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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加工企业合作意向协议书

2021-10-14 来源:乌哈旅游
大米加工企业合作意向协议书

甲方: 公司 法人代表: 乙方: 公司 法人代表:

为发展 省 县农业产业化项目,将 县粮食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粮食标准化加工的生产水平,双方本着诚信守法、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多次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意向协议:

第一条 委托稻谷收购和大米加工

甲、乙双方合作初期采取松散型合作方式,即在不影响乙方原有生产条件和业务开展的利益前提下,甲方出资委托乙方协助收购甲方指定区域所需品种的稻谷进行加工。乙方应全力协助甲方,按甲方指定价格及时收购稻谷进行加工,确保加工的大米按质按量及时交货,加工费用随行就市。

第二条 确保大米加工质量并按时按量交货

甲方委托乙方收购的稻谷及生产加工的大米,乙方应确保做到:

1、按甲方要求的品种、数量和指定的价格进行收购。 2、确保收购的稻谷符合生产加工标准和质量标准。 3、确保大米生产过程按照标准化生产加工,同时符合环境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

4、确保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严格分类包装,做到不掺杂掺假,不以次充好。

5、确保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量交货。

6、全力协助甲方解决粮食仓储和物流事项。

第三条 双方紧密型合作后成立新公司

随着甲乙双方合作的逐步深入,根据甲方销售市场业务发展的规模和进度, 双方认为条件适宜时,愿意由松散型合作上升为紧密型合作关系,共同规划、投资征地,成立一家新公司并建设现代化标准新厂房,将企业做大做强。

第四条 新公司甲乙双方的责权

甲乙双方成立新公司,按股份比例出资工商注册。甲方拥有公司股权51%以上,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董事长由甲方出任,公司总经理由乙方出任。双方均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公司责权、履行义务,管理运营好公司。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职责分工

1、甲方主要负责外部市场产品销售业务与整合资源。 2、乙方主要负责新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即粮食收购和生产加工主业务,甲方委派人员协助乙方经营管理。

3、原则上,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解决问题,但在公司重大决策存在争议时,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决策执行,同时责任风险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4、甲方在 投资的项目和企业,如需当地政府给予相关优惠政策,乙方应全力协助争取,并按“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

商议确定。

第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为确保双方利益和双方共同发展意愿,原则上双方在 省县 镇不再设立第二家粮食加工企业,即将双方成立的新公司做大做强,全力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

双方商定紧密型合作的具体事宜以正式合同为准,正式合同在成立新公司、需完善相关手续时签订。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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