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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2020-01-29 来源:乌哈旅游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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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核评价制度(试行)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督促学生干部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树立高度责任感,保持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学生会干部考核评价制度。 一、考核时间:

每学期三次月评,学年末综合考评 二、考核对象:

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 三、考核内容: 1.干部作风 2.部门工作 3.会议及活动出勤 4.学习成绩 四、考核方式:

主席团公布具体考核方案,大体上位:院党委、学工办、主席团、各班级对应班委负责部门工作及干部作风考评;学生会负责学习成绩、会议及活动考勤。学年末由主席团综合考评。 五、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

1.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各负责人应充分重视; 2.学生干部自当月建立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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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核情况不对本人公开,未经主席团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情况,凡违反者,受到会内通告批评处分并在考核相关条文予以记录; 4.每学期组织一次自我总结,民主评议及组织评定;

5.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整体把握考核各部长,各部部长负责副部长、干事,实行层层负责; 六、考核形式:

学生会干部考评实行积分制。(满分为100分) 85分以上(含85分)为优秀 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 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对不合格者实行干部资格淘汰制。此结果作为学院五四评优、校会、院会各级系统评优及优秀工作者评定的首要参考依据。 七、考核细则: (一)考勤(20分) 1.执勤和值班(4分)

根据学生会工作制度,旷到一次扣2分,并在当周的例会中口头批评,旷到三次,开除学生会。如有病假、事假(本细则事假指非学生会事务)必须由本人提前向主席请假。 2.会议考勤(12分)

根据我院学生会会议制度要求规定,学生会例会、另行通知的各项全体会议或工作筹备会,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旷会者扣3分,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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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主席说明,否则按旷会处理。 3.活动考勤(4分)

(1)各部门组织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2分; (2) 其它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主席团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2分;

(3) 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干部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一次不到者扣2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注:每次例会按时考勤,每次活动按时考勤,累计有三次缺勤、五次迟到早退者,自动离职。 (二)学习成绩(10分)

学生会成员不得在考试中作弊,作弊者在例会中严厉批评,并劝退学生会;学生会成员中迟到早退五次、旷课三次者,扣去本项全部分数。以辅导员、学习部记录为准。

主席、各部部长、各部干事要求成绩优良,专业课和非专业课不得挂科,否者扣除相应分数。 (三)干部作风(40分)

是否有在其位不谋其政的行为,是否有官僚主义行为,是否有同学、老师反映其工作中的各项问题,酌情扣分;对违反学校纪律和学院纪律者,结合实际情况给以处罚,并扣除相应分数5-10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生会。 (四)部门工作(30分)

1.凡系学院、主席团要求上传下达的精神,内容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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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误工作进展者,其部门每人次扣4分。同时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没按照计划进行者扣4分;

2.凡系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迟交一天者扣2分,迟交两天者扣4分,迟交三天者扣6分,过三天者扣8分; 3.不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擅离职守酌情扣1-8分;

4.凡会内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不执行者扣4分,延误者酌情扣4分;

5.开展对应班委工作不到位者,酌情扣分;

6.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意见或可行性建议者酌情加3-15分。 八、考核评价表:见附页。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共管理学院学工办及学生会主席团。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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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学院学生会学生干部考核评价表

考核对象: 填表人: 日期:

考核内容 具体内容及分值(百分制) 得分 备注 1.执勤和值班(4分) 旷到一次扣2分,并在当周的例会中口头批评;如有病假、事假(本细则事假指非学生会事务)必须由本人提前向主席请假。 2.会议考勤(12分) 出勤 学生会例会、另行通知的各项全体会议或工作(20%) 筹备会,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旷会者扣3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主席说明,否则按旷会处理。 3.活动考勤(4分) (1)各部门组织活动,本部门成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2分; (2) 其它部门组织活动,相关负责人及主席团调派到场人员必须到场,一次不到者扣2分; (3) 学生会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干部必须提前到场,一次不到者扣2分,并给予通报批评。 1.要求:工作激情高、踏实认真、态度谦和; 2.团结同学,树立学生干部良好形象者加5分,有损学生会形象者,一次扣10分; 3.同学反映其作风不正,查证属实,视情节最多可一次扣20分。 1.凡系学院、主席团要求上传下达的精神,内容不 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延误工作进展者,其部门每人次扣4分。同时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没按照计划进行者扣4分; 2.凡系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迟交一天者扣2分,迟交两天者扣4分,迟交三天者扣6分,过三天者扣8分; 3.不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擅离职守者酌情扣1-8分; 4.凡会内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不执行者扣4分,延误者酌情扣4分; 5.开展对应班委工作到不到位者,酌情扣分; 6.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意见或可行性建议者酌情加3-10分。 不得在考试中作弊,作弊者在例会中严厉批 评,并劝退学生会;学生会成员中迟到、早退、旷课现象,以辅导员、学习部记录为准。相应扣分。 总分 干部作风 (40%) 部门工作 (30%) 学习成绩 (10%) 总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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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班委与学生会干部对应关系

班 委 班长 学习委员 学生会部门 办公室 学习部 委 员 沈文娟 刘竹磊 索琪 张熙 生活委员 权益部 勤工助学管理中心 文体委员 文娱部 体育部 卫生保卫部 黄心萌 刘树阳 韦芬 张荣芳 郭靓文 潘琳玥 谭智午 女生心理委员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女生部 张涵 曹敏姿 王慧东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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