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申报)单位
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
我单位(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正楷填写或机打),未处于科技计划失信保留期,未被“信用中国(河南·郑州)”列入失信黑名单。此次承担(申报)郑州市 项目,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郑州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并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审核把关项目申报材料、总结报告、验收材料、科学数据等,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2.履行诚信管理责任,与本单位项目组相关人员签订信用承诺书,督促其恪守职责、履行承诺,不发生失信失约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保障项目的推进实施,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保证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不发生套取、转移、挪用科研经费等行为。
4.如发生项目负责人变更、承担单位变更、合同约定的主要研究目标或关键考核指标需要调整,以及其他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等重大事项的,及时报主管部门和市科技局。
5.若发生科技计划失信行为,本单位将积极配合调查,接受相关部门按照规定作出的警告、通报批评、撤销项目立项、终止项目执行、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市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奖励申报资格等处理,同意有关部门依法记录、公开失信事实,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等。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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