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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程质量标准

2021-10-15 来源:乌哈旅游
A 模板工程质量标准

1、

模板面板背侧的木方高度应全都。制作胶合板模板时,其板面拼缝处应

密封。水池的模板对拉螺栓中部应设止水片,止水片应与对拉螺栓环焊。

2、

支架立柱和竖向模板安装在基土上时,应符合以下规定:应设置具有足

够强度和支承面积的垫板,且应中心承载;

3、

竖向模板安装时,应在安装基层面上测量放线,并应实行保证模板位置

准确的定位措施。对竖向模板及支架,安装时应有临时稳定措施。安装位于高空的模板时,应有牢靠的防倾覆措施。应依据混凝土一次浇筑高度和浇筑速度,实行合理的竖向模板抗侧移、抗浮和抗倾覆措施。

4、 3/1000。

5、

对跨度不小于 4m 的梁、板,其模板起拱高度宜为梁、板跨度的 1/1000~

承受扣件式钢管作高大模板支架的立杆时,支架搭设应完整,并应符合

以下规定:

a) 钢管规格、间距和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b) 立杆上应每步设置双向水平杆,水平杆应与立杆扣接; c) 立杆底部应设置垫板。 6、

承受扣件式钢管作高大模板支架的立杆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对大尺寸混凝土构件下的支架,其立杆顶部应插入可调托座。可调托座

距顶部水平杆的高度不应大于 600mm,可调托座螺杆外径不应小于36mm,插入深度不应小于 180mm;

b) 立杆的纵、横向间距应满足设计要求,立杆的步距不应大于1.8m;顶层

立杆步距应适当减小,且不应大于1.5m;支架立杆的搭设垂直偏差不宜大于 5/1000,且不应大于 100mm;

c) 在立杆底部的水平方向上应按纵下横上的次序设置扫地杆; d) 承受模板荷载的水平杆与支架立杆连接的扣件,其拧紧力矩不应小于

40N·m,且不应大于 65N·m。

7、

支架的垂直斜撑和水平斜撑应与支架同步搭设,架体应与成形的混凝土

构造拉结。

8、

上、下楼层模板支架的立杆应对准,模板及支架钢管等应分散堆放。

9、 模板安装应保证混凝土构造构件各部格外形、尺寸和相对位置准确,并

应防止漏浆。

10、 模板安装应与钢筋安装协作进展,梁柱节点的模板宜在钢筋安装后安装。 11、 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脱模剂,脱模剂不得污染钢筋和混凝土槎处。

12、 模板安装完成后,应将模板内杂物去除干净。

13、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结实、位置准确。

14、 模板撤除时,可实行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板的挨次,并应从上而下进展撤除。

15、 当混凝土强度到达设计要求时,方可撤除底模及支架;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底模撤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

构件类型 板

梁、拱、壳

悬臂构造

构件跨度 ≤2 >2,≤8 >8 ≤8 >8

按到达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百分率计〔%〕 ≥50 ≥75 ≥100 ≥75 ≥100 ≥100

16、 当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外表及棱角不受损伤时,方可撤除侧模。 17、 多个楼层间连续支模的底层支架撤除时间,应依据连续支模的楼层间荷载安排和混凝土强度的增长状况确定。

18、 拆下的模板及支架杆件不得抛扔,应分散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应准时清运。

19、 模板撤除后应将其外表清理干净,对变形和损伤部位应进展修复。 20、 对外观,应在进场时和周转使用前全数检查;

21、 对尺寸和力学性能可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展抽样检查。 22、 对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应检查其数量和尺寸。

