 文件编BQG-PRD-410 号 审 刘华臣 核 起 徐鹏程 草 审 杨善春 批 版 次 1 部 门 修改日 期 公布日2007.04.20 期 共25页 运行部 修改版次 执行日期 0 2007.04.20 第123条 电缆应每隔1-2年进行小修,根据敷设环境、试验记录和故障情况进行大修,根据需要进行临时检修,检修方法、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高压电缆每2年进行1次预防性试验,对于重要的电缆1年进行一次试验,正常运行的电缆,一般不作预防性试验。
停电的电缆,应根据停电时间的具体情况进行绝缘电阻的测量及试验。
第七章 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第124条对电气设备的巡视期限,一般有如下规定 1、每4小时对6KV高压室内设备进行巡检,按时记录。 2、每天1次对变压器、低压室内设备进行巡检,按时记录。 3、每天对蓄电池进行检查。
4、在雷雨、暴风雨、雨夹雪及浓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对室外装置进行白天或夜间的特殊巡视。
第125条 巡视电气设备时,人体与带电导体间的距离应大于安全距离。不同电压下的最小安全距离规定是10KV及以下高压为0.7米。
第126条 常用的巡视检查方法有:
1、 目测法 值班人员用肉眼对运行设备可见部位的外观变化进行观察来发现设备的异常现象,如变色、变形、位移、破裂、松动、打火冒烟、渗漏油、断股断线、闪络痕迹、异物打挂、腐蚀污秽等都能通过目测法检查出来。 2、 耳听法 当设备出现故障,会夹着杂音,甚至会有噼啪的放电声,通过正常时和异常时的音律、音量的变化来判断设备故障的发生。
3、 鼻嗅法 电气设备的绝缘材料一旦过热会使周围的空气产生一种气味,当正常巡视时嗅到这种气味,应仔细寻查观察,发现过热的设备与部位,直至查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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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56BOC 淄博齐鲁比欧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运行规程 文件编BQG-PRD-410 号 审 刘华臣 核 起 徐鹏程 草 审 杨善春 批 版 次 1 部 门 修改日 期 公布日2007.04.20 期 共25页 运行部 修改版次 执行日期 0 2007.04.20 4、 手触法 对带电的高压设备,禁止用手触法测试,对不带电且外壳可靠接地的设备,检查其温度或温升时需要用手触检查。 第127条 变压器的一般巡视检查内容
1、变压器的电流、电压在额定值范围内,三相应尽量一致。
2、检查变压器油枕及充油管内油位、油色是否正常,有无渗漏油现象。 3、检查变压器上层油温。一般油浸自冷变压器上层油温应在85℃以下。强油风冷和强油水冷变压器应在75℃以下,还要监视变压器的温升不能超过规定值。 4、接线端子有无虚接、松动或过热现象,外壳接地是否良好。 5、检查变压器瓷套管是否清洁,有无裂纹和损伤及放电痕迹或现象。 6、检查变压器的运行声音是否正常。
7、检查呼吸器是否畅通,呼吸器中的吸湿剂(硅胶)是否吸潮达到饱和状态。 8、检查瓦斯继电器内是否充满油,无气体存在,是否渗漏油。 9、检查防爆管的防爆隔膜是否完整无破损。 10、变压器的门、窗、百叶窗是否完好。
第128条 变压器的特殊巡视检查内容:
1、 当系统发生短路故障或变压器故障跳闸后,应立即检查变压器有无位移、变形、断脱、爆裂、焦味、闪络、喷油等现象; 2、 雷雨后,应检查套管有否放电闪络情况;
3、 大风时,应检查引线有否松动、摆动是否过大,有否打挂杂物; 4、 雾天、毛毛雨,应检查套管、瓷瓶有无电晕和放电痕迹;
5、 气温骤冷或骤热,应检查变压器的油温和油位是否正常,高温天气时,要特别加强变压器的通风。
6、 过负荷运行时,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7、 新投用或大修后投运几小时时应检查散热情况,气体继电器动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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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56BOC 淄博齐鲁比欧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运行规程 文件编BQG-PRD-410 号 审 刘华臣 核 起 徐鹏程 草 审 杨善春 批 版 次 1 部 门 修改日 期 公布日2007.04.20 期 共25页 运行部 修改版次 执行日期 0 2007.04.20 第129条 高压配电装置巡视的内容: 1、 电压、电流指示正常,三相近似平衡。
2、 分合闸指示的标志应清楚,指示位置应正确,且与指示灯的指示相一致。 3、 配电室的门窗完整且开闭灵活,屋顶无漏雨现象,屋墙无渗水、潮湿、显碱现象,电缆沟盖板齐全。
4、 油开关油面位置应合格,油色正常,无渗漏油现象。
5、 所有绝缘部分(包括瓷绝缘子、瓷套管等)应无掉瓷、破碎、裂纹及闪络放电痕迹和严重的电晕现象。
6、 各部位的连接点应无腐蚀剂过热现象,监视温度的示蜡片或变色漆应无熔化或变色现象。
7、 系统及设备应无异常声响或振动;接线良好无松动,无掉牌报警现象。 第130条 电容器巡视的内容:
1、 套管和支持瓷瓶应清洁、无破损、无放电痕迹。 2、 电容器外壳不变形,无渗漏油。 3、 各连接部位接触良好,无发热现象。
4、 检查电容器单台保护熔断器应完好,无熔断。 5、 电容器内部无异常放电声。
6、 检查电容器是否在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下运行,如运行电压超过额定电压10%,运行电流超过额定电流的30%,应将电容器退出运行。 第131条 直流系统巡视的内容:
1、 直流母线电压的检查,单节电池电压的检查。
