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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管理制度精品模板

2023-05-10 来源:乌哈旅游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一、生日福利

每月有过生日的员工,由中心/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本中心聚会,公司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副经理级以上300元,员工级200元),本中心人员参加。 二、节假日福利

节假日福利(端午节、中秋节)活动标准为:100元/人•次(含烟酒),三八节福利:50元/人;春节福利标准500元/人•次。 三、社会保险

(一)所有员工转正后申请办理。

(二)未办理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员工,公司将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填写《社会保险申请表》(3-26),并准备1寸红底彩色照片1张(办理医保等用)。

(三)已由原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可将社保转入公司账户统一续交社保费用的员工,填写《社会保险申请单》,将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账号及公积金转移至公司。 四、带薪年假

在本公司入职满一年并签订合同关系的正式员工,可享受带薪年假。 (一)年休假标准:

1、入职1年至5年的,每年休假7天; 2、入职6年至1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3、入职11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

(二)以下情况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天数,如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则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1、入职1年至5年的,请病、事假累计1个月以上; 2、入职6年至10年的,请病、事假累计2个月以上; 3、入职11年及以上的,请病、事假累计3个月以上。

(三)员工年假应安排在入职月份的次月至次年入职月份内(以一年为周期),例如某员工2010年3月5日入职,则年假应安排于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之间,具体根据工作情况和个人情况而定。

(四)年假可以与病、事假相抵,1天年假抵1天病、事假。

(五)对于因本人原因,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不予补假,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对于因公司原因,不能安排休年假的,经公司总裁审批同意后,可以支付年休假工资。 (六)年休假流程

员工根据中心工作安排,提前两周至行政人事中心申领《员工年休假审批表》(3-27),经中心负责人及总裁审批后,方可安排休假。 六、员工移动电话通讯费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移动通讯费补贴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丰富员工福利待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但不包括如下:已约定通讯补助的员工、HC28店面员工。 补贴标准 中心 总助 各中心/项目部 投资发展中心、营销策划一部、营销策划二部、品经理、副经牌推广中心、招商中心、理、主管、秘150元/月 销售中心、咨询培训中书 心、 投资发展中心、咨询培训中心、招商中心、销售中员工 心 行政人事中心、财务审计中心 经理、副经理、主管、员工 100元/月 非负责人 策划、推广基层员工享受本级标准 职 位 负责人 补贴标准 200元/月 备 注 不区分职位 注:本项费用不计入工资总额,凭单据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特殊情况特批。 (四)使用要求

1、所有享受移动通讯费补贴人员提供的手机号码开户名必须为员工本人如为他人需填写情况说明,且保证手机号码归本人日常工作使用。

2、享受移动通讯费补贴人员应在休假时保持手机开机,对于工作信息及时回复。各中心/项目部负责人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以方便工作联络。

3、所有享受移动通讯费补贴的员工手机号码原则上不得随意进行更改;若需更改,需第一时间报至行政人事中心和财务审计中心。

4、公司员工入职后,统一添加彩铃,方可报销电话补助。(特殊情况除外) (五)报销形式

享受移动通讯费补贴的员工提供由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移动运营商提供的话费报销单,于次月10日之前到财务审计中心报销。(所有员工实行实报实销,超出部分自己承担。) 七、年终十三薪管理规定

公司根据每年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确定本年度公司员工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现就年底双薪(即第13个月工资)的发放办法和相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发放中心及岗位:

中心:总裁办、财务审计中心、行政人事中心、投资发展中心、营销策划中心、品牌推广中心、招商中心、销售中心、咨询培训中心。 岗位:不享受年薪制的所有岗位。 (二)发放时间:

公司年终总结会前的发薪日(或指定日期)发放。 (三)发放数额构成:

第13个月工资为岗位全额工资为基数,按照下面的系数规定,作为最后的发放金额。发放第13个月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遵循以下规定: 职位 总监级、项目负责人 系数 0.5 备注 经理级、副经理级 主管级、员工级 (四)发放比例: 1、任职时间:

1.0 1.5 (1)本年度入职并连续工作未满5个月的(含第5个月),不计发第13个月工资。

(2)本年度入职并连续工作满5个月,未满10个月的,第13个月工资按正常发放数额的50%计发。

(3)本年入职并连续工作满10个月以上的,第13个月工资按正常发放数额100%计发。 2、出勤率:

(1)本年度出勤率在85%以上的,即病事假、婚丧假、孕产假、以及所有非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等全年累计休假不超过40天(含)的,第13个月工资按正常发放数额100%计发。

(2)出勤率在60%--85%之间的,即病事假、婚丧假、孕产假、以及所有非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等全年累计休假在40--104天(含)的,第13个月工资按正常发放数额50%计发。

(3)出勤率未满60%的,即病事假、婚丧假、孕产假、以及所有非法定节假日的休假等全年累计休假在104天(含)以上的,不计发第13个月工资。 3、其它:

(1)公司领导或部门主管提出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员工不计发第13个月工资。 (2)年底发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岗位的,如发薪前离职,包括发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计发第13个月工资。 八、其它福利

(一)公司员工病中慰问标准为:300元/人•次,员工直系亲属病中慰问标准为:300元/人•次。。

(二)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结婚者,公司员工结婚礼金标准为:经理级及以下500元/人•次;总监级及以上1000元人•次。

(三)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其直系亲属丧亡者,给予300标准以内的礼金或

实物表示安抚。

(四)公司女性员工生育,送礼标准为300元/人•次,婴儿满月礼金标准为:500元/人•次;公司男性员工婴儿满月礼金标准为:500元/人•次,不再选购礼品。

(五)公司内部成立的协会,在协会活动中,公司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支持及交通支持,一事一议(门票与住宿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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