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的允许偏差

工程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中心线位置

插筋

外露长度 中心线位置

预埋螺栓

外露长度 中心线位置

预留洞

截面内部尺寸

允许偏差〔mm〕 3 3 5 +10,0 2 +10,0 10 +10,0

23、 对现浇构造模板,应检查尺寸

现浇构造模板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工程 轴线位置

允许偏差〔mm〕 5 ±5

根底

±10

检查方法 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底模上外表标高

截面内部尺寸

柱、墙、梁 +4,-5 6

层高垂直度

全高不大于 5m 全高大于 5m

8 2 5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相邻两板外表凹凸差

外表平坦度

预制构件模板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工程

板、梁 薄腹梁、桁架

长度

柱 墙板 板、墙板

宽度

梁、薄腹梁、桁架、柱

高〔厚〕度

+2,-5 +2,-3 0,-10 0,-5 0,-5

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 其中较大值

钢尺量一端及中部,取

允许偏差 ±5 ±10

钢尺量两角边,取其中 较大值 检查方法

墙板

梁、薄腹梁、桁架、柱

构件长度I 内 的侧向弯曲

梁、板、柱 墙板、薄腹梁、桁架

0,-5 +2,-5 l/1000 且≤15 l/1000 且≤15 3 1 7

其中较大值

拉线、钢尺量最大弯曲 处

板的外表平坦度 相邻两板外表凹凸差

对角线差

墙板

翘曲 设计起拱

板、墙板 薄腹梁、桁架、梁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2m 靠尺和塞尺检查

钢尺量两个对角线

5 l/1500 ±3

调平尺在两端量测 拉线、钢尺量跨中

24、 对扣件式钢管支架,应对以下安装偏差进展检查:

a) 混凝土梁下支架立杆间距的偏差不应大于 50mm,混凝土板下支架立杆

间距的偏差不应大于 100mm;水平杆间距的偏差不应大于 50mm; b) 应全数检查承受模板荷载的水平杆与支架立杆连接的扣件;

c) 承受双扣件构造设置的抗滑移扣件,其上下顶紧程度应全数检查,扣件

间隙不应大于 2mm。

B 模板支撑搭设标准

依据本天津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相关条文编制。 1、模板支撑系统构造构件的长细比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受压构件长细比:支架立杆、斜撑及桁架不应大于 150;拉条、缀条、斜杆等连系构件不应大于 200。

受拉构件长细比:钢杆件不应大于 350;木杆件不应大于 250。

2、支撑体系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拉杆及水平、竖向剪刀撑,并与主体 构造的墙、柱结实拉结。立杆〔柱〕接长必需承受对接,严禁搭接;扫地杆, 纵、横向水平拉杆及水平、竖向剪刀撑接长必需承受搭接,严禁对接,搭接 长度不得小于 1m。

3、承受专用钢管〔ф48×3.5mm〕设计支撑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立杆底部与根底顶面之间必需设置铁底座和垫板。

2) 当立杆轴力荷载大于 8kN 时必需在立杆顶部设置可调支托承托,模板,

形成轴心受压传递荷载。【本工程全部立杆均设置可调支托承托】 4、立杆间距应依据所承受的荷载确定,一般不应大于 0.9m】,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梁底应设置主承立杆,梁侧设置关心立杆。当梁底为单根主承立杆时应设 置在梁宽中心线处;当梁高宽比大于 2.5、且梁宽大于 300mm 时,沿梁纵向主承立杆应适当加密、沿梁宽度主承立杆不应少于 2 根,并对称设置; 2〕沿梁纵向的立杆间距应与同向板底立杆间距相等或成倍数;