2、 直流盘各装置的检查,检查高频充电器运行指示正常、检查直流盘表计、信号灯具完好,闪光装置良好,各操作把手无卡阻、刀闸触头接触良好。 3、 直流系统的绝缘检查,检查直流系统正负极对地指示是否为±11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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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流、电压是否正常,三相负荷是否平衡,三相电压是否平衡。
2、 各部位连接点(包括母线连接点)有无过热、螺母有无松动或脱落、发黑现象;电气设备各部位有无异常或异味、焦糊味;电气元器件表面是否整洁完整,接地连接是否正常。
3、 绝缘子有无损伤、有无放电痕迹,母线固定卡子有无松脱。
4、 配电室的门窗是否完整,通风和环境温度、湿度是否满足电气设备的要求;下雨时,屋顶是否渗漏雨水或是否有渗漏的痕迹。 5、 室内照明是否正常,备品备件是否满足运行维修的需要。
6、 空气开关过流脱扣器整定值、热元件配置,与负荷是否匹配,能否满足保护的要求;空气开关、接触器的线圈吸合是否正常,有无过大噪声或线圈过热。 7、 设备发生事故后,重点检查熔断器及保护装置动作情况,以及事故范围内的设备有无烧伤或损坏情况,有无其它异常情况。 第133条 电动机巡视的内容:
1、 运行中的电动机电流是否超过允许值,是否与实际负荷相对应,是否存在突变,电压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是否缺相。
2、 电动机各部分的温度是否超过允许值,轴承是否过热,有无异常声音。 3、 电动机的运行声音和振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气味、焦糊味及打火等异常现象。
4、 电机的接线、接地线的连接是否松动,有无过热或打火现象。
5、 电机的风扇、风扇罩等外壳是否完好,接地螺丝是否松动,基础是否完好。 6、 电机的控制、保护设备是否完好,工作是否正常。
第134条UPS巡视的内容; 1、 UPS的电流、电压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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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条 变频器巡视的内容:
1、 面板上各种指示灯指示正确,无报警指示。 2、 电流、温度正常。
3、 检查变频器内部是否有积尘。
4、 检查环境温度及空调设备的运转情况。
附件:电器设备的温升规定 一、电动机
1、电动机允许的温升 各部分实际上可测量的允许温度与周围冷却介质温度为40℃时之差。
2、标准的工作温度:对于A级、E级和B级绝缘,此温度为75℃,对于F级和H级为115℃,此温度主要是电动机的工作温度所决定而非绝缘材料的性质所决定。
电动机轴承:滑动轴承最高温度80℃温升40℃;滚动轴承最高温度75℃温升55℃;
二、低压电器温升
在环境温度为40℃时绝缘线圈及包有绝缘材料的金属导体的允许温升如下表:
绝缘材料耐线圈在空气中允许温度(℃) 热等级 长期工作制 线圈在油中允许温短期、间断及短时工作制 升(℃)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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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额定电压在6000伏及以下的铜芯或铝芯橡皮绝缘电力电缆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不应超过+65℃。
2、、额定电压在35千伏及以下的铜芯或铝芯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长期允许工作温度不应超过下列温度:
1、3千伏以下 +80℃。 2、6千伏 +65℃ 3、10千伏 +60℃ 四、高压电器的温升
电器各部分名称 最大允许发热温度℃ 在环境温度40℃时允许温升 空气中 不与绝缘材料接触的载流和不载流的金属部分 1、经常受机械作用 铜 铜镀银 铝 钢铸铁及其它 2、不经常受机械作用 铜和铜镀银 铝 与绝缘材料接触的载流和不载流的金属部分 110 120 100 110 145 135 90 90 90 90 90 90 70 80 60 70 105 95 50 50 50 50 50 50 油中 空气中 油中 80 95 105 130 155 60 60 60 48
49456BOC 淄博齐鲁比欧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运行规程 文件编BQG-PRD-410 号 审 刘华臣 核 起 徐鹏程 草 审 杨善春 批 版 次 1 部 门 修改日 期 公布日2007.04.20 期 85 100 100 110 80 90 105 120 75 105 120 75 90 90 90 80 90 85 90 90 90 80 90 90 80 40 50 65 80 35 65 80 35 共25页 运行部 修改版次 执行日期 0 2007.04.20 及由绝缘材料制成的零件 当绝缘材料的等级 Y A E B(F) H和C 最上层变压器油 1、 作为灭弧介质 2、 只作为绝缘介质 接触连接 1、用螺栓、螺纹、铆钉或其它保证紧固连接方法压紧的铜、铝等连接片 铜或铝无镀层 铜或铝镀锡 铜镀银 铜镀银厚度大于50微米或镶银片 2、用弹簧压紧的铜或铜合金制成连接片 铜或铝无镀层 铜镀银 铜镀银厚度大于50微米或镶银片 铜编制线软连接 45 60 70 70 50 50 50 40 50 45 50 50 50 40 50 5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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