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现售)
(合同编号: ) 正 本
二ΟΟ八年九月版 单元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以作为签约文本。签约之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买受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名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佛山市顺德区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本合同所称现房是指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商品房,本合同所称预售商品房是指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
3、□中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4、为体现合同双方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横线,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本合同必须经网上销售系统打印,打印后手写修改无效,复印文本无效。
5、签订本合同时,出卖人应向买受人出示本合同提及的出卖人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物业管理规定;买受人的身份由出卖人核实。用于境外销售或买受人是境外法人(组织)、自然人的,在签订本合同后必须办理合同公证,方能申请办理房地产权登记手续。 6、关于合同第三条所述双方应书面确认的事项,其确认协议示范文本可登录http://djjy.shunde.gov.cn下载。
7、本合同条款由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负责解释。本合同版本由2008年4月1日起开始使用。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受人): 【权属人】姓名(或名称): 国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共有人】姓名: 国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共有人】姓名: 国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共有人】姓名: 国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共有人】姓名: 国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共有人】姓名: 国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法定监护人】姓名: 国籍: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甲方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顺德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顺府国用( )字第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顺国出让( )字第 号。 土地证记载面积为 平方米。地块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年限: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经顺德区地名管理部门批准命名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乙方向甲方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已办理权属登记,并领取□商品房权属证明书/□房地产权证/,证号为: 。 第三条 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该幢商品房的主要用途为 ,属 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 层,地下 层。乙方所购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该项目的 单元,所购商品房的用途为 ,本楼层高度 米。该商品房封闭式阳台 个,非封闭式阳台 个。商业用房的使用要求必须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自用/□分摊/ 平方米(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另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故该商品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上述面积为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测面积)。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上述实测面积已经佛山市顺德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所审核确认的证据,该面积将是产权登记面积。
本项目中的总公建面积的权属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有。
。 第四条 该商品房的价格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确定该商品房的价格,价格以人民币结算。
1、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 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元,大写: 仟万 佰万 拾万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的建设费用计入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内,不再另行计价。
2、价格按套计算,总金额 元,大写: 仟万 佰万 拾万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条 费用与费用调整的约定
该商品房售价不含政府规定在商品房交易登记时缴交的有关税费。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依据有关规定暂代政府收取税费合计人民币 拾万 万 仟 佰 拾 元整。上述代收取的税费以政府有关部门开出的票据为准。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税费标准调整时,按实际发生额多退少补。 第六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以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若本套商品房属别墅式商品房,当事人可另外约定土地自用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的,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 ; (2) ; (3) ; (4) 。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内(含0.6%)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上(不含0.6%)至3%以内(含
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不含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年利率 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 ───────────────×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七条 付款时间与付款金额的约定及付款优惠 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银行按揭或其他)
。 乙方应当按以上约定方式,如期将房价款直接存入甲方指定的售房专用帐户,开户银行为 行(帐户名称: ,帐号: ),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向甲方换领交款收据或商品房销售发票。 甲、 乙双方约定付款优惠如下: 。 第八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金额支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出 天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
之第二天起至实际金额支付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条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第九条 商品房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已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指已取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并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因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发生之日起 日内告知乙方的,甲方可根据实际影响时间予以延期(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除外)。上述情况必须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作为延期交付商品房的依据。
第十条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天,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天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 。 第十一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商品房销售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商品房项目的规划、设计。确需变更的,甲方应书面征得乙方同意。不同意变更的乙方可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在乙方提出终止合同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退还乙方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为期,以退款日同期国家公布的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十二条 商品房的交接办法
商品房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需列明
项目的耗能、节能措施等信息;属非住宅的应参照《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另行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 第十三条 甲方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甲方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运行:
1、 ; 2、 ; 3、 ; 4、 。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 。 2、 。 第十四条 甲方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二)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 3、 。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该商品房的产权登记约定: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公证部门公证(指境外销售或买受人是境外的或双方要求)】后三十天内,由甲方向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 90日内协助乙方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证》/□自行办理《房地产权证》,甲方必须将办证有关资料交给乙方/。
本合同乙方多于一人时,乙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共有房屋: 1、 共同共有。
2、 按份共有,份额分配如下:
。 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 %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
第十六条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乙方应按以下第 款的标准缴交该商品房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
1.乙方所购房屋的预售证核发日期为2008年1月31日前,维修资金应缴金额为:标准房价×套内建筑面积×2%,该商品房的标准房价为 元/平方米。【该商品房属于现房,经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所审核确认的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实际应缴该商品房的维修资金 元。】甲方在取得该商品房经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所审核确认的套内建筑面积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将该商品房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如数存入维修资金专用帐户。
2.乙方所购房屋的预售证核发日期为2008年2月1日之后,维修资金应缴金额为该商品房售价的1%。乙方所购商品房的售价为 元,应缴维修资金 元。乙方应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交存维修资金,并将缴款凭证复印件交给甲方作为办理合同备案资料之一。在甲方取得该商品房经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所审核确认的套内建筑面积后,如果因面积差异导致售价比原价不超过±3%的,维修资金不退不补;如果超出此范围的,维修资金实行多退少补。
维修资金的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如果由甲方代收维修资金,甲方应在收款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如数存入维修资金专用帐户,并出具维修资金对帐簿给乙方。如果甲方代收乙方的维修资金后没有
依期存入维修资金专用帐户的,则应按乙方已缴金额的1%按日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如果乙方未能按规定时间将维修资金如数存入维修资金专户的,由乙方承担不能如期办理合同备案和房地产权证的责任。 第十七条 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
该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诺遵守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单位)依法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在业主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公司(单位)负责物业管理,乙方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依法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乙方在签订本买卖合同时,应与甲方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 第十八条 保修责任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需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
第十九条 乙方的房屋仅作 用,乙方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与其他业主共同承担维护该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部位的使用性质。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甲、乙双方约定后做补充合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 条,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三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正本用于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预售商品房抵押登记手续,以及《房地产权证》,申请《房地产权证》时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存档;合同副本分别由甲、乙双方收执。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顺德签订。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温馨提示: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利益,请购房者亲自输入合同密码!合同密码可用于合同查询及合同解除,请购房者务必紧记!若要查询本合同内容,可登录http://house.shunde.gov.cn/网页查询。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 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 2、内墙: 3、顶棚: 4、地面: 5、门窗: 6、厨房: 7、卫生间: 8、阳台: 9、电梯: 10、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订后三十天内,必须到项目所在地房地 产交易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商 品 房 合 同 备 案 摘 要 商品房座落 商 品 房 购 买 人 商品房成交价 商 品 房 ㎡ 用地面积 元/㎡,总价 元 套内建筑面积 核准日期 商 品 房 ㎡
合同备案盖章: 经办人:
商 品 房 抵 押 备 案 摘 要 他项权利人 权利种类 存续期限 权利范围 设定日期 登记号 贷款金额 抵押备案盖章: 经办人:
商 品 房 抵 押 备 案 摘 要 他项权利人 权利种类 存续期限 权利范围 设定日期 登记号 贷款金额
抵押备案盖章: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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