3〕沿梁横向连续设置梁板立杆时,应从梁支架开头向板中心双向布设,但板 中心两相邻立杆间距不得大于板底设计立杆间距。

5、每排每列立杆的纵、横向之间必需用水平拉杆〔横杆〕连接,并应满足以下 要求: 1〕在立杆顶端可调支托的底部处设置一道水平拉杆〔即封顶杆〕,当梁底封顶杆与板底水平拉杆不在同一高度上时,梁底封顶杆应向板底立杆双向延长不少于 2 个跨距并与立杆固定。2〕在立杆的底、根底的顶面限定高度内设置一道水平拉杆〔即扫地杆〕。 3〕在封顶杆与扫地杆之间应均匀设置水平拉杆。水平拉杆的间距〔即步距〕 在满足荷载计算要求条件下一般为:当支架高度低于 4m、立杆轴力荷载小于8kN 时不得大于 1.8m,当支架高度超过 4m、或者立杆轴力荷载大于 8kN 时不得大于 1.5m;当支架高度 8m~20m 时,顶端步距内加设一道水平拉杆; 【本工程支架高度为 9m,水平拉杆步距为 1.5m,顶端步距内加设一道水平拉杆。】4〕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如无处可顶时,应与竖向剪刀撑连接; 5〕严禁在水平拉杆上设置立杆或将上下两段立杆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6、支撑架体周圈及中间纵、橫向应从底到顶设置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并应满足 以下要求:

1) 剪刀撑的宽度宜为 4m~6m,剪刀撑的斜杆与地面夹角为 45 度~60 度之1.2m【本工程设计为

间,底端与地面顶紧,并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拉杆或立杆扣接固定。剪刀撑的双向杆件宜分开设置在立杆两侧,并保证与每步立杆扣接;

2) 两相邻剪刀撑之间净距:扣件式钢管支架不应大于 10m;

3) 当支架高度 8m~20m 时,在纵、横向两相邻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撑。

7、支撑架体内应设置水平剪刀撑,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当支架高度 4m~8m 时,在底部扫地杆和顶端封顶杆有竖向剪刀撑的部位分别设置水平剪刀撑;

2) 当支架高度 8m~20m 时,应在相邻竖向剪刀撑之间增设水平剪刀撑,两相邻水平剪刀撑的间距为:扣件式钢管支架不得大于 3 个。

3) 水平剪刀撑的端部与立杆或建筑物拉结,严禁水平剪刀撑端部设置在水平拉杆上。

8、当支架高度超过 5m 时,应在架体周圈外侧和中间有构造柱的部位,按水平间距 6m~9m、竖向间距 2m~3m 与建筑构造设置一个固结点。 【在本工程中,模板支架与周圈现浇框柱做刚性拉结,水平拉结距离为

9m。】9、

从事模板作业的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对高大模板支撑的作业人员应进 行专项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需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 10、

高度 4m 以上的柱、墙〔含剪力墙〕等竖向混凝土构造必需先浇筑,待混凝土到达肯定承载强度后,再浇筑梁、板等水平混凝土构造。

【本工程分三次浇筑:先浇筑立柱,再浇筑下弦梁,最终浇筑屋面梁板】

C 安全要求

C.1 模板安装 C.1.1 一般规定

(1) 模板安装前必需做好以下安全技术预备工作:

① 应进展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班组应做好模板安装作业的分工预备。 ② 应对模板和配件进展选择、检测.不合格者应剔除.并应运至工地指定地点

堆放。

③ 备齐操作所需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

(2) 模板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 竖向模板和支架立柱支承局部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垫板应有足够

强度和支承而积,且应中心承载,基土应坚实,并应有排水措施。

② 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需设置有效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③ 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当跨度大于 4m 时,摸板应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

时,起拱高度宜为全跨长度的 l/1000~3/1000。 ④ 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B

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施工荷载的承载力量,否则应加设支撑支架; 上层支架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立柱.并应在立柱底铺设垫板。

安装模板应保证工程构造和构件各部格外形、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防止漏浆,构造应符合模板设计要求。模饭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量、刚度和稳定性,应能牢靠承受浇混凝土自重和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3) (4) 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 梁和板的立柱,其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② 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 形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

有间隙,必需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 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 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③ 在立柱底距地面 200mm 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

杆。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 进展平均安排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在 8~20m 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全部水平拉杆的端都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在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④ 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承受 Ø48×3.5mm 钢管,用扣件与

钢管立柱扣牢。钢管扫地杆、水平拉杆应承受对接,剪刀撑应承受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500mm,并应承受2 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 l00mm 处进展固定。

C.1.2 支架立柱构造与安装

(1) 当承受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构造与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 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台设计要求。每根立柱底部应设底座及垫板,垫

