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教育培训机构合伙人协议合同书
本合同书(以下简称“本合同”)由(合伙人姓名)、(合伙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和(合伙人姓名)、(合伙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并遵守。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合作的目标、条件和责任,建立合伙关系,共同经营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机构”)。
二、合作方式
1. 甲方和乙方作为平等合作伙伴,共同出资成立机构,具体的出资比例和金额以双方签署的《教育培训机构合伙人出资协议》为准。
2. 机构由乙方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甲方提供资金支持和运营建议,双方共同决策重大事项。
3. 甲方和乙方共同享有机构利润的分配权益,依据出资比例分配。
三、合伙期限
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为(合作期限),届满后可协商续签。
四、合作义务1. 甲方的义务:
(1)按照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按时足额支付合伙资金。
(2)提供运营建议和支持,参与机构的重大决策。(3)与乙方共同负责机构的运营风险。(4)保守机构商业机密,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2. 乙方的义务:
(1)全面负责机构的日常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安排、师资选拔、宣传推广等。
(2)确保机构的合法运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3)定期向甲方提供机构的财务和经营状况报告。(4)保守甲方提供的商业机密,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五、净利润分配
机构经营所得的净利润,按照甲方和乙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六、风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均承担机构的经营风险,风险所导致的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七、合同解除
1. 本合同期满后,双方经协商可决定是否终止合作关系,或继续续签合同。
2. 如一方违反合同的内容,经双方协商无法解决,非违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 如涉及重大违约行为,双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八、争议解决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附件包括:
(1)《教育培训机构合伙人出资协议》(2)甲、乙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为本合同的全部内容,在甲、乙双方确认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 日期:乙方(签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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