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出勤(15分)
1、 每周二、周四17:00—18:00签到,迟签(18:00—18:10)每次扣1分,缺签(18:10之
后)每次扣2分。
2、 凡会议未到者每人次扣3分 ,迟到者每人次扣1分 ,每月部长例会部长无故缺席每人次扣2
分
3、 每月督查工作缺勤者每人次扣2分 ,迟到者每人次扣1分 。
4、 确属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勤者请假后方可派人代替出勤,否则每人次扣2分 。
二、
卫生(30分)
主要包括校检卫生、乱出垃圾、结果统计和卫生公布栏维护,以《宜春学院学生工作通报》为准。 1、 校检卫生(13分):优秀率=优秀寝室数/总寝室数,比值由高到低,以5%为一档次。优秀率达到85%
以上则得13分,介于80%-85%之间得12.5分,,以此类推;不达标率=不达标寝室数/总寝室数,比值由低到高,以1%为一档次,不达标寝室数为0则得13分,介于0%-1%之间得12.5分,以此类推,若不达标率为10%以上为7分;两项得分取平均分为该项最终得分。
2、 乱出垃圾(7分):乱出垃圾寝室数/总寝室数,比值由低到高,以0.5分为一档次,第一名得7分,
第二名得6.5分,以此类推。
3、 每周卫生检查结果必须在下周二17:00之前公布,未按时公布每次扣2分,漏盖章或错盖章每次扣
1分,公布栏损毁每次扣2分。校检卫生出错每处扣0.5分。
三、
纪律(35分)
主要包括晚归、未归、违章用电和工作纪律,以 《宜春学院学生工作通报》为准。 1、 晚归率=晚归人数/总人数,比例最低得10分,以0.5分为一档次。 2、 未归率=未归人数/总人数,比例最低得10分,以0.5分为一档次。 3、 违章用电寝室数/总寝室数,比例最低得10分,以0.5分为一档次。
4、 凡工作期间发现不遵守工作纪律——通风报信、违反规定着装(穿拖鞋、背心、睡衣、吊带、不按
规定配戴工作证)、工作不专心(玩手机、聊天),每人次扣2分。
四、
材料(10分)
人次扣1分,缺交(20:30之后)每次扣4分。
2、 各院每周卫生检查结果和各栋情况汇总材料必须在周日17:00之前交齐,迟交(17:00—20:30)
每次扣1分,缺交(20:30之后)每次扣3分。 3、按时上交其他材料,缺交每次扣3分。 五、绩效(10分)
主要以完成的各项宿管工作情况为准。 1、 “出勤”项目表现突出,加2分。
2、 “卫生”项目排名前三名者分别加3、2、1分。 3、 “纪律”项目排名前三名者分别加3、2、1分。 4、 “材料”项目表现突出,加2分。 六、本考核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宿管部。
1、 月工作计划和总结在每月21日18:00之前交到学生会宿管部办公室,迟交(18:00—20:30)每主要包括会议出勤、卫生督查和纪律督查。
学工处宿管科 校团委学生会宿管部 二0一0年十月二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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