板厚度不得小于 50mm。

② 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 2 跨,

凹凸差不得大于 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干 0.5m。

③ 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需承受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 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 1/3。

④ 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

⑤ 满堂模板和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中间在纵横向应每隔 10m 左右设由下至上的竖向连续式剪刀撑,其宽度宜为 4~6m.并在剪刀撑部位的顶部、扫地杆处设置水平剪刀撑。剪刀撑杆件的底端应与地面顶紧,夹角宜为 45°~60°。当建筑层高在 8~20lm 时,除应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在纵横向相邻的两竖向连续式剪刀撑之间增加之字斜撑,在有水平剪刀撑的部位,应在每个剪刀撑中间处增加一道水平剪刀撑。

⑥ 当支架立柱高度超过 5m 时,应在立柱周圈外侧和中间有构造柱的部位,按水

平间距 6~9m、竖向间距 2~3m 与建筑构造设置一个固结点。

(2) 柱模板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 现场拼装柱模时,应适时地安设临时支撑进展固定,斜撑与地面的倾角宜为

60°,严禁将大片模板系在柱子钢筋上。

② 待四片柱模就位组拼经对角线校正无误后,应马上自下而上安装柱箍。 ③ 柱模校正〔用四根斜支撑进展校正〕后,应承受斜撑或水平撑进展四周支撑,

以确保整体稳定。当高度超过 4m 时,应群体或成列同时支模,并应将支撑连 成一体.形成整体框架体系。

当需单根支模时,柱宽大于 500mm 应每边在同一标高上设置不得少于 2 根斜撑或水平撑。斜撑与地面的夹角宜为 45°~60°,下端尚应有防滑移的措施。 ④ 角柱模板的支撑,除满足上款要求外,还应在里侧设置能承受拉力和压力的

斜撑。

(3) 独立梁和整体楼盖梁构造模板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 安装独立梁模板时应设安全操作平台,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独立梁底模或柱

模支架上操作及上下通行。

② 底模与横楞应拉结好.横楞与支架、立柱应连接结实。

③ 安装侧模时,应边安装边与底模连接,当侧模高度多于 2 块时,应实行临时

固定措施。

④ 起拱应在侧模内外楞连固前进展。 C.2 模板撤除 C.2.1 模板撤除要求

(1) 模板的撤除措施应经技术主管部门或负责人批准,撤除模板的时间可按现行

国家标准《混凝上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4〕的有关规定执行。

(2) 当混凝土未到达规定强度或已到达设计规定强度,需提前拆模或承受局部超

设计荷载时.必需经过计算和技术主管确认其强度能足够承受此荷载后,方可撤除。

(3) 拆模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有效和牢靠,扳手等工具必需装入工具袋或系挂

在身上,井应检查拆模场所范围内的安全措施。

(4) 模板的撤除工作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以应设围栏,其内不得有其他工种作业,

并应设专人负责监护。拆下的模板、零配件严禁抛掷。

(5) 拆模的挨次可实行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承重模

板,并应从上而下进展撤除。拆下的模板不得抛扔,应按指定地点堆放。

(6) 多人同时操作时.应明确分工、统一信号或行动,应具有足够的操作面,人

员应站在安全处。

(7) 高处撤除模板时,应符合有关高处作业的规定。严禁使用大锤和撬棍,操作

层上临时拆下的模板堆放不能超过 3 层。

(8) 在提前撤除相互搭连并涉及其他后拆模板的支撑时,应补设临时支撑。拆模

时,应逐块拆卸,不得成片撬落或拉倒。

(9) 拆模如遇中途停留,应将已拆松动、悬空、浮吊的模板或支架进展临时支撑

结实或相互连接稳固。对活动部件必需一次撤除。

(10) 已撤除了模板的构造,应在混凝土强度到达设计强度值前方可承受全部设计

荷载。假设在未到达设计强度以前,需在构造上加置施工荷载时,应另行核算, 强度缺乏时,应加设临时支撑。

(11) 遇 6 级或 6 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处作业。雨、雪、霜后应先清扫

