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
1.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人员
对应法条:《公司法》第40条规定,股 对应法条:《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记忆口诀】:十姨雇三栋舰
十姨雇:即十一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三栋:即三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舰:即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
2.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职权
对应法条:《公司法》第54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记忆口诀】:他临危损财 他:其他职权
临: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危:即违,监督董事经理执行职务违反法律、法规、章程的行为
损:监督董事经理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财:检查公司财务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记忆口诀】:迫公最无能销债
迫:即破,担任破产企业董事经理厂长并对此负个人责任 公:国家公务员
最无:即罪五,犯罪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能: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销:担任被吊销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此负个人责任
债: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附——有关犯罪种类:全(权)径直(经秩)挪污秽(贿)站(占) 4.高级职员的禁止行为
对应法条:《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记忆口诀】:竟挪出宝戒
竟:即竞,竞业禁止挪:挪用资金出:即储,不得私自储存公司资产
宝:即保,不得为个人债务担保戒:即借,不得借贷公司资金 股份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对应法条:《公司法》第101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记忆口诀】:窥见十分动人
窥:即亏,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见:监事会提议
十分:持有股份百分之十以上股东请求 动:即董,董事会认为必要
人: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或章程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
二、证券法 1.发行债券的条件
对应法条:《证券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记忆口诀】:他似是知悉净额率政策 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似是:即四是,累计债券不超过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
知悉:即支息,近三年平均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
净额:股份公司净额不低于三千万,有限公司不低于六千万
率:不得高于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水平 政策:资金投向符合产业政策 2.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对应法条:《证券法》第57条规定,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记忆口诀】:企鹅跳
企:即期,债券发行期限为一年以上 鹅:即额,实际发行数额不少于五千万元
跳:即条,仍然符合发行条件 3.暂停公司债券上市情形
对应法条:《证券法》第60条规定,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一)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二)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三)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四)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五)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记忆口诀】:愧用一条喂
表面意思:惭愧只用一条(鱼)喂它 愧:即亏,近两年连续亏损 用:未按批准用途使用
一:即义,未按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条: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上市条件 志:商品上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虚假表示产品质量 3.有奖销售情形
对应法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喂:即违,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
1.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对象为:混淆行为、虚假广告行为、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倾销行为、限制竞争行为、商业诋毁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记忆口诀】:小广将会情陷低迷
表面意思:小广这人将会因陷入感情之中而情绪低迷
小:即淆,混淆行为 广:虚假广告行为
将:即奖,有奖销售行为 会:即贿,商业贿赂行为 情:即倾,倾销行为
陷:即限,限制竞争行为 低:即诋,商业诋毁行为 迷:即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2.混淆行为的情形
对应法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记忆口诀】:七品名标志 表面意思:第七等级的着名标志 七品名:即企品名,擅自使用企业名称使人误解;擅自使用产品名称、包装或类似名称包装等
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记忆口诀】:抽高脂荒内
表面意思:抽掉高脂肪会使体内健康受损
抽高:抽奖最高额超过五千元
脂:即质,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商品
荒:谎称有奖 内:内定人中奖 4.不认为倾销的情形 对应法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 (三)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记忆口诀】:专长记鲜活期血压
表面意思:专门擅长记载鲜活期的血压
专:即转,转产而低本销售
长:即偿,因清偿债务而低本销售 记:即季,季节性降价 鲜活:销售鲜活产品 期:销售即将到期的产品
血:即歇,因歇业而低本销售 压:销售积压产品 5.限制竞争行为
对应法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7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披用:披露使用 四、个人所得税法 1.应纳税所得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第1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第15条规定,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
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记忆口诀】:嬴政先溜达劫通标
表面意思:始皇嬴政先溜达一下以便劫一通标
嬴政先溜:即营政限流,公用企业或其他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排挤公平竞争或政府及部门限制经营或限制产品向内向外流通
达:搭,违意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劫通标:即结通标,禁止招投标方勾结;禁止投标各方串通 6.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对应法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记忆口诀】:当许反披用 表面意思:应当允许反披着用
当:盗窃、利诱、胁迫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秘密
许:允许他人使用不当取得的秘密 反:违反约定侵犯秘密 对应法条:《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记忆口诀】:高薪老公偶然承租专利体恤她
表面意思:赚很多钱的老公偶然租买专利来体恤她
高:即稿,稿酬所得 租:财产租赁所得所得 薪:薪金所得
专:即转,财产转让所得 老:即劳,劳务报酬
利: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公:即工,工资企事业单位所得 体:个体工商户经营 偶然:偶然所得
恤:即许,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承:承包、承租经营 他:其他所得 2.免纳税所得
对应法条:《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
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记忆口诀】:献铁将军酒席抚恤一肿腿脚
表面意思:献给铁将军一桌酒席以抚恤他的一条肿了的腿脚 献:即险,保险赔款
铁:即贴,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的补贴、津贴
将:即奖,省、国、军等发的科教文卫等方面的奖金
军: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 酒:即救,救济金
席:即国债或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抚:即福,福利费 恤:抚恤金 一:即议,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规定免税的所得
肿:通准,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腿:即退,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离休工资等
脚:即交,在我国从事外交的外国人员
3.减征税所得
对应法条:《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记忆口诀】:涝灾惨烈践踏 涝:即老,孤老人员
灾: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 惨:即残,残疾人员 烈:烈属
踏:即他,其他批准减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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