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表现性评价
小学语文表现性评价
《学习能力表现的理论与实践》是新北郊初级中学参与上海市2004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中小学生学科能力表现的国际比较与本土化重构的实践”的研究成果。课题组的成员们以美、英、日、澳等国家在课程改革之中所制定的各学科学生学习表现标准体系为蓝本,结合我国课程改革的实际,进行了本土化的重构。并以数学、科学、语文和英语学科为突破口,从学科学习表现标准、基于标准的学生学习案例、基于标准的学生学习评价三个层面开展研究。既有研究的全程介绍,又有丰富的实践案例。在学生的学习评价正在走向科学化、多元化,评价强调发现学生的学习进步、给学生指明改进方向的今天,这一科研成果会给一线的教师、有志于评价改革的人们很多的启迪。
半个世纪以来,教育评价的理论几乎没有什么大的突破,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是评价理论一个难以逾越的高峰,我们今天全国各地的教育改革,其目标的制定以及评价的实施,采用的依然是布卢姆的这套体系。但人们在实施评价的过程中越来越清晰地认识到,许多传统的评价形式(选择题、是非题、简答题等)只是测量有关事实的知识,没有要求学生去运用这些信息。造成的结果是很多学生在这样的测试中获得了高分,但却不能将所学所知运用到真实世界的环境中去。另外,传统的评价形式在考核学生的时候,对布卢姆的认知分类学中界定的分析、综合、评价等高层次的学习,也往往难以评价。
如何改进评价的方式,使得评价能够更好地符合课程改革的理念,使得评价能更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呢?威金斯和麦克泰界定了三种基本的评价类型:测验和考试、学术讨论(描述一个主题或情境,用以诱导学生以某种方式作出反应)、表现性任务和方案策划。这三种评价类型可以看作是一个从左到右的连续体,左边是客观性的考试,这种考试只有一个
单一正确的答案(如是非、选择、配对等);向右的那些评价,用来评估学生的学习,给予学生许多选择,选择他们希望怎样展示自己对学习的精通和能力;最右边是基于表现的评价,这样的评价经常会在评价的过程中结合个人的判断,不仅评价学生的学习,也被设计来增加学生的学习兴趣。
采用基于表现的评价使教师的教学实践在教学形式上和所使用的评价类型上呈现了一种哲学上的转换,它鼓励教师给予学生多元的机会来展示他们真正贴近现实生活的学习。基于表现的评价有两个必要的组成部分:一是要求学生执行的表现任务或练习,二是用以判断结果和表现的评价标准。基于表现的评价和教学通常是互相缠绕的,很难把两者区分开来。这种评价还是形成性的,学生可能会在一个方案设计上花费许多天时间,他们有多次机会修整和改进它。基于表现的评价具备以下鲜明的特征:
要求呈现有意义的真实性任务,这些任务是作为实地现场的表现而设计的;
强调高水平的思维和更复杂的学习;
有清楚明了的评价标准,因此学生都知道他们将被怎样评价;
评价牢固地镶嵌在课程之中,不能与教学区分;
要求尽可能地为具体的对象展示学生的工作;
不仅涉及对学习结果的评价,同样还要评价学习的过程。
能用来评估学生学习的表现性评价,是各种各样的,如档案袋、苏格拉底式问题研讨、学生表现展示、毕业展览等。具体地讲,可用成长档案袋、方案策划、观察(教师、自己、
同伴)、比赛、事件任务、角色扮演、访谈、小论文、日志、学习记录等载体实施评价。
学习表现标准和课程标准是有区别的。课程标准是一个学习内容标准,它规定了“学生应知应会什么”,学习表现标准则进一步规定了“怎样的好才是足够的好”。
本书所列举的数学、科学、语文和英语学科的案例,采用下列体例编写:
第一部分:将一些发达国家的课程标准和我国的课程标准进行整合,按照学习表现标准制定的原则而设计出来的学科学习能力表现标准。
第二部分: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形成的一批基于表现的评价案例。每个案例都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展示:
作业要求。对学生要完成的学习任务给予描述和说明;
完成条件。在独立完成、小组完成、课堂作业、家庭作业、是否有教师反馈、是否有同学反馈、是否有时间限制、是否有机会修改等条件中做出适当的选择。
对应标准。根据本作业的实际,确定作业对应“学科学习能力表现标准”中的哪些标准,并把这些标准的条目一一罗列出来,便于教师的评价和学生的自评、互评。
学生作业。学生根据要求所完成的作业。教师在其上有很多的批注,说明作业中的某段描述所对应的标准。
教师评注。教师依据罗列出来的表现标准,结合学生的作业实际加以评价,说明哪些表现完成的好,哪些表现有待进一步提高。
限于篇幅,这里就不举例加以说明了,有兴趣的读者可以直接和新北郊初级中学联系。
从课程标准出发,制定帮助学生达到高水平学习要求的表现标准,并在实践的过程中加以落实,确实是学生学习评价的一种变革,我为新北郊的这种探究叫好。如果说要进一步的推进这项研究的话,我认为有两个突破口:
第一,课题组现在重构的“学科学习能力表现标准”虽然有很多指标,但每一个指标都缺乏必要的分级,不同的学生在完成同一项任务的时候,对应于同一个评价指标,他们表现之间的差异如何来进行判断?看来还需要在“学科学习能力表现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评分规则,对将每一个表现标准的指标确立2~5个不同的层级标准,这样才能够真正让学生和教师看出什么样的学习是高水平的学习,真正实现自评和互评。
第二,一些案例的“对应标准”,是在学生作业完成的基础上,回过头来确定的。从表现性评价的实施看,这样的做法欠妥当。应该是先根据作业要求制定对应的评价指标,然后考察学生的学习过程,看他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哪些指标完成的好,哪些指标完成的不好,让学生看到自己的优势和不足,进行修改和调整,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这样才能真正起到通过评价改进学习的作用。
万事开头难。有这样一个良好的开端,是非常让人羡慕的。真诚的希望新北郊的这项研究能够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提供更多鲜活的经验,为新课程评价的改进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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