施工现场,方可进展工作。

(12) 撤除有洞口模板时,应实行防止操作人员坠落的措施。洞口模板撤除后,应

按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JGJ80 的有关规定准时进

行防护。

(13) 当撤除 4~8m 跨度的梁下立柱时,应先从跨中开头,对称地分别向两端撤除。撤

除时,严禁承受连梁底板向旁侧一片拉倒的撤除方法。

C.2.2 撤除柱模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柱模撤除应分别承受分散拆和分片拆 2 种方法。分散撤除的挨次应为:撤除拉杆或料撑、自上而下撤除柱箍或横楞、撤除竖楞,自上而下撤除配件及模板、运走分类堆放、清理、拔钉。

(2) 柱子拆下的模板及配件不得向地面抛掷。

C.2.3 撤除梁,板模板应符合以下规定

(1) 梁、板模板应先拆梁侧模,再拆板底模,最终撤除梁底模,并应分段分片进展,严禁成片撬落或成片拉拆。

(2) 撤除时,作业人员应站在安个的地方进展操作,严禁站在已拆或松动的模板上进展撤除作业。

(3) 撤除模板时.严禁用铁棍或铁锤乱砸,已拆下的模板应妥当传递或用绳钩放至地面。

(4) (5) 严禁作业人员站在悬臂构造边缘敲拆下面的底模。

待分片、分段的模板全部撤除后,方允许将模板、支架、零配件等按指定地点运出堆放,并进展拔钉、清理。

C.3 安全治理

(1) 从事模板板作业的人员,应经安全技术培训,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 安装和撤除模板时,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帽和安全带应定期检查,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 模板及配件进场应有出厂合格证或当年的检验报告,安装前应对所用部件〔立柱、楞梁、吊环、扣件等〕进展认真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4) 满堂模板、建筑层高 8m 及以上和梁跨大于或等于 15m 的模板,在安装、撤除作业前,工程技术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向作业班组进展施工操作的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班组应比照书面交底进展上、下班的自检和互检。

(5) 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 立柱底部基土应回填夯实。

② 垫木应满足设计要求。

③ 底座位置应正确,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符合规定。

④ 立杆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应符合要求,不得消灭偏心荷载。 ⑤ 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的设置应符合规定,固定应牢靠。 ⑥ 安全网和各种安全设施应符合要求。

(6) 在高处安装和撤除模板时.四周应设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并应加设防护栏杆。

(7) 作业时,模板和配件不得随便堆放,模板应放平放稳,严防滑落。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临时堆放的模板不宜超过 3 层,连接件应放在箱盒或工具袋中, 不得散放在脚手板。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的施工总荷载不得超过其设计值。

(8) 对负荷面积大和高 4m 以上的支架立柱承受扣件式钢管,除应有合格证外,对所用扣件应承受扭力扳手进展抽检,到达合格前方可承力使用。

(9) 模板安装时,上下应有人接应,随装随运,产禁抛掷。严禁将模板与上料井架及有车辆运行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支成一体。

(10) 支模过程中如遇中途停留,应将已就位模板或支架连接稳固,不得浮搁或悬

空。拆模中途停留时,应将已松扣或已拆松的模板、支架等拆下运走,防止构件坠落或作业人员扶空坠落伤人。

(11) 作业人员严禁攀登模板、斜撑杆、拉条或绳索等.不得在高处的墙顶、独立

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12) 模板施工中应设专人负责安全检查,觉察问题应报告有关人员处理,当遇险

情时,应马上停工和实行应急措施;待修复或排解险情后,方可连续施工。

(13) 当遇大雨、大雾、沙尘、大雪或 6 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顿露天高处

作业。5 级及以上风力时,应停顿高空吊运作业。雨、雪停顿后,应准时去除模板和地面上的积水及冰雪。

(14) 使用后的木模板应拔除铁钉,分类进库,堆放整齐,假设为露天堆放,顶面

应遮防雨篷布。

C.4 应急预案 C.4.1 工程概况

建筑名称:天津市武清区北河滩小学教学楼、风雨操场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武清区。

建设单位:天津武清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设计单位:天津市轻工业设计院

监理单位:天津市环外建设监理武清监理所。施工单位:河北天昕建设集团。

本工程为天津武清区北河滩小学教学楼工程,框架构造,位于天津市武清区, 面积:9912.9 平方米,地上四层,层高 4.2 米,建筑高度 17.15 米;风雨操场建筑面积为 2592.11 平方米,框架构造,建筑层数为地上二层,层高4.5 米,建筑总高度:13.58 米。构造使用年限为 50 年。工期为:2023 年 4 月 5 日至 2023 年 8 月 15 日,构造类型:框架构造。 C.4.2 应急预案的目的

为保证在事故、大事发生时能快速做出响应,在事故发生后快速有效掌握、处理,最大限度地削减对人身损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预案。 C.4.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河北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C.4.4 组织机构

4.1 工程部必需建立现场应急安全领导小组及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分工和职责,编制相应应急预案报分公司审核、公司审批后实施。〔见以下图〕

4.2 工程部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人员职责分工

4.2.1 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的职责

负责所在区域应急预案的演练、总结、评价;负责工程部应急预案的审核和实施检查;负责公司应急救援信息的治理;负责应急通讯联络,发生事故或大事马上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部门,依据总指挥的指令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

4.2.2 后勤保障组的职责

负责后勤保障及救援车辆车辆指挥,负责事故受害者家属的安抚赔偿事宜 4.2.3 医疗抢救组的职责

负责现场急救及协作联系医疗人员进场救援,协调受伤人员安全转移。 4.2.4 现场保卫组的职责

负责现场救援物资的保管、保养和使用,负责救援疏散通道的畅通,负责车辆及人员的出入协调指挥。 C.4.5 事故及突发大事

5.1 高处作业发生高处坠落 5.2 触电事故 5.3 机械损害事故 5.4 坍塌事故 5.5 突发传染性疾病

5.6食物导致中毒

5.7 火灾、爆炸与爆燃 5.8 突发大事

5.9 起重机械使用应急响应

C.4.6 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6.1 工程部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重大危急源进展评估、严格掌握,消灭特

别时应马上将信息快速反响到工程部安全领导小组,由负责人做出评判,是否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的同时快速向上一级报告并将信息反响到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由总指挥打算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当总指挥发出应急救援预案令时,各级快速启动应急反响行动,按应急预案的组织与职责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执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削减人员伤亡。

6.2 在应急预案启动的同时,现场保卫组负责保护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妥

善保管有关证物。

C.4.7 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7.1 应急预案培训:

分公司每年进展一次培训,工程部每半年进展一次培训,对招入的人员必需进展应急培训。

7.2 应急演练

应急预案应依据实际适时组织进展演练,分公司和工程部可结合生产状况, 在确保安全的状况下,组织单项演练或综合演练,以检验和测试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应急力量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提高实际技能及娴熟程度,通过演练后的评 价、总结、奖惩,订正存在的问题,从而不断提高预案质量。 C.4.8 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实施终止后的恢复工作

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实行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当保管有关物证,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准时向有关部门进展事故报告。

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务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供给资料。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的全过程,认真科学的做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缺乏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定供给阅历和完善的依据。

依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应奖罚,妥当 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C.4.9 具体的安全事故及环境紧急状况的应急预备与相应措施 C.4.9.1 高处作业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

1 工程部施工现场设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过程可能造成高处作业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处理。

2 当发生高处作业发生高处坠事故时,现场安全领导小组要马上救人,救人时应先排解危急,防止抢救时事故再发生。

3重点做好施工现场的“外防护、内封闭”各项防护设施的设置,加强“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并正确使用“三宝”。

4高处坠落可能造成的损害有:肢体骨折、颅脑损伤、胸部创伤〔如肋骨骨折〕、胸腔储器损伤、腹部创伤等。要有人自高处坠落摔伤时,应留意保护摔伤及骨折部位,避开因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造成二次损害,并准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拨打急救 “120”或送医院救治,送医院途中不要乱转病人的头部, 应当将病人的头部略抬高一些,昏迷病人取昏迷体位,防止呕吐物吸入肺内。

5事故发生后,应马上上报分公司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已实行的应急措施等。

6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依据《事故治理规定》中的上报程序执行。

7事故的预防由工程安全员依据《事故、大事、不符合掌握程序》的日常工 作检查、订正落实。

C.4.9.2 触电伤亡事故应急预案

1工程部施工现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过程可能造成的触电伤亡事故的处置。

2当发生人员触电事故时,工程部现场人员应马上对触电人按以下要求进展紧急挽救。

①首先切断电源开关或用电工钳子、木把斧子将电线截断以断开电源; ②距电源开关较近或断开电源有困难时,可用枯燥的木辊、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体。

③可用几层枯燥的衣服将手裹住,或站在枯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 使其脱离电源。

3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依据触电的轻重程度,实行不同的急救措施。 ①假设触电者受的损害不严峻,神志还糊涂,或虽曾一度昏迷,但未失去知觉,要使之就地休息1-2小时,并严密留意观看;

②假设触电者受的损害较严峻,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停顿跳动时,应立急进展人工呼吸。如有呼吸,但心脏停顿跳动,则应承受胸外心脏挤压法。

③假设触电者的损害很严峻,心脏和呼吸都已停顿跳动,瞳孔放大,失去知觉,则必需同时实行人工呼和浩吸和胸外心脏挤压两种方法。

4做人工呼吸要有急躁,直到把人救活或者确诊已经死亡为止。 5假设需要送医院抢救,在途中不能中断急救工作。

6对于与触电同时发生的外伤,应分别状况处理。对于不危及生命的轻度外伤,可以放在触电急救之后处理。对于严峻的外伤,应于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同时处理。如伤口出血,应与止血,为了防止伤口感染,应当与以包扎。

7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逼时,必需对与事故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展疏散。

8事故发生后,应马上上报分公司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已实行的应急措施等。

9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依据《事故治理规定》中的上报程序执行。

10事故的预防由工程安全员依据《事故、大事、不符合掌握程序》的日常工 作检查、订正落实。

C.4.9.3 机械人员伤亡事故预案

1工程部施工现场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过程可能造成的机械人员伤亡事故的掌握。

2发生气械人员伤亡时,工程部现场人员应马上对人员进展固定、包扎、止血、紧急抢救等。

3必要时,应马上同急救中心取得联系,求得外部支持。

4事故发生后,应马上上报分公司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以实行的应急措施等。

5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依据《事故治理规定》中的“上报程序”执行。

6事故的预防由工程安全员依据《不符合订正治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 工作的检查、订正落实。 C.4.9.4 坍塌事故应急预案

坍塌事故往往损害人员多,后果严峻,多为重大或特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坍塌事故,应马上报告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①工程部施工现场应急安全领小组,负责施工过程可能造成脚手架坍塌事故的处理。

②当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时,安全领导小组要马上救人。救人时应先排解危急,防止抢救时事故再发生。

③发生人员伤亡时,基层及现场人员应马上承受临时抢救措施,对消灭脑震荡状况者,要垫高头部,出血者应紧急捆扎伤口,将伤者送就近医院救治。发生群体事故时,还需拨打119报警。求得119救援方快速救援。

④事故发生后公,应马上上报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办室。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已实行的应急措施等。

⑤紧急信息的对外传送由公应马上上报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办室依据规定执行。

⑥事故的预防由工程安全员依据《不符合订正治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 作的检查、订正落实。

C.4.9.5 突发传染性疾病应急预案

1为了有效预防、准时掌握和消退突发传染性疾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安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和施工秩序,制定本预案。

2传染性疾病发生时,各单位应马上实行措施对传染源进展隔离,同时逐级上报到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公司依据状况成立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突发传染性疾病的应急工作。

3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尽快确定传染源的传播范围并对有关人员就地实施隔离,确保可能感染人员处于严密监控中。

4应急指挥部应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大事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准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并在卫生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展工作。

5发传染性疾病事故的预防由工程安全员依据《不符合订正治理程序》的要 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检查、订正和落实。 C.4.9.6 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1工程部施工现场应急安全领小组,负责驻地及施工现场食堂可能发生的人员食物中毒事故的处置。

2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工程部现场人员应马上上报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办室,并同市急救中心取得联系,求得外部支持

3尽快确定就餐人员的范围和中毒人员的有关状况,确保可能中毒人员处于严密监控中。

4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依据《事故治理规定》中的“上报程序”执行。

5事故的预防由工程安全员依据《不符合订正治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 工作的检查、订正落实。 C.4.9.7 火灾应急预案

1工程部施工现场应急安全领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火灾事故的处置。 2初起火灾,现场人员应就近取材,进展现场自救、扑救;掌握火势集中。必要时,应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3自救、扑救火灾时,应区分不同状况、场所,使用不同的灭火器材。 ①扑灭电器火灾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防止触电。

②扑灭油类火灾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 4遇有火势较大或人员受伤时,现场人员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应准时拔打火警 “119”、急救中心 “120”求得外部支持;求援时必需讲明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联系 等具体状况,并派人到路上接警。

5火灾的自救与逃命;火灾最初五分钟是最正确逃命时机,首先应躲避浓烟,能向下跑的决不能向上跑;其次是躲避大火,不能一下就翻开安全门,要用手背试一试门面的温度不高时再翻开门。然后撤离到安全地带。

6将受伤人员准时转送医院进展紧急抢救。

7将信息快速传递给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办室;传递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已实行的应急措施等。

8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办室接到应急信息后应马上核实现场的处置状况, 组织有关人员或应急队伍赶赴现场。

9应急队伍到达现场后,应听从现场指挥人员人统一指挥,按分工要求进展

疏散人员,抢救物质,尽可能削减生命财产损失,防止事故集中;可能对区域内外人群安全构成威逼时,必需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展紧急疏散。

10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保护好现场,承受事故调查并照实供给火灾事故 的状况。帮助消防部门认定火灾缘由,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直接责任。

11应急信息的对外传递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依据《事故治理规定》中的 上报程序执行。

12火灾的预防由工程安全员依据《不符合订正治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 工作的检查、订正落实。 C.4.9.8 突发大事应急预案

突发大事实行区域救援,由大事发生区域主管领导〔部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大事责任相关单位应急响应,配备人员和物资,妥当安置大事人员,进展必要的抢险救援;当超出企业救援力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恳求救援,并全力帮助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气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以缓解事态进展,确 保大事人员安全。

C.4.9.9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急预案

1工程部施工现场应急安全领小组,负责塔式起重机倾覆事故的处置。 2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构造、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状况;送电前,各掌握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② 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力量的两倍荷载进展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展检查;

④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瘦长材料时,必需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之间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实行调整相临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穿插作业的操作规程;

⑥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牢靠装置悬 挂;

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 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⑦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必需由具备资质的专业队伍安装和撤除,塔吊司机必需持证上岗,安装完毕后经有资格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前方可投入使用。

⑧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需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作业,严格执行

“十不吊”,操作前必需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于续。

⑨对倾翻变形塔吊的拆卸、修复工作应请塔吊厂家来人指导下进展。 3 塔式起重机事故应急响应:

当发生塔式起重机事故及意外倾翻时,工程部现场安全领导小组要马上救人。救人时应先排解危急,防止抢救时事故再发生。

4事故发生后,应马上上报分公司、公司应急救援办室。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以实行的应急措施等。

5紧急信息的对外传送由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依据规定执行。

6事故的预防由工程安全员依据《不符合订正治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日常工作的检查、订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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